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立场。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以人民为中心。
第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四个人民)
第二、依法保障人民根本权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本根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法治建设必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回应期待、解决问题、增强三感)
第三、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要把公平正义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立执司要正义)
(人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