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的复兴  陶恕中

十一、真正的为大

主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做你们的用人。”(参太二十20-28)根据这经节的前文后理,我们知道人心中渴望为大是无可厚非的,但要附带下列的条件:(一)要寻求真正的为大;(二)真正的为大是以神的评定为准;(三)要为大便要准备付出任何代价;(四)要乐意等候神作出谁为至大的判语。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领会主用“为大”这词语的含意,因为它并未见录于任何词汇或字典中;唯有从神学的广义上,我们才能正确地认识它的含义。从来没有人能在心灵里面见过神以后(尽管这遇见只是惊鸿一瞥,或是不完全的),还会自认为大,或承认别人为大。他所遇见的神是充满了何等慑人的威严与尊荣,因此他不得不存敬畏和喜乐的心,俯伏敬拜祂,并且从心底里涌起一股对神的伟大权能称颂不已的情绪,叫他不由自主地冲口而出:“只有神为至大!”

这一切都是事实。然而神亦曾把“为大”这词应用在人身上,就如天使对撒迦利亚宣告那要生下来的儿子“在主面前将要为大”一样。基督也谈论过那在天国中称为大的。

圣经很明显地提及两种为大,一种是属乎神的,是绝对而自有永有的至大;另一种是相对性的、有限度的为大,是属于那些认识神的人,或信心的儿女,他们因顺服、舍己、竭力效法神而达致为大。后者是我们在这儿所要谈论的。

要追求成为至大,并无不是之处。人本来就是照着神的样式而造,而且受命要治理全地。人希望从目前的处境中升高,使万物归附在自己的管理下,也许是由于人在犯罪堕落以后,内心还有一股盲目的冲动,要去完成这“治理全地”的使命。可是,罪已腐蚀了这天然的本能,就像它败坏了其他事物一样。人在失去了原来的地位,以及道德沦亡之余,仍四处寻索为大的秘诀,却不得要领,唯有不惜用卑劣的手段去夺取,但到头来还是徒劳无功。

关于“谁为至大”这问题,主借着祂的行事为人与教训,澄清了世人的混淆。换句话说,对于每个愿意听祂的话,以祂为自己生活榜样的人,主已为他辨明一切。主的教训说明了真正的为大是在人的品德,不在乎才能多少,或地位高低。无知的人常以为优越的天赋才是伟人的条件,至今多数人仍以为是,例如艺术、音乐,或管理国家大事方面的天才,都被一般人公认是伟人。但主以身作则的教导显示了为大的本质,要比这些才能都来得深邃。

谈到那些因本身有超人的才能,或因世袭而取得政权的人时,主这样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祂显然并不欣赏这种伟人,因为祂将这类人和真正“为大”的人清楚地划分出来。祂告诉门徒说:“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如此便给“为大”下了一个崭新的定义。

在主基督降生前的世代,一些哲士和宗教领袖都曾揭露了一般人对“为大”的错误观念。可是,只有主才指出何谓真正的为大,以及达至真正为大的途径。从“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做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做你们的仆人”看来,为大好像很简单容易,但事实上那正是困难所在。

许多人都了解这途径实在不难,只要我们肯跟随基督,服务人群,舍己服侍人,我们就能为大。这说来简单,但行出来就不容易了,因为这正好和我们里面从亚当来的天性抵触。亚当仍感到内里治理全地的本能,他似乎听见自己里面有声音命令他说:“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对于服侍人,他是毫无兴趣的。引起这些矛盾的原因,是因为人犯了罪,罪成了祸根;所以我们必须先把罪除去。

实际上,主的意思是:罪必须除去,旧有的亚当必须让位给基督。因为犯罪的缘故,人失去管治的能力与权利,唯有谦卑的服侍,才能把这失落了的能力与权利争取回来。我们虽然都是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赎,免去死亡和阴间的刑罚;但每个人都得分别靠自己去赢取治理的权能。先要接受长时间做仆人的训练,才有资格去治理人。

基督完成了服侍的工后(祂的服侍包括了代死),神就把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超乎万名之上的名。祂做人子的时候,成了服侍人的,也因此赢得了治理的权柄。

基督没有犯罪,因此祂能乐意服侍人;在祂里面,并没有我们堕落天性对卑微服侍的抗拒,祂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为大,而我们却是一无所知。当我们拼命往上爬,为了要得高位时,神却命定我们退下去服侍人:“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做你们的仆人。”

十二、用我们的歌声见证主

普世人类有着一个共同的心愿,就是希望受人尊重;这心愿就像与生俱来的自卫本能一样,人人皆有。

圣经也承认人有这天生的意愿,并且与我们所料相反,它不但未被定罪,反而在一些经文中获得好评。箴言记着说:“美名胜过大讨,恩宠强如金银。”使徒保罗亦不只一次公开赞扬某些信徒或教会所得的美誉;借以激励别人效法,活出美好的见证。当我们说:“某人已失去自尊心”时,就是指着这天性说的,表示那人极其颓废沮丧,全不在乎别人给他的评价如何了。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下个结论:想得着社会人士称许的心态是正确而自然的。我们给别人多少关心,就表示我们也想得着他们同样的爱戴;反之,则类乎伪装的谦虚了。我倒相信以上那段话,它已说出人天性的真实情况。

十字架的果效显在我们身上,不但要拆毁一切虚假和伪装,还会把我们认为最好的除去,使我们感到切肤之痛;若非如此,就不是我们要背的十字架了。如果十字架的功效光是除罪,我们自然能忍受,并且会乐意接受,就如病人乐意接受外科医生的手术,把身体内不该存在的东西割除,以免死亡一样;但当我们经历十字架。竟连自认为宝贵的东西都得失去时,我们才真正尝到十字架上的铁钉和荆棘冠冕所带来的痛楚。

自使徒时代以来,信徒为了基督的缘故,唾弃人所珍重的美名,这就是背负十字架了。无可否认,十字架并不受人欢迎。谁背上十字架,谁就得忍受一定程度的咒诅。从世人中分别出来的基督徒,能在一生中不招致公愤的,万中无一;唯有在他去世后,待时间冲淡了他在世人眼中的形象,那些曾经恼恨他的人,或会反过来讴歌颂扬他。

卫斯理(John Wesley)和卫理公会的信徒是个好例子。他们当年因奉行“至善主义”(Perfectionism),心中充满压抑不住的喜乐,令旁人忐忑不安,所以他们在世的时候,备受讥笑辱骂,被人诋毁为世上的渣滓,甚至众人逃避远离他们,仿佛他们长大麻风似的;但现在我们却选用他们所作的圣诗,给他们立墓碑。

我常爱引用特斯提真(Gerhand Tersteegen)的诗句。他在一首可爱的短诗“天路客之歌”(Pilgrim Song)中,安慰和鼓舞一些走在旷野中、被人敌视和遗忘的圣徒。诗歌最后一节是:

我们追随主脚踪,

就算双脚受伤,那又如何?

祂曾走过这路程,

满布荆棘蒺藜;我们却要欢呼!

别人不见不闻,也没有留意我们,

我们常受蔑视诋毁,寂寂无名,

但就凭我们的歌声见证主,

孩子们,向前吧!继续买进!

“就凭我们的歌声见证主”道句话,写出了教会历史的真粹,要比许多历史巨著写得还逼真。历史学者只记载那些宗教会议和宗教战争等事情。正常道些话剧上演之际,却有一小群天路客唱出见证的乐歌,他们虽走在世上,但因永久的天上家乡在望,心境有如已安抵天家一般的喜乐。这些满有喜乐的圣徒,毫不受地上的宗教组织所注意,若不是因为他们的歌声与见证,大抵早已被人所遗忘了。

他们虽然提未受人歌颂,但仍然坚持他们的歌唱见证。这就是这些不为大多数人知晓的一小群圣徒的写照了。他们没有可炫耀的贡献,但他们的歌声甜美嘹亮,令人振奋。

弥尔顿(John Milton)失明以后,在他所作的《失乐园》一诗中,用美丽感人的诗句写出了失明的哀痛,眼前一片漆黑,犹如黑夜冉冉降临一般;他哀叹不复见以下的各种景物:

白昼、黄昏,或清晨,

春临大地,夏日玫瑰,

原野上的牛羊,亲人的脸孔。

但是,尽管这一切的哀痛,他仍绝不丧气。他虽双目失明,却能思想如常,祷告如常,还可以静听自己的心声,就如他所描写的:“心在跳动,敲打出和谐的节拍”。他能在夜间歌唱,就如夜莺一般:

……如守夜的鸟儿,

在黑暗中鸣唱;深藏在险暗的隐蔽处,

唱出黑夜的乐章。

在这弯曲悖谬的黑暗世代里,在芸芸众生中我们不晓得在何处,也毫无把握能找到真正的基督徒;但我们知道一件事:基督徒活得愈像主,遭遇就更如主当日所经历的——不大受人欢迎,也没有大群记者包围。他心中虽极希望受人爱戴仰慕,但很可能在别人的排挤敌视下忍气吞声,甚至没有人留意到他的存在。纵然如此,世人仍会听到他用歌声见证主。

十三、信者不怕失败

这世代的人常以成败来衡量别人。

众人都向“成功岭”的山巅努力攀登;留在山麓下的是失败者,攀到顶峰的则名成利就。而大多数人就挤在这两个极端之间,从年轻的到年老的,都汗流满面,拼命挣扎。

有一少部分人很快便放弃了,滑到山麓下就心灰意冷,志气消沉,从此一蹶不振,靠人施舍度日,以终此生。

爬到顶峰的一小撮人,全凭一点天聪,胼手胝足,再加上运气,终于得着名利富贵,权势高位。

但在营营役役中,人却失去了喜乐。在拼命挣扎中,人变得患得患失,以致精神恍惚,感情麻木,甚至对好些该叫人振奋的光明景象也视而不见。

能成功地攀上巅峰的人,绝少能维持长久的喜乐,因为过不多久,他就会日夜惶恐,担心自己脚步不稳,向下滑跌。被迫把自己辛苦争取得来的地位拱手让人,那就前功尽废了。这样的例子实在不少,试看电视艺员如何留意社会人士给他的批评,政客如何珍惜来自各阶层的函件,就可见一斑。

那些获选的政客,一旦获悉自己在民意测验中所得的票数,比五个月前低跌了百分之二的比率后,就马上汗流浃背,惶惶不可终日,如将要服刑的囚犯一样。球员期望射球率提高;商家希望交易额扳升;演奏员则计较听众掌声的多少;被对手击倒后,公开在拳击场上掩面饮泣者,亦屡见不鲜。总之,众人都不愿别人爬在自己头上,只有夺标才是快乐。

这种渴求成功的狂热程度原本是好的,可惜现已变质了。渴望能满足神起初造人的目的,无疑是人从神而来的恩赐;但人犯了罪,连带这天性也变了质,沦为一种对成功和光荣的私欲,使人变得贪婪无厌,如走火入魔一般,永无解脱之日。

可是,当我们走近主耶稣,我们马上进入一个截然不同的境况。透过新约圣经的教导,我们领受了一套更高的属灵真理,它跟这世界的潮流刚好相反。根据基督的教训,虚心的人有福了;温柔的人必承受地土;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为大的是那些最懂得服侍人的人;失去一切的,到头来要得着一切;在地上亨通的人,在审判的日子要眼巴巴地看见自己积存的财宝,如风卷残云地被刮去;讨饭的义人,要睡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则在阴间的火焰中受苦。

我们的主曾受当时的宗教领袖们毁谤,见弃于社会、朋友,祂的死看来是标志了完全的失败。吩咐把祂钉十字架的官长,是当日政坛上的显贵。可是,主从死里复活,证明了官长一败涂地,基督却荣耀得胜。

可惜今天教会似乎还是茅塞未开,仍然如世人一般见识。多少热闹忙乱的宗教工作纯然是出于肉体的热心,仅为了争取表现?多少的祷告浪费在一些高攀人的事工上?多少奉献给神的金钱。被一些纯粹出于肉体而声嘶力竭地传道的人糟蹋了?

真正的基督徒应该远避这一切,尤其是传道人,更要深深反省,鉴察内心。人若不肯接受失败,他就不配获得成功;人若不能照神的旨意去行,甘愿别人衣锦荣归,独占鏊头,他就不配做神的工。

在逆境里,人若能保持喜乐,神可能反会叫他得尝成功的滋味。人如果只在得意时才高兴,失意时却萎靡不振的话,这人就仍旧活在血氛里,他的成果,顶多也不过是给虫蛀坏了的水果。

人在地上亨通,不会令他与神更亲近,也不会加添他个人的价值。当他领略到这真谛时,神才会让他尝到成功的果实。我们不能靠群众的拥戴,或领人归主,或差传教士,或派送圣经等表现,去博取神的喜悦。这类活动不靠圣灵的帮助亦可以进行。人今日要在宗教圈子内成名,只要性格随和,谙识人的心理,就似乎有足够条件了。

事实上,我们最大的荣耀是效法基督祂如何,我们也该如何。接待我们的,也就是接待主;摒弃我们的,也就是摒弃主;爱戴我们的,也就是爱戴主;恨恶我们的,也就是恨恶主。有什么比这更满有荣耀呢?

