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的逻辑方法是批判继承了黑格尔逻辑学方法。黑格尔逻辑学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黑格尔不同于康德将物自身、感性、知性、理性隔开的思路,他强调这些环节是内在统一的,其统一性就在绝对精神。
二是总体上看,黑格尔逻辑学是大的三段论: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其中存在论和本质论是客观逻辑,概念轮是主观逻辑。他提出的绝对精神,实际上是对人类关于自然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概括。
三是黑格尔将人的思维对绝对精神的认识过程分为三部分:关于思想的直接性——自在;关于思想的反思性——自为;关于思想返回到到自己本身和思想的发展了的自身特存——自在自为。
四是黑格尔将思维过程及其形式与对象本身的矛盾运动相统一,将概念作为思维的基本、核心和主体,并在概念的运动中集合各思维形式的作用,由此来论证思维与事物统一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