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个月?
全国“两会”召开,有关民法典草案第1077条不断引起热议。 该条款写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其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条文去年公布时便引发过热烈讨论,两会召开,更是掀起了又一轮热议。 支持者认为,在闪婚闪离越来越多的当下,这一条款是能起到很大作用的。法国、韩国、英国等国家都规定离婚时有不同形式的冷静期。
以韩国为例,“离婚熟虑期间”制度的设立后,韩国蔚山地方法院宣称:2006年向该法院申请离婚者中,有84%最终离婚成功,而2008年这一比例降至62%。
但大多数网友和一些专家和法律届人士是不买账的,认为“一刀切”设置离婚冷静期,非常不妥。
有人大代表认为是“以极少数人的婚姻问题强迫绝大多数人为此买单”,让离婚当事人特别是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身心遭受煎熬,离婚冷静期俨然变成了一种“虐待期”。
有人表达合理质疑:国外设置“离婚冷静期”,同时也完善了“离婚教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提出离婚的时候,必须接受涉及离婚对子女的不利影响的离婚教育课程,甚至还有专门的离婚咨询。如果指导教育结束后,当事人仍然不改变离婚意愿,则可获得离婚判决。
现在“一刀切”的方式,能做到这些人文关怀和实际保护吗?
网友甚至戏言,中国网友从未如此团结一致地反对该条款。
我们不难理解该条款出台的背景:2018年全国结婚率仅有7.2‰,为2013年以来的最低值。与之相对应的是持续走高的离婚率,从2012年中国离婚率突破2‰,2017年升至3.2‰。 这种情况下,“离婚冷静期”的纳入是在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以促进冷静思考、妥善抉择。 作为咨询师,曾在工作中接触过不少想离离不了的人,非常能理解反对者的感受和顾虑。该条款一旦真的通过,会造成不少人极大的痛苦和折磨,最重要的是损害了人的离婚自由。
离婚,也是一种婚姻自由结婚,要基于两个人相爱相知,充分了解,确定都能承担婚姻责任之后方能考虑。 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我们国家,由于父母干涉过多,很多婚姻都是两个大家庭的结合,离婚,一样成为了两个大家庭的离婚。 一对夫妻能成功离婚,需要说服全家人,克服许多障碍,成本非常高。如果再设置时间门槛,离婚会变得更加艰难。 攀攀的离婚就让她感觉脱了几层皮。她想尽千方百计,不知和妈妈吵过多少次架,才争得了父母的支持。丈夫原本已经答应离婚,可走到民政局的时候,他又改变了主意,坚决不肯进去了。
“我不敢去起诉,他威胁如果起诉就要伤害我家人,那天我蹲在民政局门口,整个人都在发抖,一直在哭。一想到漫漫离婚路,我真的感到绝望。” 要知道,她丈夫可以一个晚上给她发几百条微信辱骂她。有的时候还会发微信给她的父母进行威胁。甚至,他还会不请自来跑到她单位跟踪她,或者强行进入她的住所。她和丈夫并无财产和孩子的纠葛,她要的仅仅是一个顺利的离婚而已。 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称,“离婚冷静期”针对的是协议离婚,家暴、虐待以及吸毒等恶习,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但是实际上,这种考虑偏简单粗暴。 因为诉讼离婚时间长、成本高,协议离婚仍然是大家的首选。协议离婚方式中,一样存在家暴、严重酗酒、出轨、转移财产甚至是子女等复杂情况,多一天都是弱势一方的煎熬。 另一方面,我们可能需要看到,结婚率下降,离婚率走高一个很大的背景在于女性经济地位提高,婚姻的经济功能正在减弱,而情感功能的需求在进一步加强,个人独自生活也正变得越来越便利。
