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爱的年纪

关于我年少时期,我患得患失,我似乎不知道我到底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我或许一直没有改变,我或许只是经历了一些事情,我成为了我这个年龄应该成为的那个人。我普普通通,身边朋友一两个,成绩在同学中央,不上不下,认识的作家中有自己喜欢的,看过的书在我焦灼的时候还会想一些。如今我一个人生活,过着平静的日子。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想起那个男孩,那个站在学校操场上,一身黑色运动服,把上衣拉链拉到齐下巴的男孩子。他叫曾思思,如果说他和女孩子有什么关系,那除了名字很女孩子外,他的脸颊还有两团人面桃花相映红的绯色。他个子很高,身板瘦弱不经。课间做操时他在第一组第一排,我在第二组第四排,我只要一个向右侧一点的眼神就能看到他,他身后一片汪洋大海,我像一座孤岛,我在巨浪拍打中迷途不知返。

我们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同班,一直到初三毕业。小学三年,我从没有注意到他,一直到发生了很多事情的以后,我才恍然若失般地问自己,“那个时候的他长什么样子。”我贸然错失这么多。人生有太多太多的巧合和未能顾忌的后应,我开始相信缘分。

六年级我们被分在同一个班,我们十二岁,少字当头。十二岁是一个很尴尬的年龄,每个女孩在刚发育时都是拒绝的心情,胸开始在长,像一颗豆芽菜,从平坦的土地破土而出,谁也遮掩不了它的长势。我在藏着掖着地发育,我想用一块够长的白布一圈一圈地把胸脯裹住,连同自卑,年少时期比别人早发育的过早隆起的胸脯的自卑。

男孩子总是更晚发育,他那时候还是那副不引人注目的脸孔,全身透着单纯以及还未褪去的躺在母亲怀里刚刚喝完母乳的婴儿般的稚气。他比我小两个月多一天,直到后来,我想起他的过往,我戏谑地称呼他“国民弟弟”,笑起来和俞灏明很像。在那之前,我发誓不会喜欢比我小的男孩,在那之后,我觉得我不会发生姐弟恋,我不知道这中间经历的六年我的誓言丢在哪里了,我没有办法听从遇到他之前的那些誓言。

初二那年,我有一年没有跟班上女孩子讲过话,她们优秀,活跃。她们交很多很多的朋友,几乎全校都是她们的朋友,我觉得她们假。现在六年过去,我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他们聊性聊色情,我同样不喜欢他们,我觉得他们太真。我不明白我是怎样的一个人。

班长及班花,汪桔枝,她就像古希腊神话中集爱与美于一身的雅典娜。汪桔枝结交各个年纪的学生,无论男女。古龙说,“爱笑的女孩运气总不会太差。”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长的漂亮还爱笑的女孩一定会有很多男孩追求她。”如果有人说,“上帝是公平的。”我一定会反驳他,除去家庭出身,人从一出生时的一张脸就注定了今后命运的不公。

我的朋友,这辈子从六年级开始结交的第一个朋友,应该也是最后一个朋友,邹榆。曾经有人对我说,“邹榆跟你做朋友是因为你的钱。”我立马忘了这句话,我不会去想这句话。我不想一个女孩子是因为钱跟我玩,我也不想一个女孩子同时也是因为钱不跟我玩。孤独的人做不了这种实验。

一天晚上,邹榆对我说,“山山,曾思思喜欢汪桔枝。”借助窗外小路上忽闪忽灭的路灯的光照,我看向她,她的脸很红,应该也很烫吧。寝室长杨佩大叫道,“邹榆你还睡不睡了,你不睡,别人也要睡!”杨佩知道我的性格,所以她不敢说我,有的时候明明是我讲话,她也冲着邹榆大叫。欺弱怕强是人的个性,这种个性与生俱来,也是某些作为人的人唯一的个性。“睡觉吧。”我轻轻地从嗓子里发出声音,我把我的被子用力一扯便转向墙壁。

