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事件】
2022年11月25日,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 个人养老金文件”),公布了36个先行城市名单。
2022年12月1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商业养老险文件”),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个人解读】
两份报告讲的是不同的东西,11月25日那份讲的是个人养老金,12月1日那份讲的是商业养老险。
个人养老金文件背后的目的可理解为强制让个人存钱,由个人通过养老账户来购买资产,钱投入后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才能提取,有一定税收优惠,风险自担。商业养老险文件主要是说几家试点公司会推出一些命名为“XX养老”或“XX商业养老”之类的产品。
个人养老金文件讲的是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可通过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本文件相当于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的一个细化。
商业养老险文件讲的是2023年1月1日起四家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
【核心分析】
关于个人养老金
可以理解为开立了一个特别的“XX基金”账户,这个账户可通过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其他渠道包括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 12333APP”等。
目前可以选择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根据实测当前开立的账户仅可购买公募基金。
个人自愿性缴费,每年最多缴纳1.2万元。
有相关税收优惠。缴纳阶段免税,投资积累阶段免税,领取阶段按3%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在可供选择的资产里会标注“税优”。具体如何执行须参照相关文件。
个人养老金采取账户封闭管理,一般不允许提前支取。
关于商业养老险
试点机构为四家养老保险公司:人保养老、国寿养老、太平养老和国民养老。
试点范围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商业养老险目前不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