我们可以放心跟随主到髑髅地,信者应无视暂时的失败。主的复活和将来的审判,当会向世人宣告究竟谁胜谁败。关于这一点,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十四、有了亮光,还要有眼睛

走路的人,不但需要光,也需要能看见的眼睛。

圣经是人德性和灵性的光源。诗人说:“祢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又说:“祢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

我对圣经这几句受圣灵感动而写下来的诗句,深信不疑,也能与诗人共鸣,唱出下面的诗句:

赞美主!

祢的话光华四射,

是我们脚前的灯,

从亘古到永远。

但是,我认为仅有光华是不行的。我这样说,绝对没有半点诽谤不敬之意。单有亮光是不足够的。

圣经常以光比喻知识;无知的人,可比作行走在黑暗中的人;领受知识的,就如旭日初升。但旭日对于失明者全无作用,只有视力健全的人,才能享受旭日的光华。

亮光和看见两者之间大有分别。有人虽在光中,却看不见,因为他是瞎子;有人虽有健全的视力,却没有光,这种人可说是暂时眼瞎,但一有了光,他就马上能看见。腓立比的狱卒视力没有毛病,但因处身黑夜中,他要叫人拿灯来,才能找到牢中的保罗。另一方面,虽然阳光普照,或明月朗朗,或星光灿烂,但对可怜的参孙就无济于事,因为他的眼睛已被非利士人挖去了。

失明的人永远面对黑夜;带灯的人只要视力健全,就永远亮如白昼。在一本印度名著《印度教的忠言》(Hindu Book of Good Counsel)里,有两句话指出了这个事实:

瞎子虽带灯,

走路仍走岔。

这些话究竟要说明什么道理呢?简单说来就是:仅有宗教的教导,不管如何完善,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它能把光带来,但不能使人看得见。没有圣灵开导人心,圣经的话也不能救罪人,因为唯有圣灵在人心里工作,救恩始能在那人身上成就。离了真理,就没有救恩,但很多时却有不能带给人救恩的真理。不少人虽然熟谙教条,但仍旧在属灵的黑暗里,漫无目的地摸索,因为他们心里没有圣灵的光照。

不少人以为有亮光就等于能看见,结果招致灵性上的悲剧。瞎子面对美景时,虽然睁大眼睛,但仍是一无所见。同样,心眼瞎了的人,得听救恩之道,却全不领会。法利赛人就是如此,面对世界的光三年之久,心灵里始终未蒙光照。所以,单有亮光还是不够的。

主借着摩西律法、先知书和诗篇,教导门徒。他们虽然听过不少,但仍要得着心灵的“开导”,才能明白真理;“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二十四45)。保罗在腓立比传道时,当地有一个妇人名叫吕底亚,她听了道,信了主,也受了洗,而且马上在自己家里接待保罗。使徒行传十六章十四节说:“主就开导她的心。”这是重要的解释,吕底亚不单接受了光,也看见光。

使徒保罗在传福音的侍奉上,很早就知道“人不都是有信心的”。他也知道原因何在——“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神的像。”(林后四3-4)

人若瞎眼,就算有光照耀着他们,撒但也毫不在乎。心窍不通达,真理的果效便无法显在人身上。听道可以运用心智,把握到救恩的知识,但心灵未被开导,人里面的生命就不会有改变。举个典型的例子:富兰克林总统在日记中记载他有一次很留心地聆听大布道家怀特·斐尔德(George Whitefield)的布道信息,甚至还在他站着讲道的广场周围走了一圈,看看他铿锵有力的声音能传多远。然后怀特斐尔德亲自跟富兰克林谈道,并答应继续为他祷告。几年以后,富兰克林又在日记里提及传道者的祷告没有任何功效,因为他本人始终没有悔改信主。

没有人会怀疑富兰克林过人的智慧,而怀特·斐尔德亦无疑把真道完全讲明,但为什么会没有果效呢?唯一的解释就是:有光临到富兰克林,但他视而不见,他没有看见世界的光。若要能看见世界的光,就有赖圣灵在人心里的开导感化;显然富兰克林没有得着这个。

圣灵必须在人心中工作,人才有得救的信心。福音是真光,但唯有圣灵才能开启人的眼睛,叫人看见光。因此,当我们传福音给失丧的灵魂时,就要求主给他们有能看见的恩赐,而我们的祷告,也要针对那些弄瞎人心眼的黑暗邪灵。

十五、各安天命?

当卡莱尔(Carlyle)听见富勒(Margaret Fulle)说她已决定了“接受宇宙”(即安于天命)时,轰然大笑起来,还好意地大声补充一句说:“对了,她最好是这样做。”她真是这样,而我们也得跟她一样。

这个道理行由另外一位品性单纯的人,用更浅显的话表达出来。他身处任何环境,仍能处之泰然。他的话虽简短,却蕴藏深意。他我:“我已学会了与不能逃避的现实和谐共存。”

这是一个又明智又实际的想法,叫人难以明白何以基督徒在每日的生活中,竟会完全忽视它。从我们的行为言语中,就可看出来;我们当中有些人一生“用脚踢刺”,却以为自己是降服在神旨意下。

斯多亚派(Stoic)的道德学哲士,似乎比许多基督徒更懂得这秘诀;例如爱比克奉德(Epictetus)便从来不埋怨环境,也不为自己的遭遇唉声叹气。经常怨天尤人的话,会引致我们抗拒神。根据他的教训,人生在世,很多事是不受制于人的,因此我们无需在这方面向神负责。义人心境的安宁,是不受恶人所影响。世上的事情是身外的,要紧的是人的内心世界,因为那是我们唯一可以支配的,同时,我们在这方面也要向神交代。人的内心世界包括人的心思、感情,都受制于人的意志。我们不能操纵环境,但能决定自己对环境的反应。我们的争战就在于此,也必须在此得胜。

我并非在鼓吹宿命论,或否定人意志的自由。相反,我是要明确地强调人的自由意志。我们不能支配宇宙,却能自主地决定对它存什么态度。无论神的旨意在何处彰显,我们都可以接受它,并采取敬拜顺服的态度。如果我们决意要遵行神的旨意,那么,在每日生活中,我们对任何事物都不会有纷争。碰上恶劣的天气、讨厌的邻居、残缺的身体,或不利的政局时,因认定是神的旨意,就该适时地顺应,耐心等候神照祂自己心意,或是我们出于信心的祷告而带来的改变。

所谓“各安天命”,意思不是指我们对一切无可避免的事,都逆来顺受,不去设法改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等于删掉圣经在这方面给我们的教训。碰到情势与神的心意相达,而圣经对这情况有明显的应许时,我们就有权利,也有责任,去为当时的情势代求,并竭力谋求改善的方法。比方说,我们生病时,不该认为这是无可避免的便坐以待毙。我们应该一面认定这是出于神的旨意,一面为自己的康复寻求神的引导。最要紧的是不要因自己生病而焦躁不安,以为这病不是按着神旨意临到我们身上。再者,我们对事物细心察验以后,证明那场病是因为自己没有顺服圣经中某些明显的命令而招致的,我们就得马上承认过犯,照着神的话寻求补救的方法。如此就能叫自己回到神的心意中,令生命再归入正轨。假若我们如笼中困兽般,为自己的难处烦躁不安,甚至满口怨言,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在神心意中学习的机会。神会叫人得医治,也能使情势改变;但对于一些因处于逆境而自怨自艾的人,神是不会理会的。

出于信心的祈祷能叫我们支取神的大能,使情势全然改变;但有些事情却是祈祷也不管用,它们发生在祈祷所能及的范围以外。碰到这种情况,我们只能认定神全智的旨意,存着感谢的心去接受它。

譬如从宇宙万物中,我们必须承认神全然的智慧。在我们一生里,可能有许多与事实相违的愿望,可是,在基督徒的词汇中,不该有“愿望”这词语;我们用上它时,就隐含了抗拒的意思,否定神在天地间的奇妙作为。还是让我们“接受”这宇宙吧!

还有,我们也要接受自己。除了自己的罪,我们无需对自己感到惭愧。我们既已离弃罪恶,亦无意再犯舞,那就不必羞愧了。为了自己的性格、职业、家世、性别、种族、肤色、身型、背景和时代等等,都要向神诚心地感谢,认定这是神指定给我们的状况。不要再为非自己所能控制的事情自寻烦恼,反要存心殷勤;神也会照管这宇宙的一切。如果能持定这个浅显的属灵哲理,人的心灵便享受到何等的平安!

十六、从平凡中成圣

在上一个世纪,有一位基督徒诗人写了一首相当长的诗歌,来指出一个道理——人可以借着三个字,把平凡的日常生活,变成神悦纳的祭品,这三个字就是:“为了主”。

今天的基督徒早已把这首诗遗忘了。那首诗的形式相当古老。情调也不合现今生活繁忙的信徒。把这首圣诗拿到手后,肯花点耐心去慢慢把它念一遍,恐怕已是万中无一。可是,诗中的信息简单而奇妙,我们不该让它就此湮没,应该把它再捡出来,如同珍宝般送给天国的儿女们。

尤其是今天的基督徒,更要好好学习如何把平凡的生活变成圣洁。这是个厌倦于享乐的世代,由于极度紧张刺激的生活,人都弄得精疲力竭,品味也变得腐化低俗。天然美物被搁在一旁,给一切人为的点缀所取代。分别为圣的侍奉,都变得世俗化了;圣洁的也要变为庸俗;崇拜聚会也变为一种消遣性的集会。这世代犹如服了麻醉剂般,愈来愈混沌不清,人们不停地寻新刺激,给麻木的感官提一下神。各式各样的发明日新月异,似乎不再有什么东西可以感到新奇了;一切都变得又平凡,又令人生厌。

不管你喜不喜欢,这就是我们现今世代的写照;但我们却有责任去过严谨节制、公义虔敬的生活。最要命的是我们竟让自己同流合污,随从世人过着堕落腐化的生活,就像当日以色列人跟随了当地的赫人和耶布斯人的习俗,效法当时列国的风尚一样。

我们四周的道德风化和社会心态都是如此庸俗不堪,那么,我们怎样才能逃避这些致命的不良影响呢?我们怎样才能使日常生活成为圣洁,从平凡的生活中寻索属灵的意义呢?前文已经提过,就是把我们整个生活奉献给神,学习凡事要奉主的名而行,一切都为了主而做。

芬伦(Fenelon)曾经教导我们,若要得神的喜悦,不一定要转行,只要我们是从事正当的职业就可以了;但我们必须开始改变生活态度,以前纯粹以个人为出发点,今后就要以神为目标。也许有些人认为这样做,未免太平淡无奇了;我们想为神做大事,为祂冒生命的危险,甚至抛头颅,洒热血,誓死忠心,一生充满戏剧化的遭遇,成为众人瞩目的人物。想起被绑在火柱上的胡斯(Huss),在沃木斯政教会议(Dietof Worms)上受审的马丁·路德,还有生活在非洲腹地的李文斯敦(Livingston),我们这些平凡的小人物,如何能像他们一样轰轰烈烈地干一番大事呢?我们要养妻活儿,命里注定要过庸碌平凡的生活,又没有遭遇到监禁或死亡的逼迫,怎样才能活得合乎神的心意呢?我们能做什么,才可令天上的父神心满意足?