我用手指甲抠着坚厚的墙上的那个“z”,“曾”的“z”。“z”经历了我三年的敲击,它如一道深深的疤痕趴在我的心里,因为常年用手指甲抠墙壁的原因,我的手指甲变的硬而厚,如一块死守战地防线的盾牌。每个人都能看到墙上的那个“z”,只是她们以为这是我的姓氏开头字母,“钟”和“曾”同属“z”,如果说我和曾思思之间还有什么必然的联系,那就是我和他的学号连在一块儿,需要按学号排队形时,他站在我前面,如一棵无论春秋,无论幼年还是暮年都屹立不倒的树,随着年月的增长,树苗长成参天大树,我对他日益频繁的思念也是这般。现在,邹榆喜欢他,我的朋友喜欢他,而我不得不和我的朋友一起分享他。

初三下学期,班里重新调整位子,汪桔枝坐在我和邹榆前面,邹榆很开心,她一直想接近汪桔枝,她大概是觉得她离汪桔枝更近,曾思思看她的次数也会变多。曾思思难免会注意到他喜欢的女孩旁边的事物,算是爱屋及乌。但我不愿意做那只乌鸦。何必让自己成为乌鸦,何必让自己低到尘埃,没有人会对落魄的人产生好感。我傲慢而孤僻的性格也不容许我这么做。经过了几个星期,邹榆和汪桔枝越走越近,她们一起吃饭,一起回寝室,一起去上课。邹榆忘了我,冰霜只适合在深冬的黑夜出现,冰霜生于寒冷,它无法和日光相见。

到了临近中考那段时间,同学之间开始亲密起来。曾思思对班上每个同学都热情起来,他生来就有贾宝玉一般的女儿情怀,他开始注意到我了。

他的位子在第一排,我坐倒数第二排,每次从教室外回到自己座位上时,我都要从他座位走过,而他把他的腿伸出来横在走廊,我假装没看到,直接从他的脚上踩过。他发出“啊”的惨叫声,而我径直向前走,没有看他一眼。此时我的心里有多么的波澜起伏,你又怎么会知道呢,就像我这四年以来愈见愈深的感情一样,你永远都无法看穿。

我们这组的小组长是我后桌,刘颖,做好作业的作业本要交给她。曾思思经常懒得走,从第一排直接扔到刘颖桌子上,从第一排到最后一排的距离很宽,他这次又把作业本扔到我桌子上,我在做题,不顾是谁的作业本,直接抓到就往身后用力一甩,没想到甩在了窗外,我们教学楼在第三楼,窗后是一条臭水沟,我想到了接下来我受的指责,曾思思会对我难忘的。我的举动在班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当时正在上早读课,读书声戛然而止,他们都看向我,我假装一切没有发生,继续背书。曾思思满脸气愤,指着我,“钟山山,我记住你了。”说完,他走出教室,下楼去找他的作业本了。邹榆横了我一眼,她的眼神里包含憎恨,我怎么会不懂这种眼神呢。汪桔枝站起来缓和了气氛,“没事了,都背书吧。”我在他们的背书声中走出教室,等走到他们看不见我的地方,我几乎是用冲出去的方式奔向厕所,因为是上早读时间,厕所空无一人,我躲进厕所蹲在角落嚎啕大哭。我喜欢蹲着,蹲着让我有安全感。我骄傲的防线崩然而塌,我的泪水像急骤而来的风雪铺天盖地。

哭了十分钟,这十分钟我把四年以来的感情一掏而空,这个过程折腾,孤独,伴随着曾思思。我生性而来的傲慢让我无法爱任何人。

中考结束后,我选择了一所五年制的师范专科学校而放弃重点高中,父母不理解我,他们朝我大叫,“让你好好读书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好好上高中考一个好一点的大学吗!”我走出家门,父母的声音也越来越模糊。只有我自己明白,我要去一个没有曾思思的地方,只有在没有曾思思的世界,我才有力量爱自己,遇到曾思思后,在这四年时间里,我把我所有的力量一股脑儿地倾注在了曾思思的身上,这种爱,连同我的傲慢。我再没有多余的爱用来爱自己。

