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过:一个帮助过你的人,比一个你帮助过的人,更愿意帮助你。
这句话精辟得让人拍案叫绝,我猜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你帮助过的人最后“忘恩负义”的经历。
确实有那么一小撮就是忘恩负义、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把别人的帮助看成理所当然的人,俗称喂不熟的白眼狼。
这里列举一个很常见的情景:一个跟你关系还不错的朋友向你借了一笔钱,且数额较大,平时小借小还都很及时,但这次对方迟迟没有表现出还钱的意愿,恰好你最近手头也有点紧,所以就尝试催着他还钱。
明明他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但此时他会给自己找理由,“我都这么艰难了,你还催我还钱,你这个人怎么这么没恻隐之心、这么坏,根本就没把我当朋友!”,就此他在道德层面找到了不还钱的“正当理由”,他完全忘了你之前借钱帮助他的那些“恩”,只记住了这次你催钱的“仇”。
但是绝大部分人不是这样的,如果你发现自己帮助过的人普遍“忘恩负义”,那问题可能不在他们,而是在你自己。
1. 将自我定义为热心的人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利昂·费斯廷格曾提出过一个“认知失调理论(Cognitive Dissonance Theory)”。
个体对于事物的态度以及态度和行为间是相互协调的;当出现不一致时,就会产生认知不和谐的状态,即认知失调,并会导致心里紧张。个体为了解除紧张会使用改变认知、增加新的认知、改变认知的相对重要性、改变行为等方法来力图重新恢复平衡。
如果你将自己定义为“我是一个喜欢帮助别人的人”或“我喜欢这个人,我愿意帮助他”,你的行为就会符合自己的认知,看到别人需要帮助(不管是不是在向你求助),或者你自认为别人需要帮助,你就会主动上前提供帮助,如果你选择视而不见,自己会有强烈的不适感。
假设别人也认同了你“喜欢帮助别人”这个形象,那大家会认为你的帮助是理所当然,帮助别人使你快乐,被帮助的人前几次会有感激之情,久而久之这种感激之情也会淡薄,最后基本不会有人记得你的好。
2. 别人需要渔,你给的是鱼
帮助别人也要有个度,如果别人需要渔,就不要给他鱼。
比如一个设计作品,别人想知道这个效果是怎么做出来的,那你教给他设计工具或技巧就可以了,不要把整个作品做出来给别人,这样别人无法提高,也会觉得你是在炫技或者故意不想让他进步,不是真心的帮助。
渡边淳一的《化身》中有一句话,很适合用在这里:人也罢,花草和其他生物也罢,凡是过度想表现自己,就会使观众扫兴,减弱了它本来所具有的魅力。
3. 提供帮助的方式不对
曾经有媒体报道过“爱心企业家资助贫困大学生,但大学生毕业后音信全无”的新闻,网上很多人都指责那些大学生忘恩负义,为资助者鸣不平。
但是从贫困大学生的角度来看,自己接受的不是爱,而是施舍。这些大学生还要配合媒体的采访宣传、定期向资助者汇报学习成绩…这往往会让他们感到反感、自卑、以及怀有深深的亏欠心理,所以他们不愿意直面“恩人”,选择逃避。
类似地,如果你帮助别人的时候表现很强势,别人就会有心理负担,甚至可能导致别人厌恶如此弱势的自己,你们之间不再是对等的关系,也许日后他在心底深处还会记得你的好,但和你相处的模式再回不到从前。
助人为乐是一件很好的事,但怎么巧妙的帮助别人也是一门学问。
以我的经验来看,“帮助”贵在“精”不在“多”,在别人走投无路的时候伸手拉一把,别人往往会把你视为贵人;不要别人遇到点困难你就想上去帮一把,要相信别人也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帮助别人之后,为了缓解别人的亏欠心理,可以适当的也请对方帮些小忙。
如果对方下楼买咖啡,让他帮忙带一杯;如果对方擅长做菜,你就主动说想尝尝他的手艺;如果对方喜欢看书,你也可以借本书来读读,不明白的地方再向他请教,毕竟和谐的关系是双方都有所付出,只有一方一味的付出注定会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