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这是李白写的一首《空城雀》:“嗷嗷空城雀,身计何戚促。本与鹪鹩群,不随凤凰族(空城楼上的麻雀,身计那么穷迫。其本应与鹪鹩为伍,过着简单而自由的生活,但空城雀却不愿随波逐流,与凤凰为伍。)。由此可见唐代时麻雀已经多且涉猎人们生活了。
据相关消息,麻雀已由害鸟上格为益鸟了。
哈,大概只有像笔者这种原本出身农村的没出息的家伙才关心此类题目吧。
作为人们最熟悉的鸟类之一,麻雀在中国曾引起广泛争议。1958年,它曾被列为四害之一,引发了全国性的捕打活动。然而,不久后,科学家们发现园林植物出现虫灾,部分为毁灭性虫害,这促使决策机关重新审视这一问题。在此之前,麻雀的罪名已被臭虫取代,它被从四害名单中删除,重获自由。长期研究将继续澄清这一问题。
麻雀与生态平衡 如果某种动物能够维持生态平衡,它被视为有益的。然而,如果其数量过多,可能会破坏生态平衡,变得有害。麻雀的肉、血、脑髓和卵在古代被用作药物。
麻雀的角色争议 在过去的除四害运动中,麻雀因其食谷物而被列入。然而,也有观点认为麻雀是消灭害虫的功臣。观察和实验证明,麻雀在繁殖期捕食的昆虫数量并没有显著减少,其对田间的活动也受到距离居民点的远近影响。
麻雀的益与害 麻雀虽然会吃庄稼,但也能消灭害虫,因此被视为功臣。使用农药消灭害虫会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麻雀应该得到保护。
麻雀的双面性 麻雀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它们是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生态平衡有重要作用。
小小麻雀,经常会成群地落在地面上觅食,当有人靠近的时候,就会受惊飞起。如果时间再倒退个二三十年,那么,相信有不少朋友,童年都有过“捉麻雀”的经历,因为麻雀经常会落在院子中偷吃晾晒的粮食,这个时候,就会有人趁机下套,捉几只麻雀烤了吃,而且在民间,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麻雀肉是一种营养价值很高的食物。笔者幼时在农村,与小朋友一起就会经常捕猎麻雀来烤食,感觉特别香,很少吃肉的缘故呗。
不过,放在现在,这些行为可就都属于“违法行为”了,因为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种看起来不起眼、很常见的鸟类,竟然也是国家保护动物之一,不仅不允许私自捕杀,而且如果情节严重,还会被判刑。
1959年,麻雀在我国的数量,已经是处于濒危阶段了,这个时候,很多人发现,虽然麻雀看不到了,不会在有麻雀偷吃粮食了,但是,农田里的害虫却越来越多,病虫害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很快,就有鸟类学家表示,这是因为这些害虫的天敌——麻雀,都被消灭了导致的,麻雀的消失,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所以,不仅粮食没有保住,反而减产的问题也更加严重,于是,从1960年开始,麻雀终于得到了“平反”,被从“四害动物”中除名了。可是,这个时候,我国的麻雀却已经不足以恢复种群数量了,于是,我国就从前苏联,进口了上百万只的麻雀,在我国放养之后,再加上对它们的保护,麻雀的数量也得以逐渐恢复,一直到后来,有可能看到成群的麻雀了。
那么,既然麻雀数量已经恢复了,为何还要保护麻雀呢?麻雀在我国的地位,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简而言之,就是麻雀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科研价值的动物,这也是对它们进行保护的原因。根据数据统计,经过了60余年的“休养生息”,现如今,麻雀在我国的数量,已经多达16亿只左右,可以说,基本上又恢复到了“打麻雀行动”之前的水平。
显然,麻雀已经没有了灭绝的风险,但是,由于现如今环境的污染以及生态环境的破坏,麻雀的栖息环境也开始碎片化,让它们生存和觅食等,也都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既然有着60年前的“前车之鉴”,自然,也就要在麻雀还没有灭绝之前,对麻雀展开保护了。否则,如果任由大家捕杀麻雀,那么,一旦麻雀再一次数量锐减,生态环境也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仅是农业生产方面,就会损失惨重。
那么,私自捕杀麻雀会受到哪些处罚呢?2000年,麻雀正式成为我国的三有保护动物之一,私自捕杀、食用、出售等都是属于违法行为,特别是如果一次性,或者是连续捕杀20只以上的麻雀,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是会被判3年一下有期徒刑的。举个例子,在今年12月初的时候,黑龙江齐齐哈尔的一处派出所民警,在巡逻的时候,突然发现很多只麻雀从天而降,纷纷落在地上,看起来就好像是被下药了一样。结果经过调查,发现一名男子非法毒杀麻雀用来食用,而且数量已经超过了200只,这名男子也是立刻被逮捕,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审判。
麻雀的不受人待见,除了本身的数量众多外,与其一身的“麻”有关。在我国农村,每逢丧事,死者的孝子、孙辈都要穿麻衣,头上戴白布孝带,悼念死者。这种服丧方式被称为“穿麻孝”。 中国是一个强调“孝文化”的国家。古人认为孩子应该孝顺父母。无论父母如何孝顺,但孩子对父母总是有“债务”的,所以当父母去世而需要办理丧事时,孩子应该穿上用麻布做的衣服,用自己的“痛苦”来“抵销”对父母的“债务”。 如今,戴麻孝的习俗在很多地方还保留着,有的地方进行了简化,由头戴麻孝帽、腰系孝带、臂系黑纱发展而来。麻雀的害鸟之实随之也越不受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