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述,关于十一岁的小孩

突然想起来了一个故事,出自唐宋散文大家柳宗元笔下,是关于一千多年前的一个被绑架的十一岁小孩。放在现代的常见叙事中,类似飓风营救、007、碟中谍,这类我们日常消耗的娱乐故事,必然由成年人负责营救,强者拯救世界,拯救弱者。由弱者自救,一个小孩却能拥有勇气、机智,不太符合我们对小孩的预想。

小孩名叫区寄,在柳州放牛打柴,被两个强盗当作货物捕获,在买卖的过程中,区寄先是伪装恐惧,让强盗放松警惕,其中一个去市集,另一个酒醉睡榻,区寄用扔在地上的刀割断绳索,取刃杀卧床之贼。而去市集的强盗返回,大惊,要杀区寄,区寄以利相诱,这次在夜半用炉火烧断缚手的绳索,取刀手刃又一个强盗。我的转述与柳宗元神来之笔的文字相差甚远,以下是原文:

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

   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僮,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讨杀二豪,岂可近耶?”

童区寄传前有一段柳先生曰,来自史记太史公曰的传统,柳宗元写了岭南一代少数民族的民风与人口情况,概括来说,就是视人为货,儿童被父兄买卖,更有贪者,弱肉强食,以暴力使民屈服,屈以为奴,至此,岭南人口渐渐减少。有胡子的成年人也大都难逃成为僮仆的命运,故区寄的反抗事迹,让柳宗元感到惊异,并将这个从朋友那听说的小孩书写下来。

柳宗元的诗风与文风很混杂,与他坎坷的经历与百感交集的人生感受一样,写过“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烟销日出不见人,欸乃一声山水绿。”这种山中高士孤绝之语,也写永州八记凄清之语,也有辛辣的三戒,更有支持中央集权的封建论与批评苛政的捕蛇者说。他写的这个蛮族小孩,杀掉第二个强盗之后,大哭大喊,回复到小孩的常态,要见官,有了唯一一句言语,“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府官见到他,看上去觉得不过是年幼老实罢了。刺史想留他作小吏,不肯,还乡,强贼侧目不敢过其门。至此,十一岁小孩的记述停止了,相信很多读者觉得意犹未尽。区寄的这次遇险,没有对他生活的具体说明,他的家庭,他的父母兄弟教给了他什么,他的性格,后来以何为业,是否拥有平稳的男耕女织的农业生活,都没有任何线索,确实很像从朋友那听来的故事。但短短几段文字,区寄已经成为个人色彩强烈的少年英雄,勇敢、机智、通达,让人惊异,甚至给人启示。

柳宗元写的这个市井小民在文学史上是非常特别的,如果有作者关注到底层民众,那大多数情况下民众是苦辛经营,但又朝不保夕的,相当被动,等待着一个更好的官府。直到北宋以后,经济增长,文人笔下,商人增多了,个人除了科举做官外,有了其他途径,虽然评价体系还没怎么变,但好歹,似乎多了一些出路。城市的兴起,器物更加精美,当然,纵欲的文学开始出现,像区寄这样的民间英雄倒是在水浒传里来了一个集合。忧郁的热带一书中,列维斯特劳斯关注到了,亚马逊丛林里的原住民以丛林中的采摘、狩猎为生,很少穿衣服,衣食住行可谓十分原始,但他们却有十分特别的刺青艺术,女性能在脸部画上复杂的、对称的精美图案。列维的结构主义解释是,在他调查的社会群体中,一夫多妻,男性占主导地位,所以女性用对称的图案来取得心理上的平衡。我想,用他的思路思考一个问题,古代的道德与法律,西方重制度与法律,东方重道德与教化,是相互替代的平衡吗?古代的文官系统,导致了文学史中的人物与历史中的人物有相当部分的重叠,拿北宋举例,范仲淹庆历新政,王安石熙宁改革,历史书上一定会提到,一般文学史上也不会少了这两个人物,古代历史上不缺闪闪发亮的人物,但东西方制度的差异显而易见,哪一样东西成为了替代品呢?如果列维的结构主义可以推而广之,一个长久不变的道德体系十分也是可以看作古人与现实的平衡所在。逻辑是用一个相对来说更轻易的东西来代替更难的东西,是妥协还是改变,很现实,也很哲学。当然列维的学说有一个假设,有一些东西是人类必需的,他的西方伦理学基础让他自然而然拥有平等、自由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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