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丢,我家的小猫。
遇见丢丢,是一个农历八月底初秋的清晨。于别的地方是秋天,于我们这却与夏日无异。
晨练的母亲把丢丢带回家。不是没有人要收留它,而是小不点似的丢丢不跟别的人走。至于它是被主人丢弃,还是它自己走丢了,就不得而知。
我为它起名丢丢,是希望它别再走丢。
就如英雄不问出处,是金子总会发光。
如果我们不说,每一个见到丢丢的人都会很惊讶如此漂亮的猫,然后小心翼翼地问,这小猫要好几千吧?
然后,它会看了对方一眼,姿态高傲姿势优雅若无其事慢条斯理地离开。我们却是哈哈大笑地说不花一分钱。
有时候,不是用钱就能买到心仪的东西。
有时候,不花一分钱的东西并不代表它就不是无价之宝。
比如,真诚。比如,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物件之间的缘分。
它活泼,阳光,骨骼清奇,毛色光滑润泽,身上花纹带着完美的蝴蝶图案。脚踏油蹄,面庞不怒而威,所到之处,鼠辈皆闻风丧胆,从此,楼上楼下,凡是它的地盘,皆无老鼠。
刚开始,它喜欢立于栏杆之上,仰望太阳,好似在思念什么,又是在盼望什么,我把它拍下来,叫“盼归”。曾投于摄影参赛,因觉得一只猫带着人的情绪与人的情感怀念,并不多见。但人家主办方可能不这么认为,图片虽然入围了,最终没有获奖。当然,对丢丢来说,不屑一顾;对我来说,毫不在意。
它那时尚年幼,如一位闺中女子,温婉忧伤,多愁善感。
如今,它已是一个充满阳刚的男子。
家中每一个人的性格,它都能摸得一清二楚。
家中最有权威的自然是带它回家的奶奶。也就是本人的妈妈。
为它洗澡,每日喂养。自然也最经常教导教训它,所谓教训,也就是骂它不守规矩的地方。期望有多深,骂得就有多凶。我妈待它,犹如对待自己的孙子,敢爱就敢打骂。爱而不教,她老人家会觉得自己不负责。但它知道,最在意最在乎最对它花思的也是奶奶。
最喜欢它,对它温柔以待,呵护有加的是两人小主人,我的大小两个小子。
这丢丢只要一见他们中其中一个,便毫无顾忌的爬上他俩的膝盖,然后选择一个最舒适的姿势舒服地猫着。甚至,把头放在小主人的手掌上枕着,反正怎么舒服怎么来。享受着主人温柔的轻抚,而它则闭着眼睛,堂而皇之地享受着。
它清楚的知道,不管如何撒野,两位小主人都不会有半点责怪,有的只是纵容与宠溺。
最不喜欢它的是男主人。其实也不是说男主人讨厌它,只是怕它会伤害家里人。
男主人在外面听多了,收留流浪猫然后被流浪猫所伤的事了。
而它,为了改变男主人对它的看法,只要男主人一来,它便可着劲地调皮着,挑逗着,一会咬一下男主人的裤脚,一会趁着不留神,抓一下男主人的手,它只是尽情的用心的全力的使出全部撒娇撒泼的本领,用它认为最合适最可爱的方式告诉男主人,它喜欢他,愿意跟他一起玩呢。
可往往,惹来男主人的担忧与斥骂再这样乱抓人,把你送人了。
丢丢一听,一溜烟似地爬到最高的楼顶,然后一会又趁其不备悄悄地再次偷袭它的男主人。
然后歪着头,无辜地看着男主人气急败坏地骂它,而我们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
然后,好像它不是导游并且主演这场戏的主角一样,若无其事优雅地踱着猫步自顾自去它的窝呆着。
平时,丢丢什么都不怕,但它怕两件法宝。
一件是我妈的鞋底,我妈曾用鞋底教训它;一件是我的扇子。
夏日晚上,我们都在露台烧木炭喝工夫茶,需要一把煽风点火的扇子。猫最怕的是风与冷。
后来,它如果在干坏事,比如,把一对防腐木的桌椅抓得伤痕累累,把喝茶的杯子用爪子勾到地上……但只要一见我把扇子拿起,便识相的逃之夭夭。就如孙大圣看见芭蕉扇。
当然,它最喜欢的事便抓蟑螂。老鼠是不敢出现在它面前,有时候倒霉的比如蜻蜓,麻雀,螳螂之类的如果遇见丢丢,也难逃它的猫爪。但唯独抓到蟑螂,它会邀功似的把它放在门口中央,等待我们明天发现。其它的小生灵,它知道我们遇见了会去抢救,唯独蟑螂是它可以得到褒奖的。
你不得不佩服它的智商。
你表扬它,它会用它滴溜溜的眼睛注视着你,然后又很是谦虚地样子表示它没有半点功劳。
如果你批评它,它会用无辜的眼神委屈的耷拉着脑袋,表示人家不是故意要惹你生气的。