答案离你不远,就在你的口中。只要你心里尊主为大,让祂在你生命中做主,成为你心所向的焦点和中心,你就不用再梦想做什么英雄人物。让祂在你里面照常显大,你自己则日渐衰微;把你整个人奉献给神,从为我转向为祂而活;以基督和祂的荣耀为你每日言行的动力,不再以自己,或家人,或祖国,或教会为出发点,凡事让祂居首位。

这一切似乎太简单了,令人难以置信。但圣经是这样教导,经验也确实告诉我们这是在平凡中成圣之道。只要我们肯持定“为了主”这目标而生活,那么一切平凡的、微不足道的生活小节就有了存留永世的价值。刻板的生活本来只像阴暗小径,但有了目的,生活便提升为康庄大道。我们日常的单调生活,就加添了有如敬拜聚会般的内涵,而我们每天要干的无数繁琐杂务,都成了神悦纳的祭物,借着耶稣基督,向神奉呈。

只要是奉神儿子的名献上,神绝对不会轻看。相反地,如果不是为了基督,献上的不管是什么,神都不会看重。我们若平能为主而死,那就该为祂而活;这会使人生显得更伟大,亦可得着更厚的赏赐。

“为了主”这三个奇妙的字,如果能在人的言行中实现,就不难把水变为酒,把卑贱的金属变成精金。

十七、重质不重量

神着重实质过于形体的大小,实质与形体相比之下,前者要比后者重要得多。

这道理浅而易见,因为所谓大小,只适用于受造之物,亦只能应用在物质方面而已,例如容量、重量和数量等。它们不能应用在神身上,因为物质的特性,没有一样可以适用在神身上,而形体的大小是物质的特性之一。

如果用形体的大小来形容神,那就等于说神在某程度上也受限制;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所谓大小,只能适用于受造之物。无限的事物,是不可能有形体大小的区别;神是无限的,所以根本不受数量或任何限制。当祂要向受造之物耐心地表明自己的永存性时,颇费思量,祂说:“我是自有永有的。”

另一方面,实质表明了存在事物的内在成分,没有所谓大小,所以我们可以说:神有“实质”的内涵,但无形体大小之分。

神照着祂的形象造人,又赐给人智慧、感情、意志和德性,还给他一种潜能,可以认识造物主,并且敬拜祂。这一切特性都是人所有的,将人与他周围的世界区分出来,甚至把人属血气的肉体分别过来。属物质的身体,可以在空间、重量和形状方面有所延展,可是它没有思想、感觉、情爱、渴慕或敬佩等能力。正因为缺少了这些能力(尤其是意志力),这个属乎物质的身体便没有道德或属灵的分量了。因此,就其本身而言是毫无价值;唯一重要的,就是神暂时分派给他,使他与神的形象相似的特质。

但人在道德上堕落,结果蒙蔽了眼睛,混乱了思想,产生许多错觉。关于这方面的明证,莫如人那种易于把价值混淆的倾向;在衡量事物时,重量多于重质。基督教信仰已将这本末倒置的概念纠正过来;但基督徒仍习惯沿用亚当的尺度、标准来衡量事情,总爱问;有多大?有多少?他们这种惯性完全是下意识的,因为在这物质世界里,有运作,有空间,也有时间,他们自然会如此发问;但在属灵的境界中,这些问题全无意义。我们爱把这类惯性问题搬到神的国度里应用,更明确地反映出我们的心思还没有彻底更新。

问题出在我们习惯用人的观点和角度去观察事物。我们看重地上的事,却不留心天上的事;这种心态是出于亚当,不是出于神。我们一直固执地自认是福音派信徒,但叫我们惭愧的,是一些异教哲士竟比我们更有超然的认识。例如苏格拉底(Socrates)、爱比克泰德(Epictetus)、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还有其他许多学者名士,都可以提出来和我们对证。他们当日还没有新的启示,但他们的智慧却远超过我们这些有新约亮光的人。

基督徒的信仰是关乎属灵的国度,在这国度里,首要的是实质。“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耶稣用这些话,指出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为敬拜神的地点而引起争论,实在错谬极了。在敬拜的事上,神看城邑的壮观,或山岭的高低,为无关重要的事情;要紧的是我们有没有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祂。

我们常见一些信主的大学生,涉猎一点科学知识后,信心就厉害地摇动。上了几堂天文学课,透过望远镜察看天象以后,他们心中的小天地就崩溃了;宇宙的浩瀚,满布太空的天体,都叫他们惊愕莫名,不知所措。这个地球不过是沧海一粟,人又不过是地球表面上的微尘,而神却远在太空边缘之外,相距亿万光年;那么,祂怎能成为人,住在我们当中呢?如此渺小、短寿的世人,又算得什么?

这类的推想未免是把量与质混为一谈,厚颜无耻地低估了至高的神,并将祂与物质相提并论,视祂为时空范畴下的奴隶。这种观念简直侮辱了神,与不信者无异。

事实上,神看那照着祂形象造的、有灵的活人,比繁星满布的宇宙珍贵得多。天文学只不边是研究太空、星体,及其运行状况的科学学,宗教却能探索生命、人性和存在的奥秘。举例说,诗人大卫虽然身材普通,甚至犹大山地的山洞也可以随时将他掩藏起来,使人没法寻得着他;但这只是形体方面,不足挂齿。在圣灵感动下,大卫写了牧者的诗篇,谱成诗歌后,它直到如今仍是世界各地千万信徒在主日参拜时同声高唱的圣诗,这就是实质的问题了。

教会所努力的,是关乎永存的事;而实质是永存的,所以我们不要让事物的形体分散我们的注意力。

十八、不要以正统信仰自夸

历久以来,基督教信仰绝少是纯全的。除了基督和那些被圣灵充满的使徒外,在历世历代中,没有某一位信徒,或某一宗派的信徒,对所有真理都有纯全的认识。

一位伟大的圣徒曾说过,真理是如此浩瀚威严,没有人可以完全拥有它,只能有顿全体得救被赎的信徒,一齐把它发掘出来。

感谢神,真光曾明亮地照耀列国和万民,使千万人都在这光中朝着天家走去。可是,不管信徒内心如何单纯,一生如何顺服,没有任何人可以不受自己灵性本质上的各种限制,直接从神宝座那儿,领受这真理的亮光。人手中的一块泥土受到搓揉后,本质上虽仍旧是泥土,但却已加上人的手印。同样,神的真道经过人心思上的领会后,仍旧是真理,但免不了添上人的意念。被动的心思不能接受真理,必须对真理有主动的反应。它才能进入人心。因此,真理在经过人心思上的接受后,总有或多或少的改变。

神的光照进人心,自然会受了一些反射,就如光线通过棱镜折射一般。人的罪性、气质、偏见、教育背景、文化影响、当时风尚等等,都会叫人的心偏离焦点,扭曲了内心所看见的影像。

当然我所指的,仅限于神学性的和宗教性的真理。这些真理能保存多少纯正的内涵,就要看当时当地持守这信仰的人道德水平怎样,以及一般教会对信仰的实践如何了。但属灵的真理,即圣灵向人心灵直接启示的真理,却永远不变。不管对象是谁,圣灵向人的启示永远是一样的,绝对不受因时而异的仪式和教条,或当时的宗教风气所影响。圣灵将基督荣耀华美的光辉照射人心,人心内顿时对神产生敬畏,在毫无阻隔的情况下得着光照。卫斯理(Wesley)和瓦茨(Watts)在神学理论上的意见虽然大相径庭,但他们爱唱同一首敬拜的诗歌,也可以同心高唱。纵然两人因在神学观点上的分歧,从而对真理的认识并不一致,但在圣灵感动下,他们仍能同心敬拜神。

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方式来解释基督教教义。十九世纪时,在美国四处游行传道的宣教师,大异于马丁·路德,或中古时期的修士,甚至和初期教会的教父,亦大不相同。四世纪时,在尼西亚(Nicea)为了辩证真道而召开会议的主教们,当然亦异于在二十世纪初期,同样为了要辨明真理而起来驳斥那些批评家的圣经学者和圣徒。

神学跟哲学一样,易受当代的趋势所左右。中古时代的基督教教师,致力攻击尘世的虚荣和人肉身内在的败坏。早期的美国教会,则着重强调地狱和阴间的教义;当时受欢迎的传道人,不厌其烦地描述地狱的可怕,其详尽深入,比圣经所记载的,大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较为近代的教会里,讲章和圣诗的主题又回到神是爱的真理上,神对世人的大爱就成为当时福音派所着重的主题了。

目前我们又处于另一个过渡时期。清楚认定教会去向的人是有福的;不管神学风气如何转变,有两件事却是我们可以确定的:第一,神一定会按时兴起祂的见证人,总有人会持守神的真道,就是那受圣灵感动而写下来的信条。救恩的真理绝不会完全向人隐藏起来,清心的人和心灵痛悔的人,都随时找到基督,蒙祂救赎。第二,圣灵是正统信仰的保卫者.祂总会向心里柔和谦卑和信靠神的人说同样的话。蒙光照的心一定会与其他同蒙光照的人,在领受的真理上同心。我们最怕使圣灵担忧,以致祂不能向我们说话,撇下我们任由自己的智慧所操纵。难怪基督教圈子内充斥了一大堆学者,却少了敬畏神的圣徒。教会里有大批能运用逻辑学,会说高言大智,与对手激辩的卫道之士,却没有先知和颂赞的信徒。这就有如一丛灌木,虽经边细心修凿和栽权,但灌木丛中却没有燃烧荆棘的火。

真理永恒不变,但形式、重点或演绎方法却是变幻无常的。叫人欣慰的,是基督能切合不同种族与年龄的人的需要。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不管当地的信条种点或宗教习惯如何相异,只要人肯放下成见,毫无保留地信靠祂,祂就必赐下生命与亮光。圣灵从来不会对与基督有关的争辩作见证,但对于宣告基督的被钉、受死、埋葬、复活、现今且升到至高者的右边等真理,圣灵总是亲自作证。

总括来说,我们不能自认已经拥有全部真理,更不要自信永无差错,反倒存敬畏的心,在主被钉的脚前俯伏,承认祂是真理,以顺服祂的命令来荣耀祂。

十九、粉饰?还是除掉?

基督从应该认清一件事:基督教信仰在我们身上所产生的果效,不仅将我们的罪粉饰一番,还将它完全除掉。

基督救赎的大功是两方面的:“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然后引领他们归回那位因罪而与人隔绝的父神那里,与祂和好。

神是圣洁的,祂不容许罪恶在祂与人的相交中存在。借着基督的舍身救赎大功,归回的罪人可以得到罪的赦免,并脱离律法的咒诅。可是,神无限的恩典与慈爱也不能叫纯全无瑕疵的与不洁的合为一体。按着天理,神一定要把光明和黑暗分开,然后对每一个罪人说:“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吧。”

这些并不是什么新的神学思想。神学家一直以来都知道,要先把人道德行为的内在根源彻底净化,又赐给这悔改相信的人无的生命,这人才能与神相交。诗人有见及此,经过一番探索以后,感谢神,他终于找到答案案了。

这位诗人就是宾尼(Binney),他感到这问题很重要,就在一首鲜为人知,但充满圣灵感动的诗歌内,把问题写了出来,还加上答案:

永恒的光!永恒的光!

在祢探索的脸光中,

我的灵是何等纯全,

毫不畏缩地敞着脸,

平静而欢欣,

面对祢而言。

但是,啊,我这个人,

原来的出处是何等黑暗,

心思是何等昏暗;

当全能至高者显现时,

我的灵怎样敞着脸,

面对这自有永有的真光?

人要升至那至高之居所,

唯有一法,就是——

靠着献上的燔祭,

圣灵改变的大能,

人就可以与神相交。

不错,献上的燔祭和叫人成圣的圣灵,能使人的灵与神恢复相交。圣经是这样说,而千千万万的见证人也作了这样的见证;但最大的危险是:恐怕我们自以为已经从罪中得救,而事实上自己的罪不过是换了另一个姿态出现罢了。这是每个人都须提防的危机。可是我们却无需因此灰心丧气,甚至后退。相反的,我们应要时刻警醒。

举例说:我们要小心,我们的悔改并不单是处境的改变而已,就像从前在远方和放猪的一同纵情犯罪,如今却和宗教人士过从甚密一样。这人现在的外表虽然干净体面得多,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内心的情况比往日的光景好不了多少,离真正的纯全还很远呢!

又比方说,人心里的骄傲,因着宗教信仰的熏陶而变为自尊自重,再运用圣经的话语,便能巧妙地把骄傲掩饰起来。对一些初读圣经的人,圣经的话语意义深远,但亦可利用来掩饰人心中的自爱与自怜,而这种自我表现是神所憎恶和无法容忍的。真正的毛病看来还未得着解决,反而变得更加深藏不露。

有人爱说闲话,搬弄是非;及至悔改信主后,当起“属灵的导师”时,在细心观察下,不难发现她的老毛病仍旧时常在作祟,她还像以前一般喋喋不休,查根问底,令人厌烦。毛病虽然美化了,还加上宗教的外衣,骨子里却全无改变,就如小贩的摆卖摊位,从街道的一边,挪到街道的另一边罢了,没有什么分别。在罪孽上加了一层装饰,而本质并没有改变;这就是撒但要打入教会里最高明的手法,令到不少信徒软弱、堕落与纷争。

商场上有好些狡猾的、不择手段的经营手法,但有些信主的商人,经过祷告以后,竟然也用同样的手法,还自称是祷告蒙应允的结果,好表明在他那宗交易上,神也跟他合伙。

以上所举的,不过是一些例子,目的要表明人的罪如何改头换面地出现。而罪的实质却没有改变。我绝对无意反对基督徒做导师,也无意反对商人为他们的工作或业务祷告。

刚好相反,如果教会内有几位能体恤人心的导师,给一些软弱和有难处的弟兄姊妹及时的帮助,那是多么蒙福的教会。倘若从商的人,学会了在处理事务或税务时先来祷告,也是有福的。在今天这高度竞争的文明社会里,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果没有神的帮助,我真不知道他如何能保持神志清醒如常。

在我们里面有一个试探,就是把地上最好的牛羊留下来。就如扫罗一样,我们很乐意把劣等和瘦弱的牛羊宰杀,但我们里面亚当的性情和魔鬼的引诱,却联合起来怂恿我们把肥畜留下。不少人就是这样上了当,把当灭的牛羊当作宠物一样钟爱,因此教会到处听见牛羊的鸣叫声。

神的旨意是要把罪除掉。不是把罪改头换面地粉饰一下就算。愿我们好好行在祂的旨意中。

二十、我们不再喊“啊”了吗?

