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讨论严肃话题的时候了
这一期我们迎来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
“虐待儿童!”
我们说的“虐待儿童”,其实多数指的是父母一方作为施暴者对自己的孩子进行的各种生理和心理的暴力行为。这里需要注意两个点,第一个,自己的孩子包括了亲生和非亲生,只要是心理上认为是自己的孩子,就会纳入定义的范畴;第二个,虐待中的暴力,包括了生理的暴力和心理的暴力,当然也包括了行为的作为和不作为这样的概念。
常见的或者曾经出现过的虐待行为有以下的几种,乃们先来感受一下这社会的残忍和无情,
1. 殴打
2. 烟头烫
3. 脚踢
4. 辱骂(冷暴力,语言暴力)
5. 性虐待
6. 疏于管教
7. 拒绝抚养
8. 遗弃
而所有的这些,都有可能导致被虐待儿童的死亡。
对于这样的对自己的孩子的虐待行为,很多人都觉得这个肯定是父母关系有问题,或者是父母一方的缺失造成的,并且社会上有很多的声音,说这是社会飞速发展之后,家庭关系分离的结果啊,blablabla。
但是
真的是这样么?
先来看一看社会工作者针对暴力来源的调查数据,在某一地区虐待儿童的案件总数中,虐待行为有70.4%来源于母亲,20.4%来源于父亲,还有3.7%来源于其他(比如一方的男女朋友,继父继母)。数据看上去没什么突出的,也不能武断的说女性就是虐待儿童的大多数,这个比例这么高,是因为男性一般不带孩子!!
这个时候我们延伸一个问题
虐待儿童的动机是什么?
排第一位的,一定是管教和教育,这部分的动机占据了24.3%;紧随其后的,是孩子不听话,这个烂理由居然占据了13.5%的比例;再往后就是一些更加烂的理由了,比如父母因为心理障碍啦,疏于照看(小孩遗忘车中闷死),不想生但是又生了这样的心理驱使啦(认为本身就是不应该存在的),还有愤怒情绪的转移啦(两个人吵架拿孩子出气)等等。当我们看到了排第一位的理由,相信我们很多人,都是感同身受,因为多数都有在童年听过这句话,而伴随的往往是一些衣架,藤条,皮带,扫把,手掌。
于是回到问题里,在知道了多数的动机之后,不禁要问一个问题,用过度打骂甚至过激行为管教自己的孩子,是不是有错?
会虐待儿童的父母,通常自己也不成熟,这种不成熟是社会性的不成熟,可能会有情绪不稳定(产后抑郁引起的比例比较高),人格障碍(社会和家庭生活不协调,童年的不幸或者被虐待遭遇造成)等心理问题,同时一个很重要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认为孩子是自己的,是我的东西,无论怎么样处理随我,我要怎么控制,怎么折腾都随我。
大部分有虐待儿童行为的父母,童年都有类似的被虐待的经历,所以本身对于针对儿童的虐待是有心理创伤的迹象的,也就是潜在的或者是更加明显的PTSD(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由于这种心理迹象一直存在,在自己做了父母之后,场景的类似性会激发这样的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症状,形成一种无意识的反射转移,把童年自己被虐待的场景转移到自己的孩子身上去,以缓解自己所承受的心理压力。
就是说,这是一种情感转移和控制的失调或者说障碍,由于外界的压力或自己的童年类似的经历造成的心理问题,导致把孩子看作是全部感情的寄托和发泄渠道,一旦孩子不听话,就认为自己被全世界背叛和抛弃,于是引发极端的行为进行情绪宣泄和暴力改正。
我们之前讨论过童年对于犯罪者心理形成的影响,这一个问题的回答从另一个成长的侧面讨论了童年的光明有多重要,而更加可以肯定的是,孩子不是发泄情绪的工具。
“成年人最终应该找寻的,是属于自己又不伤害别人的情绪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