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用尽生命去爱一个人,真幸福

意义

01

相爱是两个人的事,而爱,是一个人的事。所以我爱你,和你没关系。

如果形容暗恋,这句话应该是恰当的。我爱上的,也许不是真实的你,而是在我想象中幻化出的你。

在所有的情感中,得不到最美好。得不到便会有无限种可能,我希望你是什么样,我想象你是什么样,你便是什么样。

我如何靠近你,如何拥抱你,如何亲吻你,如何离开你,皆由我决定。

将暗恋表达的最极致最纯粹,除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找不出第二本书了。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彼时,我并不很懂爱情,甚至无法理解古往今来那么多痴情女子,把爱情视为一生唯一的寄托,为之生为之死,是为何故,愚蠢还是魔障?

在年少时我便呈现出超乎年龄的冷静,未曾有身不由己的切身体会,想当然地认为,在爱里,需要保持清醒和骄傲,哪怕再爱一个人,我首先也是我自己。

看这本书的时候,像往常一样,我试图从书中寻找有助于支撑自己观点的地方。便尤为关注,女主倔强和死不开口的那部分,我坚信在所有的卑微背后,她依然有自己的骄傲。

当然,我找到了,你看下面这几句话,说得有多酷:

我要保持我的自尊心,我要让你这一辈子想起我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我宁可独自承担这一切,也不愿让你背上这个包袱,我要自己成为你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的独一无二的一个,让你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

也许人总是这样,不可避免的自我为中心,即便读一本书,关注点也会不自觉聚焦到符合当时心境的句子上。十几岁轻狂自负的我,在暗恋这样卑微的情绪里,硬生生解读出不朽和高贵来。

后来的很多年,谈到这本书,听到别人讲女主卑微可怜之时,我总试图据理力争:不,她并不可怜,即便她的爱一生未曾见过阳光,即便她一生寂寞黯淡,但她有一颗骄傲的心,有一个不屈服不将就的灵魂。

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理解,我无法说服别人,也无法被别人说服。

在添加了个人主观成分的解读后,我并不同情她,相反,我很敬佩她。

终其一生,将所有的光阴、激情和爱恋倾注在一人身上,即便他不知道又如何,她爱他,他是她自主选择的命运,这便够了。

只爱一人,只做一件事,只有一个信仰,是多幸福的事。

穿越那些坚硬后柔软的时光,我依稀能记得,当时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澎湃着怎样的激情,如果能有这样伟大壮烈的情感贯穿平淡重复的人生,活着的意义,将会增加多少的熠熠生辉和光彩夺目,想到这,我便禁不住热血沸腾。

我渴望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我也能爱一个人,爱到极致,不求回报,不计得失,甚至不需要他知道。

爱,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想感动的,也仅仅是自己而已。

你看,这样的爱,多伟大,多骄傲,多目空一切,多超然物外。

02

而时隔多年后的今天,当我重读这本书,我却发现,我再也无法靠着一腔浪漫主义的青年热血,去揣度她,去解读她,去对她的命运肃然起敬。

当我终于体会到爱情的心酸,当我终于明白爱一个人低到尘埃里的心境,我再也无法自欺欺人,将她临终时才倾吐出来的爱,称之为骄傲。

原来,深爱一个人,第一个会体会到的感情,确实是自卑。

原来,深爱一个人,真的可以为他生为他死,毫无怨言。

她愿意为他付出她的一切,唯一担心的,是她付出的非他所需。

所以,她保留她在卑微的土壤里残存不多的自尊心,也仅仅是因为不想这份爱成为他的负担,不想他闪光的人生,因她而有所负累,有所蒙尘。

还能怎样呢,还能再怎样爱呢,不能靠近他,不能束缚他,她知道他的光明,也知道他的黑暗,她知道他的善良,也知道他的冷漠。她了解他的一切,甚于他自己,所以她希望他永远自由呼吸,永远感情炽烈,永远一见倾心,永远爱不忠诚。

她爱着的,就是这样一个完完整整、又耀眼又自私的他。

于她而言,他是这世间的一切,不,他比这世间的一切都重要。

从13岁开始,这个孤独自卑的女孩,与他相遇,便开始了这一生追随、一生心酸的爱情之旅。

所有的童年时光,皆在幻想中度过。她整日透过家门上小小的黄铜窥视孔,看着对面他的房门,等待,等待,从13岁到16岁,所有的时间皆耗费在漫长的等待里,又醉心于看上他一眼的幸福时刻里。

亲吻他手触碰过的门把手,捡他扔过的雪茄烟头,进他房间的一分钟,用所有的记忆将他的气氛吸进胸腔,那是她日后入梦的营养源泉。

当我们爱着一个人的时候,和他有关的一切,都是神圣的。

18岁费尽力气重新归来,回到他的身边,在他眼里她年轻漂亮,却也只是他萍水相逢、不胜枚举的无数次艳遇的一桩罢了,可她依然欣喜,能为他奉献自己的身心,足以让她高兴得忘乎所以。

虽然那是短暂得不能再短暂的三日风流时光,她的命运却因此彻底改变,一个孩子,她将此看为可以独属于她的小小的“他”,可以分散她倾注在他身上的炙热情感,陪伴小小的“他”长大,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事情。

可是,她怎么能让他的孩子和她一样经历贫穷的折磨呢?她将竭她所能将孩子送至与他父亲相近的社会阶层里。所以她做别人的情妇,耻辱和名利对她来说都是空的,唯有对他的爱,是她人生唯一重要的意义。

那么多人爱她,那么多人宠她、尊敬她,要娶她为妻,可她依然要保持意志和身体的自由,等待着他的召唤。你看,这是多执拗的情感:

我不愿自己为婚姻所羁绊,为了你,我任何时候都要自己是自由的。

只是为你而保持自己的自由,一听到召唤,就扑到你的怀里。

而他真的召唤了她,当做她是一个风月场所妩媚的红尘女子,只为春风一度。他偷偷塞在她暖手筒里的钞票,几乎让她羞愧而死,但她咬着牙,始终什么都没说。

到死,他都没有认出她来,他不知道她是谁,他不知道她的情感,他不知道在远方有怎样深沉浓烈的爱,堆砌成了一个女子的一生。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儿子被流感夺去性命。她失去唯一的希望,被病魔侵袭,生无所恋,唯一的担心是:

可是谁……现在谁会在你的生日老送你白玫瑰呢?

她生前的命运如此,死后的命运也如此,对于这个男子,也许在收到信的这一刻,震撼于她炙热的感情,但终究,他也未曾忆起这个看不见了的女人。

就像飘忽无形、朦朦胧胧的一场梦,那些模糊的印象,构不成画面。

终于,第二次重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才意识到第一次的轻松解读多么肤浅。心绪沉闷,几乎被这样壮烈的爱情摄去心魄,长久无法言语,直到躺在床上,眼泪掉落下来。

真想,这样用尽全部生命,全部热情去爱一个人啊,谁说卑微不是幸福,牺牲不是成就。

我不再敬佩她,也不同情她,我羡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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