英语是与人沟通的重要工具之一。

爱默森(Emerson)赞许英国文豪莎士比亚运用语文的能力,没有人能比莎翁更会运用语文来表达自己,他脑子里想到什么,嘴巴就可以忠实地把话说出来。可是,就我记忆所及,爱默森忘了说一件事:莎翁运用英语的天才,还有赖于英语的高度灵活性和它丰富的词汇。没有这么一套既丰富又能运用自如的词语,这位文豪亦无从大显身手;就算诗才横溢,亦没有可能达到他在文坛上所占的祟高地位。他尽管才高八斗,还需要有一种能帮助他表达心思的语文,而英语正合他的需要。

《韦氏大辞典》(Webster's Unabridged Dictionarya)内有五十五万个英文字;但稀奇得很,当我们敬拜神时,从心灵深处涌出来的爱,就算这辞典瑰丽丰富的辞藻也无从表达。

有些时候,我们想清楚有力地表达自己的心意,就会被迫用这“啊”字。这个表示惊叹的音符几乎称不上是一个字,根本无法给它下一个定义。

词汇是经过历世历代不少前人的心思才积累而成的,目的在于表达脑子里的意念。可是,当人的心灵俯伏在大而可畏的主面前,聆听一些非字句所能形容的奥秘,心里满了敬畏和惊异的时候,人的脑子就不管用了,原本能供我们自由使用的字句,也变得无能为力,完全没法把所见所闻描述出来。在这可敬可畏的一刻,敬拜的信徒就只能“啊”的一声叫起来。这个简单的字,就在这一刹那间,比许多高谈阔论更显得传神有力;我相信在神厅来,它会比许多雄辩更为亲切。

基督徒的口语中,有不少这一类的惊叹词。这绝不是偶然的,因为基督徒默想的对象是超越物质世界的奥秘,而寻求的也是无限和绝对的价值。这种寻求,就如人进入至圣所,瞻仰神的荣美时,震慑于所目睹的一切:此时此景,不管多么丰富流畅的语文,都不能派上用场。“深哉!神丰富的智能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罗十一33)(译者注:圣经英译本在这节经文开端有“O”这个字。)这节经文用上“啊”来高呼出那种欣喜若狂的心情,因而引发其他赞美的话。

我们所用的诗歌,也蕴藏了不少这一类感叹的字句,主要因为诗歌是用来表达强烈的感受,而这些感受是远超乎普通理智所能理解的,直趋超自然的境界。例如摩拉维亚的弟兄们所用的圣诗(Moravion Hymnal),有三百多句歌词是用“啊”字开首的。我们固然不能因此引申附会(因为用来表达感情的词语,往往因各地语文习惯不同而有异),但诗歌中如此普遍应用这个字,对我们来说,实在意义深长。

在神默示而写成的完备的圣经里,亦屡见这一类感叹词出现。众先知和诗人每当瞻仰这位高不可测的神,或要探索无限的天上奥秘时,那种感受会叫他们不由自主地从心底里迸发出非笔墨所能形容的惊叹来,于是就用上“阿”或“啊”这些字;就像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时,先知回答说:“主耶和华啊,我不知怎样说,因为我是年幼的。”以西结站在布满骸骨的平原上说:“主耶和华啊,祢是知道的。”

在神学著作中,没有这个“啊”字出现,颇发人深思。神学这门学问,是要将人对神的一切认识,用理性所能表达的言语,按着人理智所能了解的程度阐明出来。其实,当神亲自向人显现时,祂大而可畏、高不可测的属性,使人顿时无话可说,心里只能高喊:“主耶和华啊!”神学知识和属灵经历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前者仅是风闻关于神的事,后者却是亲身经历神。这迥异并不只止于字句上,而是真实的、深刻的、关系至大的。

我们基督徒要留心,免得心灵里失去这个“啊”字的感受。今天存在的危机,是我们易受一些过于泰然冷静的传道人所影响结果基督教沦为福音派人道主义,不屑去理会任何事情,又不能使人尝到“出神入化”的属灵经历。当我们的祷告变得油腔滑调时,恐怕我们已不是向神呼求,而是自言自语了。在祷告中,我们若只是平静地把各项祈求列出清单,彬彬有礼地献上感谢,而不是呼喊出灵里的负担时,就要当心,恐怕我们的灵性已在不知不觉中走下坡了。

教会和福音团体都该知道,属灵工作的开展,有赖一群心里因受圣灵感动而发出这种感叹的基惜徒;他们的呼喊,犹如临产的妇人,在婴儿快要出世之前,发出痛苦的喊叫一般。这样受感的心是无法取代的;没有了它,就算有工作计划、程序或技巧,都无济于事。这种感受,其实是表明圣灵亲自用说不出的叹息来替我们祷告。这也是神在各地教会和福音工场上做工的不二法门。

二十一、真正要紧的几件事

上文曾提过人生是相当复杂的;但我们要明白,归根究底,人生还是简单不过的。感谢神,真正要紧的事不多,其余都是附带的,无关痛痒。

这些要紧的事都不是新的。所罗门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他当然不是指日光之下,并无机械发明、社会变迁,或政治改革;因为他在另一处的记载说过人“寻出许多巧计”,而他自己亦曾在执政期间倡导过不少改革。他死后的耶路撒冷京城,跟他刚在父亲大卫去世后登基时相比,已大为改观。就当时的外在事物而言,已有不少改变;但如果就大自然和人性而言,则没有一样是新的。所罗门所说的,正是针对这一方面。

要紧的事,不!是以前未出现过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亦不可能使之现代化。衡量我们周围任何事物的重要性,其中一个方法,是查验一下这件事物能否再加以改进,如果可以的话,它对人类的价值一定不高。唯有那些不能改善,或不会改变的东西,对那照着神形象造出来的人而言,才算有永恒的价值。

说到这里,如果有读者表示不耐烦,批评我头脑守旧到无可救药的地步的话,我绝不会生气。地上的事物转眼成空,叫人深受迷惑。要逃避这些迷惑,就得有更新的、自由的心,全神贯注于爱慕和追求永恒。可惜今天的教会并没有造就出有这样心思的基督徒。诗人华兹华斯(Wordswort)曾说过:“年纪的增长会带来成熟的心思,以及更透彻的领悟。”对于这句话。我们无法引起共鸣,因为我们的路向,正好与之相反。除非真理的圣灵深入地光照我们,否则时光的流逝对我们全无裨益,反而更加使我们陷入肉体的网罗里。所谓属灵的衰老,就是长期没有在启示真理的灵光中过活的必然后果。假如我们不谦卑谨慎地度日,任何人都会落到灵命早衰的田地。

人现今所看重的东西,差不多都是从原始模型演变发展而来的,例如:手推轮车演变为流线型汽车;石拱建筑发展成摩天大厦;风筝演变成超音速飞机;贝壳货币发展至今,就成了高度复杂的财经制度;而古代象形文字也进化为今天效能超卓的沟通工具。据我估计,现代文明社会所应用的物品,百分之九十八以上都可以推溯到古代各种原始用品。但我要强调一句,新的事物都无关重要,真正重要的,只有那些不可能再加以改进的东西。

那么,真正重要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依我看,人与神的关系至为重要。人可以在设备完善的医院内诞生,在著名的学校受教育,坐冷气房车出入,睡高级床褥,穿混纺纤维织成的新式衣料,吃含有丰富维生素的食物,在荧光灯下阅读,和相隔一万二千里,在地球另一端的友人通话,服食镇静剂令自己心绪宁静,甚至服用新药叫自己无痛离世,然后葬在装饰美观,有如公园的纪念坟墓内。可是,即使生活如此舒适奢华,死去的人如果有一天复活了,在神面前接受审判时,神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神的话,那有什么益处呢?人到头来要在永恒公义的台前接受审判,没有人能替他辩护,结果被那位审判的主赶逐出去;这样,与那些远在婆罗洲的穷乡僻壤,衣不蔽体的未开化民族相比,他死后的情况能强多少呢?

没有人能在神的定罪下过活。在各项现代的发明中,有那一样可以救人脱离神的定罪呢?平安在何处?哲学可以帮助他吗?心理学呢?还是科学?或者是“进步”?还是原子能?特效药?维他命丸?这一切都不行!唯有基督可以解决人的问题。这个救法自古已有,就如人的罪和人的需要自古已有一样。赤身的土著和获博士街头的人,与神相隔一样远,不分轩轾。没有任何新奇的东西可以救人,救恩亦不可能加以现代化。每个人都应该如亚伯一样,凭着赎罪的血和悔改的信,来到神面前。这是唯一的救法,没有其他新的途径;那古旧的救法,也就是真正的救恩,再没有别的新法了。“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已经定意祂的羔羊被杀。

当然还有其他几件也可算是重要的事,这几件事都是源于基督的救赎,由此出发,至终仍回到基督那里。这几件事包括:完全信靠基督;每天背起十字架;专心爱神,爱弟兄;在真理的光中行走;喜爱怜恤,过正直的生活;做基督的使者,叫人与神和好;在主的恩典和知识上长进;最后来到终点时,就有如长熟的禾稼一般,等待收割。

上述才是要紧的事,与生命攸关,但少为人所知。尤其是在今天,更难叫人留心这些真正重要的事。神的仆人离开正路,不谈这些严肃的、永存的事情;每当谈到政治和世界大事时,紧张不安、心绪不宁的世人,反会一窝蜂地涌去听。事实上,圣经教导我们的,是永恒的真理,而我们要传讲的,也正是圣经中记载的真理。

二十二、圣洁的想象力极有价值

想象力就如人天赋的各种能力一样,可以成为人的祝福,也可以给人带来咒诅;这就要看人怎样运用它,以及人是否有足够的操练了。

人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想象力。全凭这天赋条件,我们才能走进物质世界里,探求其中的奥义,可以在两件外表看来全不相同的事物之简找出相同点,也可以超越感官的感觉,去领会事物背后的真实意义。

人类各种新发明,都是源于人脑子里的构思;构想出来的东西,在当时还未存在。发明者运用构思的能力,徒各式各样已知的概念中取材,创设出一种全新的、前所未有的东西来,这样,人类便把东西“创造”出来,从而证实了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犯罪堕落的人虽然常用这种创作能力去作恶,但这并不能否定我以上的话。人可以把才能用在好事上,也可以用在坏事上;但无论如何,人天赋的一切才能,都是从神来的。

想象力可以在对神的侍奉上,发挥一定的作用;这个说法,有人会提出反对,原因是他们把“想象”和“空想”两者混淆了。

耶稣基督的福音,绝对不是空想虚构出来的。世上最实际的一本书,就是圣经。神是真实的;人类的存在也是真实的;罪恶的存在,和因罪恶而带来的死亡与阴间,也同样是确实的。神的存在,绝不是空想出来;祷告也不是一种自我陶醉的消遣。祷告的对象虽然不在物质范畴内。但确是绝对的真实。事实上,人至终要承认,这些超越物质范围的事物,比地上的一切更真实。

在属灵的境界中,成圣的想象力最大的效用,在于叫人从自然界中,领悟属灵的意义。例如,它帮助心存敬虔的人:

从一颗尘沙中洞见世界;

在一个时辰内领悟永世。

以往,法利赛人的缺点就是欠缺想象力,换句话说,他们从来不在宗教的事上运用想象。他们墨守着神学上的各种定义,结果读经时,就全无领悟,犹如:

河边的报春花,

他看在眼里,并无意义,

就光是一朵花。

基督来到地上时,祂对属灵事物尖锐的洞察力,以及对道德的敏锐,使法利赛人感到祂是在倡导另一种宗教。不过,祂所传讲的,确是与法利赛人所信奉的大不相同,只是当时的人并不明白。基督能领会经文的精意,而法利赛人只见字句的表面意思,因此他们就根据律法的条文来指责基督,批评祂不照当日的传统来解释圣经。他们彼此之间歧见太深,无法消弥;结果法利赛人运用权力,把这位年轻的先知置诸死地。同样的迫害,会一直的持续,直到耶和华的知识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海洋一样。

想象力既然是人天赋的一种思想能力,自然也就有它本质上的限制,对罪感有内在的烦向。根据圣经的钦定译文,这个字通常并不作“想象力”解,仅指罪人一般的推理能力。即使如此,我仍旧要指出未经洁净成圣的想象力有何不当。从人这种被对付的天性里,就如污水流自受了污染的泉源一样,引发出不少污秽的意念,成为许多不法行为的原动力。

得到洁净和受圣灵管治的想象力,却是另一回事,也正是我要在这儿谈及的。我多渴望能目睹人天赋的想象力可以脱离罪的辖制,得回自由,恢复起初被造时应有的地位。我所指的是那种从神而来的属灵眼光;它能透过幔子,窥见天上圣洁永存的事物如何华美、奥秘,叫人心里充满感叹和敬佩。

在信仰上,呆滞的、缺乏想象的心思难以叫神得荣耀。教会如果长此下去,结果就只会朝着两个极端走:不是走向自由放任,在假想的自由中暂得解脱,就是走向世界,享受罪中致命的乐趣。

我想以下一段经文,最能表达我要说的话:“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十六13-14)

能得着圣灵住在心中,是信徒从恩典中得到的恩赐;这正包括了我以上所说的。

十一、真正的为大

主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做你们的用人。”(参太二十20-28)根据这经节的前文后理,我们知道人心中渴望为大是无可厚非的,但要附带下列的条件:(一)要寻求真正的为大;(二)真正的为大是以神的评定为准;(三)要为大便要准备付出任何代价;(四)要乐意等候神作出谁为至大的判语。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领会主用“为大”这词语的含意,因为它并未见录于任何词汇或字典中;唯有从神学的广义上,我们才能正确地认识它的含义。从来没有人能在心灵里面见过神以后(尽管这遇见只是惊鸿一瞥,或是不完全的),还会自认为大,或承认别人为大。他所遇见的神是充满了何等慑人的威严与尊荣,因此他不得不存敬畏和喜乐的心,俯伏敬拜祂,并且从心底里涌起一股对神的伟大权能称颂不已的情绪,叫他不由自主地冲口而出:“只有神为至大!”

