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的人对某些事情是会有执念的,而且这种念头会强烈到连他们自己都控制不住,甚至愿意为此牺牲一切。
如果每本小说都会存在一个灵魂人物,那在《刀锋》这本书中一定非拉里莫属。
美国青年拉里,十六岁参军成为一名军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担任飞行员,战争岁月,拉里认识了爱尔兰好友。在一次遭遇战中好友为救自己而中弹牺牲,拉里亲眼看到好友在自己的面前成为一团烂肉,内心受到十分强烈的触动。便开始思索生命存在的意义,战争结束后他带着这份对生命的执念,拒绝了漂亮的未婚妻,放弃了前程远大的工作,甚至放弃了自己的一切,远离自己生活的地方,开始周游世界希望去寻找到生命的意义。
“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只不过拉里不是朝着诗和远方去的,他是带着思索生命的问题上路的。也是因为这个缘故,在读这本小说时从被动的接受故事情节变成了时不时的主动思考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刀锋》是小说和哲学的结合体,作者一直通过故事引导读者去思考一些东西,关于梦想,关于选择,关于爱情,关于生命。
作者毛姆把自己放在故事里,亲眼看着拉里一直思索的一生,以一个朋友的视角去追述这位平凡人的追梦故事,去记录和他有交集的这个世界。
正如毛姆所说:“我写的绝不是什么名人,相反他这一生籍籍无闻,或许直到生命尽头,他在世间所留下的痕迹,也不会比石子投入水中后水面泛起的波纹更多,如果那时,这本书还有人读,那就证明它本身能引起人们的兴趣了。”
每个人都有机会追梦,而每一个在路上的追梦人都是值得尊敬的。每一个人都有思索生命意义的权利,相比结果追寻的过程更加动人,而拉里只不过做了我们大多数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
02
我有一种感觉,他对于自己想要的,有着非常明确的想法。你看,正如狼,有的生活在狼群里,有的却独自觅食,我觉得拉里就是那种没法走别人的路,只好自己摸索出一条路的人。
相比另辟蹊径我们更喜欢走康庄大道。因为那更安全更安稳,也因为我们实在不知道什么才是我们想要的,所以面对选择我们才会更加摇摆不定。
高中的文理分科,现在有多少人后悔了。大学选择的专业,现在又有多少人嚷着想换专业。毕业后选择的工作好像一点也不适合自己。我们好像一直在怀疑自己的选择,也总是幻想着如果当初…就好了…
是适合群居还是独处也只有我们自己知道,了解自己内心真正热爱的东西,在做选择的时候多考虑一下自己的真实想发。我们不必像拉里那样选择放弃一切,但我们可以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多做一些尝试。
在朗读者中董卿有一段台词是这样说的:“选择是一次又一次自我重塑的过程,让我们不断地成长,不断地完善,如果说人生是一次不断选择的旅程,那么千帆阅尽最终留下的就是一片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风景。”
03
一个想去格陵兰那边爬山,另一个想去印度那边的珊瑚礁上钓鱼。
拉里从战场归来发现和未婚妻伊莎贝尔的种种不同后,两人选择和平分手。伊莎贝尔和自己的追求者格雷结婚,而拉里则选择浪迹天涯继续寻找生命的答案。
这让我想起了《藏地牛皮书》傅真和毛铭基的故事。像是在老套电影里的情节,他们在西藏相遇, 辗转在大理定情,又跨越重重障碍在英国结婚。
七年之后傅真觉得人生不是只有一种生活方式和日复一日的重复,于是两个在路上认识的人,又一次选择上路。
十六个月从南美洲到非洲从欧洲到亚洲,他们见过热带雨林中被金刚鹦鹉包围的金字塔,穿越过一望无际的盐田,遇到过劫匪,也在古老佛塔中安详睡去过。
傅真做起了专职作家,写在旅途中遇到的点点滴滴,而铭基负责摄影发布照片,他俩选择一直在路上,带着爱情继续期待未知的世界。
相比傅真,拉西可能没那么幸运,虽然只身一人但他依旧向往远方,从巴黎到西班牙又到塞维利亚再到印度,他希望宗教可以给他答案,也希望从艺术里获得灵感。
04
在本书的最后一章讲述了拉里归来后和作者毛姆的相遇,毛姆静静的聆听者老朋友拉里在外经历的一切,听他讲在外遇到的印度婆罗门教徒,听他讲一个人爬到山顶看日出的故事。拉里像一个大梦想家,他在追寻的是无比美好的梦想,哪怕这个梦在现实世界里是不可能实现的,但只要能做一做这样的梦,也够令人着迷。
拉里说:“我希望能活的有意义一些,但又不知道做什么才算有意义。”
当一个人为了追寻生命的意义愿意放弃浮华,倾听内心的声音,愿意迈开步伐用心思考去勇敢追求的时候,我想答案已经没那么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