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时间没看小说了。自从有了孩子,不懂得怎样教育和对待,只觉得读家教书才能解燃眉之急,读其他都耽误时间。工作忙碌之余,本来时间就少,读小说总觉奢侈,耽误不起。
为了培养女儿的读书兴趣,在她小的时候,我每天读书给她听,直到她能熟练独立阅读。在小学阶段,她读童书读得痛快、入迷,可是到了初中,总是读不懂鲁迅、矛盾、老舍,深层次的书一直读不进去,也拒绝去读。已经初三了还是这样,叫我这作语文老师的妈真着急啊。网上买了本《大师们的写作课》,本来是给女儿学习的,我自己先看了。看到评价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写女方丈夫即将回来,偷情两人难舍难分,作者高度评价了张爱玲的那句“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用得自然贴切,比她招牌的隽语警句“朱砂痣蚊子血”更难得。
于是买了整套张爱玲的书,也买了本胡兰成的《今生今世》。买后者只想看看他眼里的爱玲是怎样的。上学那会读了点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没读下去,觉得不甘心,工作后又买了两本散文《张看》读了点,对女作家的了解还是限于她的情感生活和她喜欢“苍凉”。这次读《红玫瑰与白玫瑰》,不似以前读《倾城之恋》般拒绝,畅快淋漓一口气读完。
故事的主人公振保嫖过一个巴黎女人后,又交了一个英国女孩做女朋友。尽管嫖过女人,可是他觉得英国女孩比较圣洁不能糟蹋,在分别的时刻,尽管女孩主动,他也控制住了自己。过后,既佩服自己的克制,又很后悔。在和弟弟一起租住同学住处时,因同学出差,和同学妻子偷情。同学妻子爱上他后,写信给丈夫离婚,想和他结婚。可是,他不同意,觉得丢人。然后听从母亲安排相亲,最后相得了一位不爱说话,走路总靠后的女孩。显然和他以前交往的风情万种的外国女人不一样,他又觉得乏味。于是又开始宿嫖。直到后来,他发现妻子与一个裁缝偷情,他开始感到痛苦,并明目张胆地在妻子眼皮底下约同女伴游玩,在家里扔东西发脾气。后来他听老妈子说,裁缝好久没来了,并且在他的为所欲为中,女人很狼狈了。他觉得他战胜了女人,他又改过自新,变成个好人。
读完我想,那个叫王士洪的男人真傻,怎么能把自己的女人扔下,却又招租一个男人在家住?振保来之前吃过亏,还招振保来。即使自己不出差,天长日久都怕生情,还总爱在自己出差时招租男人来住。
振保呢?自己嫖娼也罢了,见到自己妻子爱了别人就受不了。为什么就不想想,有一个孤独的灵魂在身边没有得到抚慰?
还有,振保爱了同学之妻已经很不道德。可是人家女人都能跟丈夫写信坦白并提出离婚,要和他结婚,他怎么就退缩了?
女儿看的话,准会用她惯常用的词形容,“猥琐”。从童书童趣到人性探索,这是怎样的转变啊,实在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