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下意识敲了敲房门,无人回应。从包里拿出房门钥匙,钥匙与房门碰撞,铃铃做响,在黑暗的楼道里,清脆又孤寂。
打开房门,屋子变得有些空荡,怎么装都装不满我的眼睛。
你到底还是走了。
你和我不同。你是个善于收拾的人,喜欢把所有东西都收拾得妥妥贴贴。平日里我常开玩笑说,我负责屋子的凌乱美,你负责将屋子的整洁度,你的优点加上我的优点,简直是天衣无缝。此刻我却恨极你这个优点。你把所有的痕迹都一一抹去,竟让我有些恍惚,仿佛原本就只有我一个人在这住着。
2013年的那个夏天,我们第一次踏上这片繁华的土地。两个从小城市出来的姑娘,对眼前的一切都倍感新奇。你在一家外贸公司做业务,我在一家文化公司做文案。我们在离各自公司折中的地方合租了一间小公寓,面积不大,但对于两个人来说,已经足够了。搬家的时候,我们大包小包地塞满了一整辆面包车,还傻呵呵地自嘲说,“钱没有,行李却多”。然后是一起装扮房子,一起购置一些必备的家具。我们跑遍了附近的二手市场,只为淘一些既便宜又实用的玩意。两个人折腾了好几天,终于把屋子收拾妥当。
我们每天早起上班,在人流量最多的时候,挤半个小时地铁,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下班回家,我们约着一起去买菜,一起做饭,一起刷碗。到周末了,有时候约着看一部电影,逛个街,或着是在图书馆泡上一天。我们还说要攒一个长长的假期,一起到外面走走。这样的日子,真是自在又快乐。
只不过,在钢筋水泥建筑而成的城市森林里,总会有人迷路。当你指着二环的公寓跟我说,“我以后,也要住上那样的大房子,不用挤在一间小屋子里。每天有人为我做好了饭,不用再去菜市场买菜。有人接送我上下班,不用再挤地铁”,我分明看见你的眼睛闪着光。而这样的光,竟让我觉得晃眼。渐渐地,你不再和我一起去菜市场,因为你有赴不完的约会。
他是你做业务时认识的一个客户,中年男子,很普通,如果不是因为他身上穿着价值不菲的衣裳,恐怕扔到人群里就再也找不出来了。你不止一次跟我提起他,还有他的大房子。我劝过你,但你很生气,你说我把你想得太肤浅,并因此和我拒绝交流了两天。
开了所有的灯,到处都是亮堂堂的,刺眼得很。你终于住进梦想中的大房子,每日有人替你做好了饭,接送你上下班。你再也不用和我一起挤在一间小屋子里,也不用和我去菜市场,和菜贩讨价还价,更不用挤地铁。我不知道你是否爱他,但当我看见你在摇开的车窗里探出大半个身子对着我挥手说再见的时候,你脸上分明是幸福的。但愿你是因为爱情。
我也不知道我在难过什么。你要走,我不怪你。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你,也只是想让日子变得容易一些而已。本就无可厚非。只是偶尔想起那个为了一张几十块钱的小木桌,和老板拼了命讲价的女孩,忽然发现她已经消失了的时候,觉得有些失落罢了。
距离你离开那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而我,仍旧呆在那个小房子里,每日勤勤勉勉地去上班,为了一个远在天边的梦想,一点一点努力着。这是我所选择的生活方式。大城市里的生活就是这样,既然做出了选择,就该义无反顾地向前走。你不在的时候,总会忽然生出一种孤军奋战的苍凉感,是时候找一个新室友了,除了是因为要分摊房租,也是觉得一个人住着挺没意思。所以今天厚着脸皮写一个合租启事,要不,你替我看看?
求一人合租,男女皆可,需要会做饭,人品端正,无不良癖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读不完的书,听不完的故事。顶楼有一个大阳台,夏日吹风,冬日看雪。如果你看我顺眼,我看你也觉得舒服,欢迎成为我的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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