你叫它的名字,它会甩动它那短短的形如“如意”的尾巴滑稽地转动着小圈圈。
只要它看到你嘴里吃什么东西,它都想吃,瓜子,它会磕去瓜壳吃里面的瓜子仁。但如果你扔在那里,它又看都不看。
后来从念鱼那里得知,原来猫有相当于三岁小孩的智商呢!怪不得
然后我们会一再告诫它,外面的东西不能吃,怕有不怀好意地下毒。千万别和陌生人亲近,免得被拐了。一开始我妈不信,说我怎么把一只小猫当小孩子了;后来说了几次,它都用懂事的眼神似在告诉你说,放心吧,我知道。我妈这才每日都要跟它念叨几句关于安全的问题。
然后,有时候心血来潮,我也会把拿它当模特。
就是它老是不配合,我一蹲下,它便来抓我的脚,或者干脆拼命往你怀里钻。所以想要拍个猫步什么的,真不容易。关于偷拍这件事,我的功夫又不到家。
话说这一日,好不容易抓拍了一组镜头。
而当天,一直宅在家里,从不出门的丢丢,居然从露台私自打开露台的防蚊子的门大摇大摆地下楼去。刚开始,我们惊讶于它居然会开门,后来又很放心地认为,一会它玩够了自然会上楼来。等到要睡觉的时候才发现,整幢楼,遍寻无踪。从不出家门的丢丢,居然第一次夜不归宿了。
一夜无法安睡,查了监控也没发现它从大门出去。想着,以它的聪明才智它肯定认得回家的路,怕只怕被人为的囚禁了。心底只能寄望于,它只是贪玩,明天便会平安无事的回来吧。
好在第二天一早,它便乖乖地回来了。
丢丢,第一次夜不归宿
我叫丢丢,是我家主人给我起的名字。
听说,人类把孩子叫狗剩什么的是为了好养,叫我丢丢,想来是为了让我不再走丢吧。
其实,这名字我挺喜欢的,所以每一次家里人一叫我,我便拼命的摇尾巴,虽然尾巴实在短得可怜,但好在,主人懂我的喜欢。
主人大概怕我再走丢了,又怕外面江湖险恶,让我吃点亏什么的。可经过一年的成长,我已经是青年才俊了。用你们人类的话是玉树临风风度翩翩也不为过的。自古才子配佳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好歹我也是帅锅一枚,周围多少青春美少女对我“猫”视眈眈,我不是不懂,是我家主人还不懂我的心思呢。
我每夜站在最高的楼顶望着外面的世界,黑夜里,有多少生物在活动,又有多少同类在召唤。我只能夜夜压抑着对远方的向往,对外面世界的追求,做一只宅宅的猫。
这一夜,我终于学会了打开防蚊子的门了,因为刚好没关牢,可乘之机,机不可失。本来我是想跟主人说一声,又怕她们不同意我独自外出。孩子总要长大的,不放手怎么能成长呢?女主人那天还说,对孩子最好的保护就是不保护呢。好吧,我就长大一回给她看看。
这一夜,我跑出好远,我在屋顶上纵横,我在墙角上攀岩。我要试试一下自己的身手,我要看看天赋异秉的我到底拥有什么样的本领。对别人来说,夜色茫茫,漆黑一片,对我来说,一切明亮犹如白天。初次离家,闯荡江湖,随心所欲,宽阔天地,这不知不觉中我便来到了一个吸引我的地方。
我闻到同类身上的气息,与周围那些庸脂俗粉不一样。它的身上与我一样有着高贵的血统。
人类有一句话说,世间所有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所以,对于气味相投者来说,语言皆为多余。而感情不是用时间来衡量的。
未遇之前,不曾动心;相遇之后,舍你其谁。
天亮之后,我将离去。
虽然,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的爱情全部都是你。
初次离家的孩子,要懂得回家的路。
但离家以后的孩子,将与从前不再一样。
你等着,只要有机会,我便会来看你,而机会,是可以制造的。
你相信我,一定会来。
我相信你,一定会等。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承诺。
所谓的一生一世,不是用说,而是用行动。
看我的。
果然,主人牵挂了我一夜。
面对它询问的眼神,我一个字也没说,但我的表情出卖我。
我知道她懂,她也知道只要我回来,什么都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我累了,准备在白天呼呼大觉,谁也别来吵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