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没有最讨厌与最喜爱的事物,所以这就让选择成了一大难题。
然后我发现,至少在所有树里我最喜欢银杏。
高一住校的时候,宿舍楼后有几棵大大的杨梅树,我爬到树叉去摇晃果实,掉下来可能并未熟透的杨梅。一抬头,刺眼的阳光在树隙忽明忽暗,满眼都是金黄色。我穿着白色的帽衫和蔚蓝的牛仔裤在树底下搜寻四叶草,女孩把四叶草裱装起来,我保留到现在居然已经十个年头了。
大二匆匆忙忙的在专教与宿舍奔波,拎着从食堂打包的饭菜,和搭档一起在人群里行色匆匆。我突然问道:十五栋什么时候有银杏树了。吴慰停下脚步,我也停下脚步,两个人怪异地打量那几颗树,又匆忙走开。
17年在清华园,一行少年坐在草地相互摆拍,是因为阳光也好,落叶也好,人也好,都很难不让人开心起来。我们相互给对方捧起地上的金黄落叶洒下去,让镜头里刚刚好出现一些飘落的瞬间。我嬉笑着几乎要把吴慰埋在树叶里面。
大四溜出工作室到湖边晒太阳,学姐拿着我的手机和张明蕙自拍,我拿着相机给她俩拍照,湖岸有一半是水杉,一半是银杏。女生打闹,我在一旁不按快门的时候就闭上眼感受太阳。初冬的暖阳一如既往会从金黄的叶子中间穿过,天上是金黄,地上也是金黄。金黄不是我讨厌的那个金黄色,金黄是一种光。
毕业后的第五个月,我从闭馆的图书馆出来,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我留了校,准备二战,树叶落到我的怀里,我抬头看,树梢上不剩几片叶子了。我咧了一下嘴角,觉得落到怀里的树叶仿佛是在和我炫耀,我把它丢回草地上,披这夜色往教学楼走去。
现在。我独自走在马路边的公园里,想给朋友打个电话,但是午饭时间很是冒昧。我拍了很多今天的好天气,想着如果有机会要和谁分享。路上遇到的小狗都停下来和他们打招呼。我在路边蹲了一会,抽了支烟,慢慢往一个方向走去。
我看到公园里有几棵银杏,我坐到树下,开始陷入回忆里。有飞虫的振翅声,有鸟鸣,也偶有路人经过,我翻了翻聊天列表,然后打开了简书,我抬头,正对面有一个蓝色的涂鸦,是四个字母:“FATE”。
我应该还是有最讨厌与喜爱的事物:最讨厌离别,最喜爱拥抱,更喜爱相拥入眠。
她说情绪低迷的时候反而有写的欲望,我不止此刻深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