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个税计算方法
1.应缴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费用减除额
2.应纳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
张三在2018年10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
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
应纳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5000元)=12000-1100-5000=5900元。
找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10。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5900×10%-210=380元。
二、个税税率表
(1)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
1.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45%
2.居民每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经营所得税率表
1.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2.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
(3)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率表
1.劳务报酬每次扣减20%费用后,按次预扣预缴,适用预扣预缴税率表,年度并入工资薪金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汇算清缴后,所缴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4) 非居民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税率表
(5)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