这一切都是事实。然而神亦曾把“为大”这词应用在人身上,就如天使对撒迦利亚宣告那要生下来的儿子“在主面前将要为大”一样。基督也谈论过那在天国中称为大的。

圣经很明显地提及两种为大,一种是属乎神的,是绝对而自有永有的至大;另一种是相对性的、有限度的为大,是属于那些认识神的人,或信心的儿女,他们因顺服、舍己、竭力效法神而达致为大。后者是我们在这儿所要谈论的。

要追求成为至大,并无不是之处。人本来就是照着神的样式而造,而且受命要治理全地。人希望从目前的处境中升高,使万物归附在自己的管理下,也许是由于人在犯罪堕落以后,内心还有一股盲目的冲动,要去完成这“治理全地”的使命。可是,罪已腐蚀了这天然的本能,就像它败坏了其他事物一样。人在失去了原来的地位,以及道德沦亡之余,仍四处寻索为大的秘诀,却不得要领,唯有不惜用卑劣的手段去夺取,但到头来还是徒劳无功。

关于“谁为至大”这问题,主借着祂的行事为人与教训,澄清了世人的混淆。换句话说,对于每个愿意听祂的话,以祂为自己生活榜样的人,主已为他辨明一切。主的教训说明了真正的为大是在人的品德,不在乎才能多少,或地位高低。无知的人常以为优越的天赋才是伟人的条件,至今多数人仍以为是,例如艺术、音乐,或管理国家大事方面的天才,都被一般人公认是伟人。但主以身作则的教导显示了为大的本质,要比这些才能都来得深邃。

谈到那些因本身有超人的才能,或因世袭而取得政权的人时,主这样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祂显然并不欣赏这种伟人,因为祂将这类人和真正“为大”的人清楚地划分出来。祂告诉门徒说:“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如此便给“为大”下了一个崭新的定义。

在主基督降生前的世代,一些哲士和宗教领袖都曾揭露了一般人对“为大”的错误观念。可是,只有主才指出何谓真正的为大,以及达至真正为大的途径。从“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做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做你们的仆人”看来,为大好像很简单容易,但事实上那正是困难所在。

许多人都了解这途径实在不难,只要我们肯跟随基督,服务人群,舍己服侍人,我们就能为大。这说来简单,但行出来就不容易了,因为这正好和我们里面从亚当来的天性抵触。亚当仍感到内里治理全地的本能,他似乎听见自己里面有声音命令他说:“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对于服侍人,他是毫无兴趣的。引起这些矛盾的原因,是因为人犯了罪,罪成了祸根;所以我们必须先把罪除去。

实际上,主的意思是:罪必须除去,旧有的亚当必须让位给基督。因为犯罪的缘故,人失去管治的能力与权利,唯有谦卑的服侍,才能把这失落了的能力与权利争取回来。我们虽然都是靠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赎,免去死亡和阴间的刑罚;但每个人都得分别靠自己去赢取治理的权能。先要接受长时间做仆人的训练,才有资格去治理人。

基督完成了服侍的工后(祂的服侍包括了代死),神就把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超乎万名之上的名。祂做人子的时候,成了服侍人的,也因此赢得了治理的权柄。

基督没有犯罪,因此祂能乐意服侍人;在祂里面,并没有我们堕落天性对卑微服侍的抗拒,祂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为大,而我们却是一无所知。当我们拼命往上爬,为了要得高位时,神却命定我们退下去服侍人:“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做你们的仆人。”

十二、用我们的歌声见证主

普世人类有着一个共同的心愿,就是希望受人尊重;这心愿就像与生俱来的自卫本能一样,人人皆有。

圣经也承认人有这天生的意愿,并且与我们所料相反,它不但未被定罪,反而在一些经文中获得好评。箴言记着说:“美名胜过大讨,恩宠强如金银。”使徒保罗亦不只一次公开赞扬某些信徒或教会所得的美誉;借以激励别人效法,活出美好的见证。当我们说:“某人已失去自尊心”时,就是指着这天性说的,表示那人极其颓废沮丧,全不在乎别人给他的评价如何了。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下个结论:想得着社会人士称许的心态是正确而自然的。我们给别人多少关心,就表示我们也想得着他们同样的爱戴;反之,则类乎伪装的谦虚了。我倒相信以上那段话,它已说出人天性的真实情况。

十字架的果效显在我们身上,不但要拆毁一切虚假和伪装,还会把我们认为最好的除去,使我们感到切肤之痛;若非如此,就不是我们要背的十字架了。如果十字架的功效光是除罪,我们自然能忍受,并且会乐意接受,就如病人乐意接受外科医生的手术,把身体内不该存在的东西割除,以免死亡一样;但当我们经历十字架。竟连自认为宝贵的东西都得失去时,我们才真正尝到十字架上的铁钉和荆棘冠冕所带来的痛楚。

自使徒时代以来,信徒为了基督的缘故,唾弃人所珍重的美名,这就是背负十字架了。无可否认,十字架并不受人欢迎。谁背上十字架,谁就得忍受一定程度的咒诅。从世人中分别出来的基督徒,能在一生中不招致公愤的,万中无一;唯有在他去世后,待时间冲淡了他在世人眼中的形象,那些曾经恼恨他的人,或会反过来讴歌颂扬他。

卫斯理(John Wesley)和卫理公会的信徒是个好例子。他们当年因奉行“至善主义”(Perfectionism),心中充满压抑不住的喜乐,令旁人忐忑不安,所以他们在世的时候,备受讥笑辱骂,被人诋毁为世上的渣滓,甚至众人逃避远离他们,仿佛他们长大麻风似的;但现在我们却选用他们所作的圣诗,给他们立墓碑。

我常爱引用特斯提真(Gerhand Tersteegen)的诗句。他在一首可爱的短诗“天路客之歌”(Pilgrim Song)中,安慰和鼓舞一些走在旷野中、被人敌视和遗忘的圣徒。诗歌最后一节是:

我们追随主脚踪,

就算双脚受伤,那又如何?

祂曾走过这路程,

满布荆棘蒺藜;我们却要欢呼!

别人不见不闻,也没有留意我们,

我们常受蔑视诋毁,寂寂无名,

但就凭我们的歌声见证主,

孩子们,向前吧!继续买进!

“就凭我们的歌声见证主”道句话,写出了教会历史的真粹,要比许多历史巨著写得还逼真。历史学者只记载那些宗教会议和宗教战争等事情。正常道些话剧上演之际,却有一小群天路客唱出见证的乐歌,他们虽走在世上,但因永久的天上家乡在望,心境有如已安抵天家一般的喜乐。这些满有喜乐的圣徒,毫不受地上的宗教组织所注意,若不是因为他们的歌声与见证,大抵早已被人所遗忘了。

他们虽然提未受人歌颂,但仍然坚持他们的歌唱见证。这就是这些不为大多数人知晓的一小群圣徒的写照了。他们没有可炫耀的贡献,但他们的歌声甜美嘹亮,令人振奋。

弥尔顿(John Milton)失明以后,在他所作的《失乐园》一诗中,用美丽感人的诗句写出了失明的哀痛,眼前一片漆黑,犹如黑夜冉冉降临一般;他哀叹不复见以下的各种景物:

白昼、黄昏,或清晨,

春临大地,夏日玫瑰,

原野上的牛羊,亲人的脸孔。

但是,尽管这一切的哀痛,他仍绝不丧气。他虽双目失明,却能思想如常,祷告如常,还可以静听自己的心声,就如他所描写的:“心在跳动,敲打出和谐的节拍”。他能在夜间歌唱,就如夜莺一般:

……如守夜的鸟儿,

在黑暗中鸣唱;深藏在险暗的隐蔽处,

唱出黑夜的乐章。

在这弯曲悖谬的黑暗世代里,在芸芸众生中我们不晓得在何处,也毫无把握能找到真正的基督徒;但我们知道一件事:基督徒活得愈像主,遭遇就更如主当日所经历的——不大受人欢迎,也没有大群记者包围。他心中虽极希望受人爱戴仰慕,但很可能在别人的排挤敌视下忍气吞声,甚至没有人留意到他的存在。纵然如此,世人仍会听到他用歌声见证主。

十三、信者不怕失败

这世代的人常以成败来衡量别人。

众人都向“成功岭”的山巅努力攀登;留在山麓下的是失败者,攀到顶峰的则名成利就。而大多数人就挤在这两个极端之间,从年轻的到年老的,都汗流满面,拼命挣扎。

有一少部分人很快便放弃了,滑到山麓下就心灰意冷,志气消沉,从此一蹶不振,靠人施舍度日,以终此生。

爬到顶峰的一小撮人,全凭一点天聪,胼手胝足,再加上运气,终于得着名利富贵,权势高位。

但在营营役役中,人却失去了喜乐。在拼命挣扎中,人变得患得患失,以致精神恍惚,感情麻木,甚至对好些该叫人振奋的光明景象也视而不见。

能成功地攀上巅峰的人,绝少能维持长久的喜乐,因为过不多久,他就会日夜惶恐,担心自己脚步不稳,向下滑跌。被迫把自己辛苦争取得来的地位拱手让人,那就前功尽废了。这样的例子实在不少,试看电视艺员如何留意社会人士给他的批评,政客如何珍惜来自各阶层的函件,就可见一斑。

那些获选的政客,一旦获悉自己在民意测验中所得的票数,比五个月前低跌了百分之二的比率后,就马上汗流浃背,惶惶不可终日,如将要服刑的囚犯一样。球员期望射球率提高;商家希望交易额扳升;演奏员则计较听众掌声的多少;被对手击倒后,公开在拳击场上掩面饮泣者,亦屡见不鲜。总之,众人都不愿别人爬在自己头上,只有夺标才是快乐。

这种渴求成功的狂热程度原本是好的,可惜现已变质了。渴望能满足神起初造人的目的,无疑是人从神而来的恩赐;但人犯了罪,连带这天性也变了质,沦为一种对成功和光荣的私欲,使人变得贪婪无厌,如走火入魔一般,永无解脱之日。

可是,当我们走近主耶稣,我们马上进入一个截然不同的境况。透过新约圣经的教导,我们领受了一套更高的属灵真理,它跟这世界的潮流刚好相反。根据基督的教训,虚心的人有福了;温柔的人必承受地土;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为大的是那些最懂得服侍人的人;失去一切的,到头来要得着一切;在地上亨通的人,在审判的日子要眼巴巴地看见自己积存的财宝,如风卷残云地被刮去;讨饭的义人,要睡在亚伯拉罕的怀里,财主则在阴间的火焰中受苦。

我们的主曾受当时的宗教领袖们毁谤,见弃于社会、朋友,祂的死看来是标志了完全的失败。吩咐把祂钉十字架的官长,是当日政坛上的显贵。可是,主从死里复活,证明了官长一败涂地,基督却荣耀得胜。

可惜今天教会似乎还是茅塞未开,仍然如世人一般见识。多少热闹忙乱的宗教工作纯然是出于肉体的热心,仅为了争取表现?多少的祷告浪费在一些高攀人的事工上?多少奉献给神的金钱。被一些纯粹出于肉体而声嘶力竭地传道的人糟蹋了?

真正的基督徒应该远避这一切,尤其是传道人,更要深深反省,鉴察内心。人若不肯接受失败,他就不配获得成功;人若不能照神的旨意去行,甘愿别人衣锦荣归,独占鏊头,他就不配做神的工。

在逆境里,人若能保持喜乐,神可能反会叫他得尝成功的滋味。人如果只在得意时才高兴,失意时却萎靡不振的话,这人就仍旧活在血氛里,他的成果,顶多也不过是给虫蛀坏了的水果。

人在地上亨通,不会令他与神更亲近,也不会加添他个人的价值。当他领略到这真谛时,神才会让他尝到成功的果实。我们不能靠群众的拥戴,或领人归主,或差传教士,或派送圣经等表现,去博取神的喜悦。这类活动不靠圣灵的帮助亦可以进行。人今日要在宗教圈子内成名,只要性格随和,谙识人的心理,就似乎有足够条件了。

事实上,我们最大的荣耀是效法基督祂如何,我们也该如何。接待我们的,也就是接待主;摒弃我们的,也就是摒弃主;爱戴我们的,也就是爱戴主;恨恶我们的,也就是恨恶主。有什么比这更满有荣耀呢?

