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大胆的说你的依据和理由
我们经常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双方陈述完事实以后,接下来说的就是你的依据和理由了。事实都是客观的,理由那可是千变万化了。
你是不是喜欢那些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涛涛不觉,出口成章的大律师?感觉大律师就是不一般,其实,你错了,真正的大律师在法庭上并不是口若悬河,而是沉默寡言,惜字如金。所有的辩论都是表明自己的依据法律观点,绝对不会展开给法官进行法律知识教育。
那法庭辩论到底应该如何说呢?准备小板凳,拿上纸和笔,认真接着听。
第一,所有的辩论,就是围绕着事实说你对它的看法并提供法律依据
什么是辩论?案件上的辩论从表面上来看就是对案件事实发表自己的看法并提供一些法律上的依据。其实真实的辩论是在引导法官认同自己的对案件观点的看法,所有的引经据典都是在干扰法官大脑的判断,最后,达到自己诉求的目的。打官司的“打”字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吗?它的真实含义就是“干扰”,用语言,用故事,用法条干扰法官的判断,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是真正专业律师的一项技能,大部分律师都是在法庭显摆自己的对法律知识的渊博,其实这是愚蠢的卖弄。最后,起到效果的是那些能引导法官认同自己观点的律师,所以,如果你是自助打官司,说出你的观点和依据就可以了,法官也会认为你不是精通法律,说出的都是真实、朴实的看法,就会从内心开始支持你。
第二,一定要写代理词(辩护词)在这可以展开一些有争议的辩论
所有的法庭辩论,书记员都不会全部记录在案,因为,书记员也是依据你说的,总结出你的核心观点进行记录。而且,书记员就是一个记录的活机器,他不会对你的案子有太多的关心,有时候的记录还违背你的意思真实表示。
所以,庭后一定要写代理词,用书面的方式弥补法庭辩论记录的不足。有些复杂案件,法官还是会认真地看看律师的代理词。至于代理词如何写,那可以一门技术,我有一个代理词写作技巧的课程有兴趣的私信了解。写好代理词一定要及时再和法官沟通,看是否和你代理词的意见一致。
第三,最好的辩论是不辩论,观察法官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
在整个法庭审理中,法官也会不时地流露出对案件的看法。
这些看法就是他对案件的看法,这个非常重要。这就要从心理学的维度研究人的内在心态了。律师喜欢显摆,难道法官不喜欢吗?很多律师认为自己的水平一定比法官高,其实,绝大部分律师水平是不如法官的,因为,法官在这个岗位上每天都是处理同一类案件,经验的积累绝对高于律师。所以,如果你是自助诉讼,那就多观察法官的看法,这是你胜诉和败诉的最先前兆。
第四,坚持起诉意见,或者是坚持答辩意见,是法官最喜欢的辩论意见
案件分为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上面说都是有些复杂难度的案件,其实,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案件,可以说90%的案件都是简单案件。一眼就能看出判决的结果,这类案件就不要再滔滔不绝的辩论了。
法官喜欢的辩论意见就是各自坚持自己的起诉或者答辩的意见。这就是行业内最著名的“一句话辩论词”,这样做是为了大大节约庭审时间,也是为大家节约时间。都知道结果的事情,难道还要说个不停吗?
不要把辩论神秘化,也不是以为辩论是案子涉及法律知识的结晶,其实,辩论的本质就是大胆说你的你的理由,让法官其慢慢思考,也许比你涛涛不觉说一大堆法律好得多。律师是案件的运作者,不是法律的研究者,打赢官司才是律师的硬道理。尤其是在自助诉讼中,你不如律师懂法律多,那就把这艰巨任务交给法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