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一定年纪之后,人就变得俗气了,连手也跟着俗气。父母亲人的手不碰,反而去触那些满是铜臭的别人的手。
印象里爷爷的手是没有主动去碰过的,因为对于这样的事若是故意为之对于我来说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我一定会是印象深刻的,可是现在却没有,一点印象也没有。小时候爷爷教我做木工活倒是手把手地教着我,关于牵手散步这样的事也一般只有奶奶会这样做。
晚饭后爷爷抱着二叔的小女儿,这小孩还一直哭着不要爷爷抱,六个月大的孩儿竟也开始学会了认人了,爷爷也只是一直笑着逗她。为博红颜倾城一笑,男人也是什么都能做得出。我看看小妹妹给爷爷抱得不是很舒服,想接过来抱一会,搂过小孩腰的时候触碰到了爷爷的手,像是在砂轮片上打磨过的一样,即使是掌心,也没有一块光洁完整的肌肤。不用看光凭感觉我就知道爷爷的手是黝黑而又粗糙的,因为这是庄稼人的手,庄稼人的颜色,庄稼人的辛劳。再牵起小妹妹的小手,柔嫩而又有弹性,像是橡皮球,按下去又鼓上来。一时感概良多,生命啊,就是在衰老与成长之间不断地轮回。
爷爷过了古稀之年后,老得越发明显。且不说皱纹之类的难以对比的细节,就说最近长出的老年斑,一块接一块。将近一年,爷爷在北京打工,为了家里的生计,作为子孙,我也感到羞愧。哪里还有这样勤勉的老人,都是该享清福的年纪了,还在外奔波劳累,越想越觉得自己不中用。连快没有生活能力的亲人也还要努力赚钱养家,生命到底该承受多少苦难。最近好几个朋友都在跟我讨论活着这个问题,每提一次,我就想起电影《活着》里的角色,朋友总结说,人生下来也许真的就是为了来受苦的,不然苦难为何一桩一桩接踵而至。
言归正传,还是说爷爷。从来没有一个人让我如此崇拜过,过去现在将来都不会有。我不知道爷爷的童年是怎样过来的,听父亲说爷爷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留下他们兄弟三个姐妹两个自讨生计。爷爷是三个兄弟中的老二,大爷爷读书去了外面,剩下的全是我爷爷撑起了后面的这个家。包括现在乡下的房子,都是爷爷一砖一瓦砌起来的。在爷爷身上,我看到了那种勤劳而又节俭的人民形象,而且他真的是活到老学到老的典范。从以前年轻时的剪报,到后来的作笔记,再到现在学习花草知识。我见到他的几十年里,他一直没有停下过脚步,我也没见他有一次慵懒过。他撑起了这个家,我们都不过是在他的保护伞下苟活着。
听爷爷的意思明年还要去北京打工一年,为了趁自己还能干的时候多赚两个钱,我照理当时就应该反驳他,可以我却就这么听过去了,因为我拦不住他,拦不住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