我们可以放心跟随主到髑髅地,信者应无视暂时的失败。主的复活和将来的审判,当会向世人宣告究竟谁胜谁败。关于这一点,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十四、有了亮光,还要有眼睛

走路的人,不但需要光,也需要能看见的眼睛。

圣经是人德性和灵性的光源。诗人说:“祢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又说:“祢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

我对圣经这几句受圣灵感动而写下来的诗句,深信不疑,也能与诗人共鸣,唱出下面的诗句:

赞美主!

祢的话光华四射,

是我们脚前的灯,

从亘古到永远。

但是,我认为仅有光华是不行的。我这样说,绝对没有半点诽谤不敬之意。单有亮光是不足够的。

圣经常以光比喻知识;无知的人,可比作行走在黑暗中的人;领受知识的,就如旭日初升。但旭日对于失明者全无作用,只有视力健全的人,才能享受旭日的光华。

亮光和看见两者之间大有分别。有人虽在光中,却看不见,因为他是瞎子;有人虽有健全的视力,却没有光,这种人可说是暂时眼瞎,但一有了光,他就马上能看见。腓立比的狱卒视力没有毛病,但因处身黑夜中,他要叫人拿灯来,才能找到牢中的保罗。另一方面,虽然阳光普照,或明月朗朗,或星光灿烂,但对可怜的参孙就无济于事,因为他的眼睛已被非利士人挖去了。

失明的人永远面对黑夜;带灯的人只要视力健全,就永远亮如白昼。在一本印度名著《印度教的忠言》(Hindu Book of Good Counsel)里,有两句话指出了这个事实:

瞎子虽带灯,

走路仍走岔。

这些话究竟要说明什么道理呢?简单说来就是:仅有宗教的教导,不管如何完善,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它能把光带来,但不能使人看得见。没有圣灵开导人心,圣经的话也不能救罪人,因为唯有圣灵在人心里工作,救恩始能在那人身上成就。离了真理,就没有救恩,但很多时却有不能带给人救恩的真理。不少人虽然熟谙教条,但仍旧在属灵的黑暗里,漫无目的地摸索,因为他们心里没有圣灵的光照。

不少人以为有亮光就等于能看见,结果招致灵性上的悲剧。瞎子面对美景时,虽然睁大眼睛,但仍是一无所见。同样,心眼瞎了的人,得听救恩之道,却全不领会。法利赛人就是如此,面对世界的光三年之久,心灵里始终未蒙光照。所以,单有亮光还是不够的。

主借着摩西律法、先知书和诗篇,教导门徒。他们虽然听过不少,但仍要得着心灵的“开导”,才能明白真理;“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使他们能明白圣经”(路二十四45)。保罗在腓立比传道时,当地有一个妇人名叫吕底亚,她听了道,信了主,也受了洗,而且马上在自己家里接待保罗。使徒行传十六章十四节说:“主就开导她的心。”这是重要的解释,吕底亚不单接受了光,也看见光。

使徒保罗在传福音的侍奉上,很早就知道“人不都是有信心的”。他也知道原因何在——“如果我们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灭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神的像。”(林后四3-4)

人若瞎眼,就算有光照耀着他们,撒但也毫不在乎。心窍不通达,真理的果效便无法显在人身上。听道可以运用心智,把握到救恩的知识,但心灵未被开导,人里面的生命就不会有改变。举个典型的例子:富兰克林总统在日记中记载他有一次很留心地聆听大布道家怀特·斐尔德(George Whitefield)的布道信息,甚至还在他站着讲道的广场周围走了一圈,看看他铿锵有力的声音能传多远。然后怀特斐尔德亲自跟富兰克林谈道,并答应继续为他祷告。几年以后,富兰克林又在日记里提及传道者的祷告没有任何功效,因为他本人始终没有悔改信主。

没有人会怀疑富兰克林过人的智慧,而怀特·斐尔德亦无疑把真道完全讲明,但为什么会没有果效呢?唯一的解释就是:有光临到富兰克林,但他视而不见,他没有看见世界的光。若要能看见世界的光,就有赖圣灵在人心里的开导感化;显然富兰克林没有得着这个。

圣灵必须在人心中工作,人才有得救的信心。福音是真光,但唯有圣灵才能开启人的眼睛,叫人看见光。因此,当我们传福音给失丧的灵魂时,就要求主给他们有能看见的恩赐,而我们的祷告,也要针对那些弄瞎人心眼的黑暗邪灵。

十五、各安天命?

当卡莱尔(Carlyle)听见富勒(Margaret Fulle)说她已决定了“接受宇宙”(即安于天命)时,轰然大笑起来,还好意地大声补充一句说:“对了,她最好是这样做。”她真是这样,而我们也得跟她一样。

这个道理行由另外一位品性单纯的人,用更浅显的话表达出来。他身处任何环境,仍能处之泰然。他的话虽简短,却蕴藏深意。他我:“我已学会了与不能逃避的现实和谐共存。”

这是一个又明智又实际的想法,叫人难以明白何以基督徒在每日的生活中,竟会完全忽视它。从我们的行为言语中,就可看出来;我们当中有些人一生“用脚踢刺”,却以为自己是降服在神旨意下。

斯多亚派(Stoic)的道德学哲士,似乎比许多基督徒更懂得这秘诀;例如爱比克奉德(Epictetus)便从来不埋怨环境,也不为自己的遭遇唉声叹气。经常怨天尤人的话,会引致我们抗拒神。根据他的教训,人生在世,很多事是不受制于人的,因此我们无需在这方面向神负责。义人心境的安宁,是不受恶人所影响。世上的事情是身外的,要紧的是人的内心世界,因为那是我们唯一可以支配的,同时,我们在这方面也要向神交代。人的内心世界包括人的心思、感情,都受制于人的意志。我们不能操纵环境,但能决定自己对环境的反应。我们的争战就在于此,也必须在此得胜。

我并非在鼓吹宿命论,或否定人意志的自由。相反,我是要明确地强调人的自由意志。我们不能支配宇宙,却能自主地决定对它存什么态度。无论神的旨意在何处彰显,我们都可以接受它,并采取敬拜顺服的态度。如果我们决意要遵行神的旨意,那么,在每日生活中,我们对任何事物都不会有纷争。碰上恶劣的天气、讨厌的邻居、残缺的身体,或不利的政局时,因认定是神的旨意,就该适时地顺应,耐心等候神照祂自己心意,或是我们出于信心的祷告而带来的改变。

所谓“各安天命”,意思不是指我们对一切无可避免的事,都逆来顺受,不去设法改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等于删掉圣经在这方面给我们的教训。碰到情势与神的心意相达,而圣经对这情况有明显的应许时,我们就有权利,也有责任,去为当时的情势代求,并竭力谋求改善的方法。比方说,我们生病时,不该认为这是无可避免的便坐以待毙。我们应该一面认定这是出于神的旨意,一面为自己的康复寻求神的引导。最要紧的是不要因自己生病而焦躁不安,以为这病不是按着神旨意临到我们身上。再者,我们对事物细心察验以后,证明那场病是因为自己没有顺服圣经中某些明显的命令而招致的,我们就得马上承认过犯,照着神的话寻求补救的方法。如此就能叫自己回到神的心意中,令生命再归入正轨。假若我们如笼中困兽般,为自己的难处烦躁不安,甚至满口怨言,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在神心意中学习的机会。神会叫人得医治,也能使情势改变;但对于一些因处于逆境而自怨自艾的人,神是不会理会的。

出于信心的祈祷能叫我们支取神的大能,使情势全然改变;但有些事情却是祈祷也不管用,它们发生在祈祷所能及的范围以外。碰到这种情况,我们只能认定神全智的旨意,存着感谢的心去接受它。

譬如从宇宙万物中,我们必须承认神全然的智慧。在我们一生里,可能有许多与事实相违的愿望,可是,在基督徒的词汇中,不该有“愿望”这词语;我们用上它时,就隐含了抗拒的意思,否定神在天地间的奇妙作为。还是让我们“接受”这宇宙吧!

还有,我们也要接受自己。除了自己的罪,我们无需对自己感到惭愧。我们既已离弃罪恶,亦无意再犯舞,那就不必羞愧了。为了自己的性格、职业、家世、性别、种族、肤色、身型、背景和时代等等,都要向神诚心地感谢,认定这是神指定给我们的状况。不要再为非自己所能控制的事情自寻烦恼,反要存心殷勤;神也会照管这宇宙的一切。如果能持定这个浅显的属灵哲理,人的心灵便享受到何等的平安!

十六、从平凡中成圣

在上一个世纪,有一位基督徒诗人写了一首相当长的诗歌,来指出一个道理——人可以借着三个字,把平凡的日常生活,变成神悦纳的祭品,这三个字就是:“为了主”。

今天的基督徒早已把这首诗遗忘了。那首诗的形式相当古老。情调也不合现今生活繁忙的信徒。把这首圣诗拿到手后,肯花点耐心去慢慢把它念一遍,恐怕已是万中无一。可是,诗中的信息简单而奇妙,我们不该让它就此湮没,应该把它再捡出来,如同珍宝般送给天国的儿女们。

尤其是今天的基督徒,更要好好学习如何把平凡的生活变成圣洁。这是个厌倦于享乐的世代,由于极度紧张刺激的生活,人都弄得精疲力竭,品味也变得腐化低俗。天然美物被搁在一旁,给一切人为的点缀所取代。分别为圣的侍奉,都变得世俗化了;圣洁的也要变为庸俗;崇拜聚会也变为一种消遣性的集会。这世代犹如服了麻醉剂般,愈来愈混沌不清,人们不停地寻新刺激,给麻木的感官提一下神。各式各样的发明日新月异,似乎不再有什么东西可以感到新奇了;一切都变得又平凡,又令人生厌。

不管你喜不喜欢,这就是我们现今世代的写照;但我们却有责任去过严谨节制、公义虔敬的生活。最要命的是我们竟让自己同流合污,随从世人过着堕落腐化的生活,就像当日以色列人跟随了当地的赫人和耶布斯人的习俗,效法当时列国的风尚一样。

我们四周的道德风化和社会心态都是如此庸俗不堪,那么,我们怎样才能逃避这些致命的不良影响呢?我们怎样才能使日常生活成为圣洁,从平凡的生活中寻索属灵的意义呢?前文已经提过,就是把我们整个生活奉献给神,学习凡事要奉主的名而行,一切都为了主而做。

芬伦(Fenelon)曾经教导我们,若要得神的喜悦,不一定要转行,只要我们是从事正当的职业就可以了;但我们必须开始改变生活态度,以前纯粹以个人为出发点,今后就要以神为目标。也许有些人认为这样做,未免太平淡无奇了;我们想为神做大事,为祂冒生命的危险,甚至抛头颅,洒热血,誓死忠心,一生充满戏剧化的遭遇,成为众人瞩目的人物。想起被绑在火柱上的胡斯(Huss),在沃木斯政教会议(Dietof Worms)上受审的马丁·路德,还有生活在非洲腹地的李文斯敦(Livingston),我们这些平凡的小人物,如何能像他们一样轰轰烈烈地干一番大事呢?我们要养妻活儿,命里注定要过庸碌平凡的生活,又没有遭遇到监禁或死亡的逼迫,怎样才能活得合乎神的心意呢?我们能做什么,才可令天上的父神心满意足?

