路遥遥人不在

原来是真的不合适,那就这样吧,散了吧。

在路的尽头就该背道而驰。

一支烟到了尽头,姜蕊没有吸。两三点烟灰落在地上,她无暇顾及。房间外的灯还亮着,她从地上爬起来,开门出去。

那个穿着正装的男人还在,带着一副金丝框眼镜,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向天择闻声,抬起头,眼角浮现一丝笑意。

“怎么还没走?”姜蕊吹了风,刚过了一场大病,嗓子有点哑。

“等你睡了我就走。”向天择放下报纸,细细端详着她。她穿着一条保守的连衣睡裙,骨骼很明显,瘦得令人心疼。怔了怔手上想要给她披衣服的动作,接着,又说,“夜里凉,出来的时候多穿点,别再生病了。”

姜蕊点了点头,说:“我睡了,你早点走。”说完,便重新回到了房间里。

在眼前晃了一圈的消瘦身影,又走了。今天她的态度有些冷淡,心里燥。向天择揉了揉太阳穴,拿起沙发上的车钥匙,给她关上客厅的灯,离开了。

他离开的步伐很轻,外面的灯熄了,姜蕊才知道他已经离开了。枕巾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泪水浸湿了,她下了床,又点了一支烟,还是没吸。

明明夜已经深了,明明可以让他留下,明明存在着别样的心思,可她还是选择了迫不及待地赶他离开。他们之间的关系,太过危险了。姜蕊喜欢向天择,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但他们宁愿当做什么都不知道,也不会刻意拿两人来打趣。因为不合适。

姜蕊的父亲在她十六岁的时候再婚,对方是个大学教授,有一个儿子。那个时候,姜蕊第一次见到向天择,他比她长五岁,穿着一身整齐的西服,全身上下都散发着温柔的气息。

往后的日子,两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之下。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事情。姜蕊习惯了穿向天择的衣服,喝向天择的水,习惯了向天择对她的好,对她的照顾。以至于后来,她除了向天择,谁的话都不听。

似瘾,挣脱不开。爱情的种子就是从这里生根发芽。

谁说向天择不喜欢姜蕊,惯着她,宠着她,全都是因为喜欢她。可是他不能喜欢姜蕊,向家的人恨姜家的人,他选择了继承向家的家业,就必须跟姜蕊撇清关系。

在利益面前,感情不值一提。

姜蕊工作能力强,上司早就想将她从临城分公司调去遂城总公司,只是她多次推脱。上司倒也不介意,愿意等她转变心意。

她不愿去,无非就是在等向天择承认对她动心。但如今,她等不到那天了。下个月向天择就要结婚了,新娘子是个名门大小姐,很漂亮,很温柔,身上简直无可挑剔。姜蕊见过她,对她产生不了任何一点恶意。

手机里前几天编辑好的邮件在钟声敲响零点的时候发出,拿出布满灰尘的行李箱,将家里收拾干净,用得到的东西都装进行李箱。

这边的事务处理得很快,用一天的时间便做好了交接,姜蕊拿着调职通知,过几天便能出发去遂城。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累了一天。开了门,家里的灯亮着。在那个熟悉的位置,坐着一个熟悉的人。

杯子里的水喝了大半杯,看样子他应该是来了很久了。此刻的他靠在沙发背上,闭着双眼,眉头紧锁。姜蕊走过去,将他的水杯拿起,想要再给他盛一杯,却不料下一秒手腕便被拽住了。

“为什么东西都被收起来了?你要去哪?”向天择刚醒,他的声音带着慵懒和沙哑。

冰冷的手腕忽然传来一阵温热,姜蕊瞳孔猛缩,心头一颤。屋子里陷入了沉默,橙黄色的灯光撒在他们身上,倒影相互纠缠,难分难舍。

他的力度很大,拽红了姜蕊的手腕。她从来没有想过他会有那么过激的反应。

“你拽疼我了。”姜蕊的语气很平淡,紧接着慢慢给他解释,“升职了,准备去遂城,明天就走。”

客厅里再次陷入了沉默。

过了许久,向天择放开了姜蕊的手腕,无奈地说:“我送你。”

姜蕊没有拒绝,而他很快就离开了。

最终,谁也没有捅破那层关系。因为不合适,那还不如撒手撒得干脆一点。

隔天,向天择送姜蕊去机场,两个人都是一副轻松自如的样子。没有缠绵,在外看来,这只不过是一场普通的送客。

“到那边记得报平安。保持联系。”向天择揉了揉她的发心,伸手轻轻将她带入怀中,不敢靠得太近,也不愿离得太远。怀里的姑娘没有作声,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半分钟过后,他松开了她。她拿上自己的行李,对他说了声再见,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他们心里都清楚,这一别,便是永恒。

姜蕊走了,她永远都不会再联系向天择,也不会再回来了。

向天择没有提婚礼的事,也不愿再去干扰她的生活,她总会遇见一个比他好上千万倍的男人,然后结婚,生子,过上平稳安定的生活。他再也不会是她的唯一。

一个向南走,一个向北走,就此别过,各自安好。

年少时冲昏了头脑的喜欢,其实并不一定是真正的喜欢。而长大后的喜欢,其实并不一定合适。

之于姜蕊,之于向天择,他们都不过如此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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