曾思思如愿去了他想去的高中,他和汪桔枝永远地分离,一如我和他永远分离。他和汪桔枝无果,一如我放置在他身上四年的感情不知何去何从。

毕业典礼那天,在学校草坪上,邹榆主动跟我谈起,她说,“山山,我们爱人的方式不一样,我卑微到尘埃里,你清高到云端,可是我们不也是被辜负了吗?”那天我紧紧地抱住了她,我在她面前第一次哽咽。

我和邹榆和好,但我们彼此都知道我们不可能如初,我们三个人之间还隔着汪桔枝,我们是感情上的敌对,我们在友情里出现了汪桔枝。我的占有欲强烈,我无法容许我的友情里出现小三,我的感情炽烈,我毁了我自己。我知道随着曾思思的离开,邹榆和汪桔枝也不会再联系,她们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多了一个曾思思,汪桔枝对于邹榆的联系也不过是爱的媒介,而邹榆的这份爱卑微不堪和一厢情愿。

多年以后,汪桔枝在初中同学的微信群里看到了我,她请求加为好友,我同意了。有一天,汪桔枝找了我,距离上次加我为好友是五个月之久,她跟我说,“山山,我一直想跟你说对不起。我不该出现在你和邹榆之间,我不该霸占着曾思思,什么也不说。”

我看到这条消息时,我不再有情绪上的变化,我已不是过去的那个钟山山。我没有回复汪桔枝。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联系。我想我们不再和好。永远不可能和好。我对她也不再抱有恨意。

昨天回家,我已经两年住在学校没有回家了。在回老家的班车上,我坐在靠窗的位子,我担心会吐,把窗户开着一点通风,我把头侧着靠在窗户上沉沉睡着。我被后座一阵的敲打椅子的振动吵醒,“美女,麻烦你把窗户关上好吗?我女朋友冷。”这种声音低沉、稳重,我一时想不起在哪个营业厅听过。我向前倾了下身子,用力把窗关紧。“手不错,白。”那个男孩说道。我继续睡着,没有理会。“曾思思!”来自一个尖细女孩的声音。

此时我的耳朵里插着耳机,最大音量地放着程璧的《我想和你虚度时光》。

一个小时过去。这一个小时,我眼前浮现关于他的一切,浮现他的脸,愤怒的脸,他用手指着我大叫,“钟山山,我记住你了。”

下车了,我用手抓了抓头发,用一根皮筋把头像绑住。柔顺的头发盖在围巾上,安心的感觉。他和女孩儿从我眼前经过,我在身后看向他们。他穿着一身军装,黑色的长靴一直到小腿,身上背个迷彩的大包,他个子离五年前长了十公分,现在大概一米八。他身边是那个女孩,女孩儿到他肩膀,他像哥哥一样把手放在她肩膀。女孩儿染着黄黄的头发,绑了一个丸子头,走路很轻。他时不时用手掌揉着女孩儿的头发,女孩儿大叫,“别动!”他们走的很慢很慢,我在身后看着他们,一直到看不到的地方。他们没有发现我,曾思思没有看到过我。

那个女孩儿,和汪桔枝一点都不像。

曾思思高中毕业后参军,去了遥远的天津。

一年前,我和邹榆在厦门,在一个冰淇淋摊旁,邹榆买了一支冰淇淋,她说,“钱包在背包里,你帮我拿一下。”我走到邹榆身后,把钱包从背包里拿出,打开钱包,有一张照片从钱包最里面的夹层掉出来,照片里的人是曾思思,照片后面写着一行字:“天津空军部”。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邹榆的两任男朋友都是空军,在天津。

我把照片放回钱包,把钱包放回原处。“我没有看到你的钱包,我把我的钱包给你。”我把钱包从自己包里掏出,轻轻放在邹榆手里。

以前他很怕冷,每到冬天,他的耳朵总是被冻的通红,然后结痂。北方的严寒,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有习惯的那天,我希望他在冬天过的温暖。

十几岁的情愫发生很多很多的故事,有一天,不再十几岁,我会选择忘记,没了你,我还要继续活下去,哪怕是苟延残喘,我还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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