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3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对此
一、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
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不是要把它破坏了,而是要把它保护得更好。
三、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严格用制度管权治吏、护蓝增绿,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保证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应当不断加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力度,才能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