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自己的家庭来说,夫妻间的工资条包括外块,都不能算是隐私,一句话说尽:连经济收入都想隐私,还算什么夫妻?
在《婚姻法》当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里,就包括了工资与奖金,夫妻双方的收入,对方是有一半的使用权的,本来就可以直接拿来用,工资条、入帐信息,当然也是得有知情权的,具体依照法律条文如下: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也就是说,夫妻间对对方的收入本身就应当说清楚,那么工资条就不能算隐私,毕竟这玩意跟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关系。法律对工资条的隐私保护,不包括夫妻双方,如果不对对方公示,反而是违法的。
虽然说,大部分人对“私房钱”还是有着调侃,只是这仅仅只是夫妻双方生活的调剂,对夫妻感情的影响并不大,并且,只要不是控制欲特别强的人,对方的小私房钱基本上都不会去管,因为都相信对方是会对夫妻生活有着点辍的作用的。
拿我的家庭来说,我的收入我妻子都清楚,而她的收入也会跟我报备,甚至她的朋友让我做的单子,结款时结给了她,她也全部转给我,后续就算我还是让她收着,也是夫妻间的信任,对感情只会增,不会减。她也会给我留私房钱,有些我的朋友找她做的单子,结款后我转给她,她会直接让我拿着,这也算“私房钱”的一种,只是这样的收入,我会在一些特殊的日子以小礼物的方式送她。
不是所有人都有做生意的天赋,也不是所有人都有开公司的能耐,绝大部分平常夫妻,他们之间的收入就来自双方的工资,结婚不同恋爱,那时候的花销都是自己自由支配的;但是结了婚之后,收入所对的开销,则是对整个家庭,如果连收入多少都不知道,又如何谈规划家庭?
就拿普通家庭来说,上有老、下有小,如果工资条算隐私,那么双方父母的赡养怎么做?孩子的学费、杂费、奶粉、玩具、小零食的开销,又怎么规划?还有夫妻双方的应酬交际,又怎样去安排?
夫妻之间,就是利益的共同体,单方面去支撑起一个家,是很累的,并且大部分人都无法做到;然而,如果两人齐心,两人挣了多少,如果有差距,作为男人来说,想办法提高,争取让妻儿过得更好,也是一个小目标。
所以说,夫妻间工资条并不能算隐私,并且,把这一项当隐私的家庭,一般都过不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