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别人眼中“不正常的人”,简称“奇葩”。
今儿个心情好,说说我的奇葩行为,供大家一乐。
1、刚毕业时嫌法务工作太清闲,自觉愧对所领的工资,然后辞职,被家人笑话。
2、成为小老板后,将员工当成同事,又被家人笑话。
3、怀孕时为了胎教,从零开始学钢琴。
4、唱歌五音不全,为了K歌特地找五线谱来学节奏,还抄记歌词。
5、哺乳期开始学写作,写了一年了,阅读量还是个位数。
6、放着好好的老板不当,跑去一人小律所当起了倒贴的实习生。
7、作为一名大龄“琴童”,每次去琴行,别人都是妈妈等孩子,而我却狠心地让我1岁半的孩子在琴室外等我练好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