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表白两个后果:
1、十动然拒。恋爱关系在确立前往往是一种处于0~1之间的连续分布,在未达到1时仓促表白只会让女性觉得被动,而被动会让人不快。所以对于女性来说,把一段不到1的关系直接拒绝掉,是比仓促同意更加理想的策略。所以应该在恋爱值已经达到1甚至达到1.2左右的时候再表白,一切顺理成章。但其实这时表白已经不是那么重要的,只是走个形式,就好像两个人已经决定要结婚,但仍然要有一个两个人都接受的求婚流程一样。实质重于形式。
2、十动然受。接受了也未必是好事。如果是水到渠成的接受,事后女性后悔了,就会觉得自己当初怎么瞎了眼没看清这家伙的真面目,整体上会对自己的选择也分配一些责任。但如果是当众接受表白则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女性事后若后悔,为了避免认知失调以保持认知的连贯性,有可能会将接受表白这一行为解释成“我是被迫的”而不是“我真的喜欢你”的后果,这样就变成了“我自始至终都没喜欢过你当初只不过是迫于压力才同意罢了”。于是妹子解脱了。
因此最好的博弈策略是:永远不要表白,除非当表白已经变得不重要了。
没有大样本数据支持,但仅从我个人经验来说:凡是我表白的,后来都没成;凡是我没表白的,后来都成了。当然个人经验对规律的支持力度极其小,可以忽略不计。
最后是个人偏见:
不管两个人的关系进行到什么程度,表白都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是两个人的关系契约建立的一个里程碑。
这样一件私密的事情,是不需要也不应该呈现在太多无关围观者面前来分享的。
所谓“我们的爱情希望得到众人的祝福”纯粹是脑子进水,你的爱情只要有你们两个人以及对你们两人重要的人的祝福就足够了,其他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只是来看个热闹甚至看个笑话而已,保安给你点蜡烛这下你丫爽了吧
所以我一直偏执地认为,在公共场合当众表白、求婚之类的,都是傻X。
个人觉得恰当地、尊重自己也尊重对方、尊重这段美好关系的表白方式,主要要关注两点:
一是时机,上面说过了,一定要水到渠成而不能操之过急,深思熟虑对于任何一段正式的关系都是必要的,这不仅包含了你已经想清楚了,也包含了你认为对方已经想清楚了,而且对方真的想清楚了;
二是场合,要么就你们两个人,或者最多再有一些闺蜜兄弟或至亲在场,这些人是真心关注你的这段关系也真心愿意在你需要时给予情感支援的,人再多了,你只是满足自己的虚荣或者试图给对方施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