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从第一次听说到认真读完,竟然经历了整整五年的时间。读完才知道有一个相识恨晚的威廉.萨姆赛特.毛姆。书中主人翁的原型是保罗高更,一个经历波折的艺术家。我自己身处艺术圈,对毛姆笔下描写的百年前的英国艺术圈深有感触,颇多共鸣。
我读的第二本毛姆的书是《寻欢作乐》,这个时候其实对毛姆还没有全面的了解。两本书中都谈到了伦敦乡下的景色,牧师家庭的生活状态,还有毛姆提过好几次的一句话,他的牧师伯父经常说的: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魔鬼也会读圣经的。能让作者在不同的书中提及,我想这句话可能是作者真实生活中经常听到的吧。
从我开始认真写作,也有这样的时候。自己特别认可的一句话,或者印象深刻的场景,会在不同的文章中换个方式重复出现。通过写作输出,再次读书时就能站在作者的角度,去思考文章是怎么来的,思路如何转换,语言如何表达。
《人性的枷锁》是我读的最仔细的,一些心理的描写,我经常反复数遍翻看。毛姆的语言朴素,但是精妙到每一个细微的心理层次都无比的准确。我曾经尝试用我自己的语言去改写同样的心理状态,惨败。他对人性的剖析客观冷静,刻薄嘲讽之中带着有温度的怜悯。
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事:你接连数月每天都碰到一个人,于是你同他的关系便十分亲密起来,你当时甚至会想没有了这个人还不知怎么生活呢。随后两人分离了,但一切仍按先前的格局进行着。你原先认为一刻也离不开的伙伴,此时却变得可有可无,日复一日,久而久之,你甚至连想都不想他了。
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正好有数年不曾联系的同学,突然打电话要探访。这位曾经是在学校里同吃同住好的要穿同一条裤子的朋友,没想到人生果真如此。心里真是被毛姆对人性的了解所折服。
书中主人公菲利普的曲折的求学经历,敏感自私的性格,在我读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悟到,这就是毛阿姆自己的化身吧;这才仔细查阅了毛姆的生平介绍。这本书的确是带有强烈自传色彩的一部小说。
毛姆被称为:英国的莫泊桑,伟大现实主义作家。小时候语文课上没有少背,著名作家某某是现实主义作家,却从来没有理解透彻,什么样的作家才是现实主义作家。毛姆描写自己看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讽刺自己感受到的上流社会的虚假正经,透过他的文字,感受到一个真实的已经失去的世界。顿悟,现实主义作家的真正含义。
我买了《刀锋》《面纱》《在中国的屏风上》等好多本毛姆的著作,我想等这些都看完,对毛姆的认识,对写作的认识可能会有进一步的变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