答案离你不远,就在你的口中。只要你心里尊主为大,让祂在你生命中做主,成为你心所向的焦点和中心,你就不用再梦想做什么英雄人物。让祂在你里面照常显大,你自己则日渐衰微;把你整个人奉献给神,从为我转向为祂而活;以基督和祂的荣耀为你每日言行的动力,不再以自己,或家人,或祖国,或教会为出发点,凡事让祂居首位。

这一切似乎太简单了,令人难以置信。但圣经是这样教导,经验也确实告诉我们这是在平凡中成圣之道。只要我们肯持定“为了主”这目标而生活,那么一切平凡的、微不足道的生活小节就有了存留永世的价值。刻板的生活本来只像阴暗小径,但有了目的,生活便提升为康庄大道。我们日常的单调生活,就加添了有如敬拜聚会般的内涵,而我们每天要干的无数繁琐杂务,都成了神悦纳的祭物,借着耶稣基督,向神奉呈。

只要是奉神儿子的名献上,神绝对不会轻看。相反地,如果不是为了基督,献上的不管是什么,神都不会看重。我们若平能为主而死,那就该为祂而活;这会使人生显得更伟大,亦可得着更厚的赏赐。

“为了主”这三个奇妙的字,如果能在人的言行中实现,就不难把水变为酒,把卑贱的金属变成精金。

十七、重质不重量

神着重实质过于形体的大小,实质与形体相比之下,前者要比后者重要得多。

这道理浅而易见,因为所谓大小,只适用于受造之物,亦只能应用在物质方面而已,例如容量、重量和数量等。它们不能应用在神身上,因为物质的特性,没有一样可以适用在神身上,而形体的大小是物质的特性之一。

如果用形体的大小来形容神,那就等于说神在某程度上也受限制;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所谓大小,只能适用于受造之物。无限的事物,是不可能有形体大小的区别;神是无限的,所以根本不受数量或任何限制。当祂要向受造之物耐心地表明自己的永存性时,颇费思量,祂说:“我是自有永有的。”

另一方面,实质表明了存在事物的内在成分,没有所谓大小,所以我们可以说:神有“实质”的内涵,但无形体大小之分。

神照着祂的形象造人,又赐给人智慧、感情、意志和德性,还给他一种潜能,可以认识造物主,并且敬拜祂。这一切特性都是人所有的,将人与他周围的世界区分出来,甚至把人属血气的肉体分别过来。属物质的身体,可以在空间、重量和形状方面有所延展,可是它没有思想、感觉、情爱、渴慕或敬佩等能力。正因为缺少了这些能力(尤其是意志力),这个属乎物质的身体便没有道德或属灵的分量了。因此,就其本身而言是毫无价值;唯一重要的,就是神暂时分派给他,使他与神的形象相似的特质。

但人在道德上堕落,结果蒙蔽了眼睛,混乱了思想,产生许多错觉。关于这方面的明证,莫如人那种易于把价值混淆的倾向;在衡量事物时,重量多于重质。基督教信仰已将这本末倒置的概念纠正过来;但基督徒仍习惯沿用亚当的尺度、标准来衡量事情,总爱问;有多大?有多少?他们这种惯性完全是下意识的,因为在这物质世界里,有运作,有空间,也有时间,他们自然会如此发问;但在属灵的境界中,这些问题全无意义。我们爱把这类惯性问题搬到神的国度里应用,更明确地反映出我们的心思还没有彻底更新。

问题出在我们习惯用人的观点和角度去观察事物。我们看重地上的事,却不留心天上的事;这种心态是出于亚当,不是出于神。我们一直固执地自认是福音派信徒,但叫我们惭愧的,是一些异教哲士竟比我们更有超然的认识。例如苏格拉底(Socrates)、爱比克泰德(Epictetus)、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还有其他许多学者名士,都可以提出来和我们对证。他们当日还没有新的启示,但他们的智慧却远超过我们这些有新约亮光的人。

基督徒的信仰是关乎属灵的国度,在这国度里,首要的是实质。“时候将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祂。”耶稣用这些话,指出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为敬拜神的地点而引起争论,实在错谬极了。在敬拜的事上,神看城邑的壮观,或山岭的高低,为无关重要的事情;要紧的是我们有没有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祂。

我们常见一些信主的大学生,涉猎一点科学知识后,信心就厉害地摇动。上了几堂天文学课,透过望远镜察看天象以后,他们心中的小天地就崩溃了;宇宙的浩瀚,满布太空的天体,都叫他们惊愕莫名,不知所措。这个地球不过是沧海一粟,人又不过是地球表面上的微尘,而神却远在太空边缘之外,相距亿万光年;那么,祂怎能成为人,住在我们当中呢?如此渺小、短寿的世人,又算得什么?

这类的推想未免是把量与质混为一谈,厚颜无耻地低估了至高的神,并将祂与物质相提并论,视祂为时空范畴下的奴隶。这种观念简直侮辱了神,与不信者无异。

事实上,神看那照着祂形象造的、有灵的活人,比繁星满布的宇宙珍贵得多。天文学只不边是研究太空、星体,及其运行状况的科学学,宗教却能探索生命、人性和存在的奥秘。举例说,诗人大卫虽然身材普通,甚至犹大山地的山洞也可以随时将他掩藏起来,使人没法寻得着他;但这只是形体方面,不足挂齿。在圣灵感动下,大卫写了牧者的诗篇,谱成诗歌后,它直到如今仍是世界各地千万信徒在主日参拜时同声高唱的圣诗,这就是实质的问题了。

教会所努力的,是关乎永存的事;而实质是永存的,所以我们不要让事物的形体分散我们的注意力。

十八、不要以正统信仰自夸

历久以来,基督教信仰绝少是纯全的。除了基督和那些被圣灵充满的使徒外,在历世历代中,没有某一位信徒,或某一宗派的信徒,对所有真理都有纯全的认识。

一位伟大的圣徒曾说过,真理是如此浩瀚威严,没有人可以完全拥有它,只能有顿全体得救被赎的信徒,一齐把它发掘出来。

感谢神,真光曾明亮地照耀列国和万民,使千万人都在这光中朝着天家走去。可是,不管信徒内心如何单纯,一生如何顺服,没有任何人可以不受自己灵性本质上的各种限制,直接从神宝座那儿,领受这真理的亮光。人手中的一块泥土受到搓揉后,本质上虽仍旧是泥土,但却已加上人的手印。同样,神的真道经过人心思上的领会后,仍旧是真理,但免不了添上人的意念。被动的心思不能接受真理,必须对真理有主动的反应。它才能进入人心。因此,真理在经过人心思上的接受后,总有或多或少的改变。

神的光照进人心,自然会受了一些反射,就如光线通过棱镜折射一般。人的罪性、气质、偏见、教育背景、文化影响、当时风尚等等,都会叫人的心偏离焦点,扭曲了内心所看见的影像。

当然我所指的,仅限于神学性的和宗教性的真理。这些真理能保存多少纯正的内涵,就要看当时当地持守这信仰的人道德水平怎样,以及一般教会对信仰的实践如何了。但属灵的真理,即圣灵向人心灵直接启示的真理,却永远不变。不管对象是谁,圣灵向人的启示永远是一样的,绝对不受因时而异的仪式和教条,或当时的宗教风气所影响。圣灵将基督荣耀华美的光辉照射人心,人心内顿时对神产生敬畏,在毫无阻隔的情况下得着光照。卫斯理(Wesley)和瓦茨(Watts)在神学理论上的意见虽然大相径庭,但他们爱唱同一首敬拜的诗歌,也可以同心高唱。纵然两人因在神学观点上的分歧,从而对真理的认识并不一致,但在圣灵感动下,他们仍能同心敬拜神。

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方式来解释基督教教义。十九世纪时,在美国四处游行传道的宣教师,大异于马丁·路德,或中古时期的修士,甚至和初期教会的教父,亦大不相同。四世纪时,在尼西亚(Nicea)为了辩证真道而召开会议的主教们,当然亦异于在二十世纪初期,同样为了要辨明真理而起来驳斥那些批评家的圣经学者和圣徒。

神学跟哲学一样,易受当代的趋势所左右。中古时代的基督教教师,致力攻击尘世的虚荣和人肉身内在的败坏。早期的美国教会,则着重强调地狱和阴间的教义;当时受欢迎的传道人,不厌其烦地描述地狱的可怕,其详尽深入,比圣经所记载的,大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较为近代的教会里,讲章和圣诗的主题又回到神是爱的真理上,神对世人的大爱就成为当时福音派所着重的主题了。

目前我们又处于另一个过渡时期。清楚认定教会去向的人是有福的;不管神学风气如何转变,有两件事却是我们可以确定的:第一,神一定会按时兴起祂的见证人,总有人会持守神的真道,就是那受圣灵感动而写下来的信条。救恩的真理绝不会完全向人隐藏起来,清心的人和心灵痛悔的人,都随时找到基督,蒙祂救赎。第二,圣灵是正统信仰的保卫者.祂总会向心里柔和谦卑和信靠神的人说同样的话。蒙光照的心一定会与其他同蒙光照的人,在领受的真理上同心。我们最怕使圣灵担忧,以致祂不能向我们说话,撇下我们任由自己的智慧所操纵。难怪基督教圈子内充斥了一大堆学者,却少了敬畏神的圣徒。教会里有大批能运用逻辑学,会说高言大智,与对手激辩的卫道之士,却没有先知和颂赞的信徒。这就有如一丛灌木,虽经边细心修凿和栽权,但灌木丛中却没有燃烧荆棘的火。

真理永恒不变,但形式、重点或演绎方法却是变幻无常的。叫人欣慰的,是基督能切合不同种族与年龄的人的需要。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不管当地的信条种点或宗教习惯如何相异,只要人肯放下成见,毫无保留地信靠祂,祂就必赐下生命与亮光。圣灵从来不会对与基督有关的争辩作见证,但对于宣告基督的被钉、受死、埋葬、复活、现今且升到至高者的右边等真理,圣灵总是亲自作证。

总括来说,我们不能自认已经拥有全部真理,更不要自信永无差错,反倒存敬畏的心,在主被钉的脚前俯伏,承认祂是真理,以顺服祂的命令来荣耀祂。

十九、粉饰?还是除掉?

基督从应该认清一件事:基督教信仰在我们身上所产生的果效,不仅将我们的罪粉饰一番,还将它完全除掉。

基督救赎的大功是两方面的:“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然后引领他们归回那位因罪而与人隔绝的父神那里,与祂和好。

神是圣洁的,祂不容许罪恶在祂与人的相交中存在。借着基督的舍身救赎大功,归回的罪人可以得到罪的赦免,并脱离律法的咒诅。可是,神无限的恩典与慈爱也不能叫纯全无瑕疵的与不洁的合为一体。按着天理,神一定要把光明和黑暗分开,然后对每一个罪人说:“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吧。”

这些并不是什么新的神学思想。神学家一直以来都知道,要先把人道德行为的内在根源彻底净化,又赐给这悔改相信的人无的生命,这人才能与神相交。诗人有见及此,经过一番探索以后,感谢神,他终于找到答案案了。

这位诗人就是宾尼(Binney),他感到这问题很重要,就在一首鲜为人知,但充满圣灵感动的诗歌内,把问题写了出来,还加上答案:

永恒的光!永恒的光!

在祢探索的脸光中,

我的灵是何等纯全,

毫不畏缩地敞着脸,

平静而欢欣,

面对祢而言。

但是,啊,我这个人,

原来的出处是何等黑暗,

心思是何等昏暗;

当全能至高者显现时,

我的灵怎样敞着脸,

面对这自有永有的真光?

人要升至那至高之居所,

唯有一法,就是——

靠着献上的燔祭,

圣灵改变的大能,

人就可以与神相交。

不错,献上的燔祭和叫人成圣的圣灵,能使人的灵与神恢复相交。圣经是这样说,而千千万万的见证人也作了这样的见证;但最大的危险是:恐怕我们自以为已经从罪中得救,而事实上自己的罪不过是换了另一个姿态出现罢了。这是每个人都须提防的危机。可是我们却无需因此灰心丧气,甚至后退。相反的,我们应要时刻警醒。

举例说:我们要小心,我们的悔改并不单是处境的改变而已,就像从前在远方和放猪的一同纵情犯罪,如今却和宗教人士过从甚密一样。这人现在的外表虽然干净体面得多,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内心的情况比往日的光景好不了多少,离真正的纯全还很远呢!

又比方说,人心里的骄傲,因着宗教信仰的熏陶而变为自尊自重,再运用圣经的话语,便能巧妙地把骄傲掩饰起来。对一些初读圣经的人,圣经的话语意义深远,但亦可利用来掩饰人心中的自爱与自怜,而这种自我表现是神所憎恶和无法容忍的。真正的毛病看来还未得着解决,反而变得更加深藏不露。

有人爱说闲话,搬弄是非;及至悔改信主后,当起“属灵的导师”时,在细心观察下,不难发现她的老毛病仍旧时常在作祟,她还像以前一般喋喋不休,查根问底,令人厌烦。毛病虽然美化了,还加上宗教的外衣,骨子里却全无改变,就如小贩的摆卖摊位,从街道的一边,挪到街道的另一边罢了,没有什么分别。在罪孽上加了一层装饰,而本质并没有改变;这就是撒但要打入教会里最高明的手法,令到不少信徒软弱、堕落与纷争。

商场上有好些狡猾的、不择手段的经营手法,但有些信主的商人,经过祷告以后,竟然也用同样的手法,还自称是祷告蒙应允的结果,好表明在他那宗交易上,神也跟他合伙。

以上所举的,不过是一些例子,目的要表明人的罪如何改头换面地出现。而罪的实质却没有改变。我绝对无意反对基督徒做导师,也无意反对商人为他们的工作或业务祷告。

刚好相反,如果教会内有几位能体恤人心的导师,给一些软弱和有难处的弟兄姊妹及时的帮助,那是多么蒙福的教会。倘若从商的人,学会了在处理事务或税务时先来祷告,也是有福的。在今天这高度竞争的文明社会里,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如果没有神的帮助,我真不知道他如何能保持神志清醒如常。

在我们里面有一个试探,就是把地上最好的牛羊留下来。就如扫罗一样,我们很乐意把劣等和瘦弱的牛羊宰杀,但我们里面亚当的性情和魔鬼的引诱,却联合起来怂恿我们把肥畜留下。不少人就是这样上了当,把当灭的牛羊当作宠物一样钟爱,因此教会到处听见牛羊的鸣叫声。

神的旨意是要把罪除掉。不是把罪改头换面地粉饰一下就算。愿我们好好行在祂的旨意中。

二十、我们不再喊“啊”了吗?

