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谈判方法,运用“定位调整偏见”的三个原则
第一,争取先开价。
很多人在谈判时喜欢问:你觉得多少钱合适?你的底线20万,你希望对方出个30万,然后自己窃喜着答应了。
这种情况,在真正的谈判中几乎不会发生。你让对方先开价,就是给对方使用“定位调整偏见”的机会。他可能会报5万,把谈判战场定位到你的底线以下。
所以谈判时,应该争取先开价。
第二,越极端越好。
用极端报价策略,把谈判“锚”定在一个价格段区间。
非常高的价格就是“锚”,一是稳定住了自己的赢利空间,二是为顾客创造出虚幻的“折扣”和“优惠”,让顾客为自己争取到的低价产生成就感。
但是,在商业谈判中,极端“报价”有时可以超越“价格”,用在一些其他“等价条件”上,比如工作范围,项目工期,品质标准等。你可以试着在“等价条件”上,提出“无理要求”。
例如:
价格我们先放一边,但这个项目,我希望能在30天内完成。
对方一口鲜血,这是一个计划半年的项目啊。其实你真正在乎的是价格。然后,你在项目工期,工作范围,品质标准上的一点点艰难地让步,都可以让对方用别的条件买回去。比如:
我可以降低一些质量标准,从6-sigma,降为5-sigma,但是我需要在预算里扣除质量准备金。
第三,留还价余地。
当然,你也要避免一种情况:你开了一个看似毫无诚意的价格,别人一怒之下,拂袖而去,或者冲过来把你打一顿。
所以,你开价之前要提醒、或者暗示对方,你开的这个价格还是有商量余地的。对方知道即便你的价格很荒唐,也会在他心中锚定,影响下面的谈判。
小结:认识定位调整偏见
定位调整偏见,是一种谈判技巧。
利用先入为主的定位效应,把价格谈判、或者条件谈判,直接锚定在对方的底线附近,然后拉锯,它是一种在信息不对称、利益不一致的谈判中,争取自己最大利益的方法。
具体有三个步骤:第一,争取先开价;第二,越极端越好;第三,留还价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