换句话说,整个大环境变化了,随之带来的婚姻观的变化,是回避不了而需要接受的事实。通过设立“婚姻冷静期”不仅起不到设立初衷的目的,反而严重损害离婚自由权,降低结婚意愿。 以浪漫著称的法国,大家也都不结婚了,2017年出生的77万名新生儿中超过60%为非婚生子。虽然原因很多,但不少学者研究认为,这和法国离婚程序过于复杂有关,为此,法国议会还专门通过了《关于简化两愿离婚程序的修订案》。既然进入婚姻机制是自由的,那么退出这个机制也应该自由。
比起“离婚冷静期”
我们更需要“结婚冷静期”
如果设立“离婚冷静期”的本意是降低离婚率,应该学习其他国家的做法,花更多的精力和投入在更好地提供资源支持上,让形同虚设的机制(离婚调节等)真正运作起来。
或提供综合辅导政策和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和弱势一方,而不是简单的人为设置时间障碍。
以韩国仁川市为例,他们推行“家事商谈制”,当地法院选出一批“家事商谈委员”,包括职业咨询师、教师、宗教人士等,与要求离婚的夫妇见面,倾听他们的烦恼,协助他们找到离婚以外的解决办法,或帮助确实要离婚的夫妻处理好子女养育等问题。有的个案甚至有机会接受长期的咨询辅导。只有我们真正关心离婚的人在苦恼什么,针对性开展行动,才能有效避免真正的冲动离婚,并妥善地帮助那些切实需要离婚的夫妻处理好善后事宜。
此外,作为个人,在面对婚姻这件事上,一样有很多可以有所为的地方。 如果两个人走到需要离婚的境地,推荐双方通过这次危机去真实地面对自己成长过程中的苦与痛。亲密关系是我们最好的镜子,这是一次自我探索,自我成长的好机会。A. 借助专业力量,评估二人婚姻现状。
我们在咨询中经常会发现,能够来做夫妻咨询的并不多,大部分是女性,男性所占的比例较少,这和女性更加注重关系有关。那么,如果是你的伴侣不肯来咨询,自己一个人做咨询有效果吗?已经有无数的来访者证明,答案是肯定的。
小美是因为陷入难缠的婆媳关系,和丈夫不断争吵而来,双方闹到不可开交,仿佛离婚是唯一的出路。经过数次的深度咨询,小美看到,自己和婆婆一直在争夺丈夫的爱。同时,小美发现,自己内在的这种模式,小时候一直和弟弟争夺妈妈的爱,现在在工作上也有和别人“争宠”的现象出现。 在充分了解三个人的成长经历和性格特征后,小美明白,丈夫不是不爱自己,而是缺乏处理问题的能力,他们并不是不爱对方,只不过自己不够圆满,都在“要”而已。 她主动开始学习为自己的情绪负责,更主动地关心理解家人,惊奇地发现,老公和婆婆对待她的方式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一场离婚危机被悄悄地化解。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关系都值得继续,如果通过专业的指导和自身的努力,婚姻仍然无法继续,我们就选择坦然离开,学习如何更好地经营亲密关系,为此后的人生积蓄力量。B. 对婚姻和自己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很多人在结婚前并没有想清楚婚姻的意义,或者随大流、或者抱着幻想、或者被家人逼迫,就一头扎进婚姻。几年之后,猛然发现,生活简直一地鸡毛。
这个时候,其实是一次我们真正地接近自己、重新认识婚姻,并学会处理关系的良机。遗憾的是,不少人在关系碰到困难的时候当了逃兵。冷暴力、出轨、离婚等等,既伤害了彼此和孩子,也让自己人生陷入被动。 如果能在这个时候,我们学会不把不切实际的期望放在伴侣身上,不渴望伴侣来完成我自己未曾实现的欲望(包括孩子),那么,不管离不离婚,都能以一种更为成熟负责的态度开启自己的婚姻和人生。C.倡导为自己设立“结婚冷静期”。前几天一个已经定下酒席的姑娘前来咨询,发现丈夫有明显的家庭暴力倾向。在探讨中,她发现自己居然明知道彼此不适合,但还是选择了领证。这让她感觉分外痛苦和不解。
与“离婚冷静期”相比,或许我们更应该提倡的是为自己设立“结婚冷静期”。在结婚前,对双方的感情,家庭情况,父母关系,身心健康程度进行充分的评估。仅仅是盲目地“顺着感觉走”实在是太过冒险了。 我们可以提倡,把两性关系与自我成长课程作为大学必修课予以重视。甚至,在结婚前可以考虑设立婚前辅导课程,更好地引导新人。 如果我们对于结婚更为谨慎,也有更充足的准备,或许,我们碰到婚姻危机,感觉无法继续的时候,离婚就不会成为唯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