英语是与人沟通的重要工具之一。

爱默森(Emerson)赞许英国文豪莎士比亚运用语文的能力,没有人能比莎翁更会运用语文来表达自己,他脑子里想到什么,嘴巴就可以忠实地把话说出来。可是,就我记忆所及,爱默森忘了说一件事:莎翁运用英语的天才,还有赖于英语的高度灵活性和它丰富的词汇。没有这么一套既丰富又能运用自如的词语,这位文豪亦无从大显身手;就算诗才横溢,亦没有可能达到他在文坛上所占的祟高地位。他尽管才高八斗,还需要有一种能帮助他表达心思的语文,而英语正合他的需要。

《韦氏大辞典》(Webster's Unabridged Dictionarya)内有五十五万个英文字;但稀奇得很,当我们敬拜神时,从心灵深处涌出来的爱,就算这辞典瑰丽丰富的辞藻也无从表达。

有些时候,我们想清楚有力地表达自己的心意,就会被迫用这“啊”字。这个表示惊叹的音符几乎称不上是一个字,根本无法给它下一个定义。

词汇是经过历世历代不少前人的心思才积累而成的,目的在于表达脑子里的意念。可是,当人的心灵俯伏在大而可畏的主面前,聆听一些非字句所能形容的奥秘,心里满了敬畏和惊异的时候,人的脑子就不管用了,原本能供我们自由使用的字句,也变得无能为力,完全没法把所见所闻描述出来。在这可敬可畏的一刻,敬拜的信徒就只能“啊”的一声叫起来。这个简单的字,就在这一刹那间,比许多高谈阔论更显得传神有力;我相信在神厅来,它会比许多雄辩更为亲切。

基督徒的口语中,有不少这一类的惊叹词。这绝不是偶然的,因为基督徒默想的对象是超越物质世界的奥秘,而寻求的也是无限和绝对的价值。这种寻求,就如人进入至圣所,瞻仰神的荣美时,震慑于所目睹的一切:此时此景,不管多么丰富流畅的语文,都不能派上用场。“深哉!神丰富的智能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罗十一33)(译者注:圣经英译本在这节经文开端有“O”这个字。)这节经文用上“啊”来高呼出那种欣喜若狂的心情,因而引发其他赞美的话。

我们所用的诗歌,也蕴藏了不少这一类感叹的字句,主要因为诗歌是用来表达强烈的感受,而这些感受是远超乎普通理智所能理解的,直趋超自然的境界。例如摩拉维亚的弟兄们所用的圣诗(Moravion Hymnal),有三百多句歌词是用“啊”字开首的。我们固然不能因此引申附会(因为用来表达感情的词语,往往因各地语文习惯不同而有异),但诗歌中如此普遍应用这个字,对我们来说,实在意义深长。

在神默示而写成的完备的圣经里,亦屡见这一类感叹词出现。众先知和诗人每当瞻仰这位高不可测的神,或要探索无限的天上奥秘时,那种感受会叫他们不由自主地从心底里迸发出非笔墨所能形容的惊叹来,于是就用上“阿”或“啊”这些字;就像耶和华的话临到耶利米时,先知回答说:“主耶和华啊,我不知怎样说,因为我是年幼的。”以西结站在布满骸骨的平原上说:“主耶和华啊,祢是知道的。”

在神学著作中,没有这个“啊”字出现,颇发人深思。神学这门学问,是要将人对神的一切认识,用理性所能表达的言语,按着人理智所能了解的程度阐明出来。其实,当神亲自向人显现时,祂大而可畏、高不可测的属性,使人顿时无话可说,心里只能高喊:“主耶和华啊!”神学知识和属灵经历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前者仅是风闻关于神的事,后者却是亲身经历神。这迥异并不只止于字句上,而是真实的、深刻的、关系至大的。

我们基督徒要留心,免得心灵里失去这个“啊”字的感受。今天存在的危机,是我们易受一些过于泰然冷静的传道人所影响结果基督教沦为福音派人道主义,不屑去理会任何事情,又不能使人尝到“出神入化”的属灵经历。当我们的祷告变得油腔滑调时,恐怕我们已不是向神呼求,而是自言自语了。在祷告中,我们若只是平静地把各项祈求列出清单,彬彬有礼地献上感谢,而不是呼喊出灵里的负担时,就要当心,恐怕我们的灵性已在不知不觉中走下坡了。

教会和福音团体都该知道,属灵工作的开展,有赖一群心里因受圣灵感动而发出这种感叹的基惜徒;他们的呼喊,犹如临产的妇人,在婴儿快要出世之前,发出痛苦的喊叫一般。这样受感的心是无法取代的;没有了它,就算有工作计划、程序或技巧,都无济于事。这种感受,其实是表明圣灵亲自用说不出的叹息来替我们祷告。这也是神在各地教会和福音工场上做工的不二法门。

二十一、真正要紧的几件事

上文曾提过人生是相当复杂的;但我们要明白,归根究底,人生还是简单不过的。感谢神,真正要紧的事不多,其余都是附带的,无关痛痒。

这些要紧的事都不是新的。所罗门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他当然不是指日光之下,并无机械发明、社会变迁,或政治改革;因为他在另一处的记载说过人“寻出许多巧计”,而他自己亦曾在执政期间倡导过不少改革。他死后的耶路撒冷京城,跟他刚在父亲大卫去世后登基时相比,已大为改观。就当时的外在事物而言,已有不少改变;但如果就大自然和人性而言,则没有一样是新的。所罗门所说的,正是针对这一方面。

要紧的事,不!是以前未出现过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亦不可能使之现代化。衡量我们周围任何事物的重要性,其中一个方法,是查验一下这件事物能否再加以改进,如果可以的话,它对人类的价值一定不高。唯有那些不能改善,或不会改变的东西,对那照着神形象造出来的人而言,才算有永恒的价值。

说到这里,如果有读者表示不耐烦,批评我头脑守旧到无可救药的地步的话,我绝不会生气。地上的事物转眼成空,叫人深受迷惑。要逃避这些迷惑,就得有更新的、自由的心,全神贯注于爱慕和追求永恒。可惜今天的教会并没有造就出有这样心思的基督徒。诗人华兹华斯(Wordswort)曾说过:“年纪的增长会带来成熟的心思,以及更透彻的领悟。”对于这句话。我们无法引起共鸣,因为我们的路向,正好与之相反。除非真理的圣灵深入地光照我们,否则时光的流逝对我们全无裨益,反而更加使我们陷入肉体的网罗里。所谓属灵的衰老,就是长期没有在启示真理的灵光中过活的必然后果。假如我们不谦卑谨慎地度日,任何人都会落到灵命早衰的田地。

人现今所看重的东西,差不多都是从原始模型演变发展而来的,例如:手推轮车演变为流线型汽车;石拱建筑发展成摩天大厦;风筝演变成超音速飞机;贝壳货币发展至今,就成了高度复杂的财经制度;而古代象形文字也进化为今天效能超卓的沟通工具。据我估计,现代文明社会所应用的物品,百分之九十八以上都可以推溯到古代各种原始用品。但我要强调一句,新的事物都无关重要,真正重要的,只有那些不可能再加以改进的东西。

那么,真正重要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依我看,人与神的关系至为重要。人可以在设备完善的医院内诞生,在著名的学校受教育,坐冷气房车出入,睡高级床褥,穿混纺纤维织成的新式衣料,吃含有丰富维生素的食物,在荧光灯下阅读,和相隔一万二千里,在地球另一端的友人通话,服食镇静剂令自己心绪宁静,甚至服用新药叫自己无痛离世,然后葬在装饰美观,有如公园的纪念坟墓内。可是,即使生活如此舒适奢华,死去的人如果有一天复活了,在神面前接受审判时,神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神的话,那有什么益处呢?人到头来要在永恒公义的台前接受审判,没有人能替他辩护,结果被那位审判的主赶逐出去;这样,与那些远在婆罗洲的穷乡僻壤,衣不蔽体的未开化民族相比,他死后的情况能强多少呢?

没有人能在神的定罪下过活。在各项现代的发明中,有那一样可以救人脱离神的定罪呢?平安在何处?哲学可以帮助他吗?心理学呢?还是科学?或者是“进步”?还是原子能?特效药?维他命丸?这一切都不行!唯有基督可以解决人的问题。这个救法自古已有,就如人的罪和人的需要自古已有一样。赤身的土著和获博士街头的人,与神相隔一样远,不分轩轾。没有任何新奇的东西可以救人,救恩亦不可能加以现代化。每个人都应该如亚伯一样,凭着赎罪的血和悔改的信,来到神面前。这是唯一的救法,没有其他新的途径;那古旧的救法,也就是真正的救恩,再没有别的新法了。“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已经定意祂的羔羊被杀。

当然还有其他几件也可算是重要的事,这几件事都是源于基督的救赎,由此出发,至终仍回到基督那里。这几件事包括:完全信靠基督;每天背起十字架;专心爱神,爱弟兄;在真理的光中行走;喜爱怜恤,过正直的生活;做基督的使者,叫人与神和好;在主的恩典和知识上长进;最后来到终点时,就有如长熟的禾稼一般,等待收割。

上述才是要紧的事,与生命攸关,但少为人所知。尤其是在今天,更难叫人留心这些真正重要的事。神的仆人离开正路,不谈这些严肃的、永存的事情;每当谈到政治和世界大事时,紧张不安、心绪不宁的世人,反会一窝蜂地涌去听。事实上,圣经教导我们的,是永恒的真理,而我们要传讲的,也正是圣经中记载的真理。

二十二、圣洁的想象力极有价值

想象力就如人天赋的各种能力一样,可以成为人的祝福,也可以给人带来咒诅;这就要看人怎样运用它,以及人是否有足够的操练了。

人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想象力。全凭这天赋条件,我们才能走进物质世界里,探求其中的奥义,可以在两件外表看来全不相同的事物之简找出相同点,也可以超越感官的感觉,去领会事物背后的真实意义。

人类各种新发明,都是源于人脑子里的构思;构想出来的东西,在当时还未存在。发明者运用构思的能力,徒各式各样已知的概念中取材,创设出一种全新的、前所未有的东西来,这样,人类便把东西“创造”出来,从而证实了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犯罪堕落的人虽然常用这种创作能力去作恶,但这并不能否定我以上的话。人可以把才能用在好事上,也可以用在坏事上;但无论如何,人天赋的一切才能,都是从神来的。

想象力可以在对神的侍奉上,发挥一定的作用;这个说法,有人会提出反对,原因是他们把“想象”和“空想”两者混淆了。

耶稣基督的福音,绝对不是空想虚构出来的。世上最实际的一本书,就是圣经。神是真实的;人类的存在也是真实的;罪恶的存在,和因罪恶而带来的死亡与阴间,也同样是确实的。神的存在,绝不是空想出来;祷告也不是一种自我陶醉的消遣。祷告的对象虽然不在物质范畴内。但确是绝对的真实。事实上,人至终要承认,这些超越物质范围的事物,比地上的一切更真实。

在属灵的境界中,成圣的想象力最大的效用,在于叫人从自然界中,领悟属灵的意义。例如,它帮助心存敬虔的人:

从一颗尘沙中洞见世界;

在一个时辰内领悟永世。

以往,法利赛人的缺点就是欠缺想象力,换句话说,他们从来不在宗教的事上运用想象。他们墨守着神学上的各种定义,结果读经时,就全无领悟,犹如:

河边的报春花,

他看在眼里,并无意义,

就光是一朵花。

基督来到地上时,祂对属灵事物尖锐的洞察力,以及对道德的敏锐,使法利赛人感到祂是在倡导另一种宗教。不过,祂所传讲的,确是与法利赛人所信奉的大不相同,只是当时的人并不明白。基督能领会经文的精意,而法利赛人只见字句的表面意思,因此他们就根据律法的条文来指责基督,批评祂不照当日的传统来解释圣经。他们彼此之间歧见太深,无法消弥;结果法利赛人运用权力,把这位年轻的先知置诸死地。同样的迫害,会一直的持续,直到耶和华的知识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海洋一样。

想象力既然是人天赋的一种思想能力,自然也就有它本质上的限制,对罪感有内在的烦向。根据圣经的钦定译文,这个字通常并不作“想象力”解,仅指罪人一般的推理能力。即使如此,我仍旧要指出未经洁净成圣的想象力有何不当。从人这种被对付的天性里,就如污水流自受了污染的泉源一样,引发出不少污秽的意念,成为许多不法行为的原动力。

得到洁净和受圣灵管治的想象力,却是另一回事,也正是我要在这儿谈及的。我多渴望能目睹人天赋的想象力可以脱离罪的辖制,得回自由,恢复起初被造时应有的地位。我所指的是那种从神而来的属灵眼光;它能透过幔子,窥见天上圣洁永存的事物如何华美、奥秘,叫人心里充满感叹和敬佩。

在信仰上,呆滞的、缺乏想象的心思难以叫神得荣耀。教会如果长此下去,结果就只会朝着两个极端走:不是走向自由放任,在假想的自由中暂得解脱,就是走向世界,享受罪中致命的乐趣。

我想以下一段经文,最能表达我要说的话:“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因为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祂要荣耀我,因为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十六13-14)

能得着圣灵住在心中,是信徒从恩典中得到的恩赐;这正包括了我以上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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