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之前,先道一句,我最最亲爱的聿珩生日快乐!我的队长,我的先生,520快乐!有很多个属于蓝雨的夏天,也有有很多个属于我们彼此的日子!
还记得扩关那天,距现在快四个月了,那夜的情景还历历在目。我真的觉得那一刻拥有了全世界。你可知,情窦初开,只要一瞬?我知道,我的旅途在和你处对象那一刻就到了尽头。因为在你这,我愿用一切代价换取你的一个吻。
你的笑容像海,清澈又壮观。每次和你打电话都像在举行一个仪式。你的声音像暖风拂过一望无际的麦田,像一树碎花轻触水面漾起涟漪,像梦境中闪烁的星辰万千,像下弦月柔和的光晕撒在林间。你一切的一切都令我沉醉其中,像久经发酵后醇香的酒。我觉得你的眼睛像月光下的泉水,又清澈又温柔,笑起来的时候眉目如画,让我想起旷野里大片大片的向日葵。像睡前的一个晚安吻,害羞时把被子蒙在头上,六点钟连麦时那头朦胧的声音...都可爱的紧。我发现每一天都会比前一天更喜欢你,这种感觉已经融入骨髓。
直到遇见你,我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欢。对你的喜欢,是西窗剪烛的喜欢,是相濡以沫的喜欢,是无可替代的喜欢,是细水长流的喜欢,是长相厮守的喜欢。说是鬼使神差也好,机缘巧合也罢,能遇见你是我最幸运的事。所有的好运都用来遇见你了。插句别的,在和你扩共温的时候,有天晚上看了好几个地方第二天起来却只记得你们那里的天气了。如果说在茫茫人海中能碰到你是种缘分,那我真的要感谢缘分,将你我联系在一起。
我觉得我们蓝雨的队服是最别致的,从以前到今后,一直会有个穿着蓝雨队服的炎昊跟在你身后。我会努力做到成为你的依靠,作你的利剑,你的基石,你最坚硬的后盾。为了成为你心中最完美的人努力改变完善自己,想让你感到幸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有某种感情在心中变了质。不知道为什么会变得感性,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会有所挂念,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一通电话就能开心一天,不知道为什么只是简单的三个字就能给我注入全新的动力——叶·聿·珩,可是,只有你啊。有时候想你了,那种感觉一下子就蔓延了整个胸腔,流经四肢百骸。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你,全身上下每个细胞都是,完全克制不住这份感情。原先在一本小说里看到过,喜欢就是看到这个词立刻想到的。没有男神,没有本命,满脑子都想着你啊。想把你的名字镌刻在心脏上,这样心脏没跳动一下就会感觉得到你。如果把我喜欢你改为命题,如果有一个人比喜欢全世界还喜欢你,那么他一定是我。改为逆命题的话,如果有一个人不喜欢你,他可能是任何一个人但唯独不是我。有时候连麦的时候经常会下雨,但我觉得这时的天气也多了几分诗情画意。
之前也有过一段时间我也想过如果你的世界只有我就好了,想独占你,但我觉得不能让我的感情成为你的负担,所以你尽管往前飞,我一直都在。
说不在乎你的过去,那是假的。我会等到你愿意和我说的那一天,不管是怎么样都好。因为这样才能了解一个最完整的你,你的喜怒哀乐,过往与未来。想渗入你的故事,身不同但感同受,了解你的软肋,为了能更好的保护你。
一直很抱歉经常会长弧,然后不打招呼的突弧,总会让你就等。有时也会莫名的吃醋然后不知道该怎么说就开始弧,让你受惊真的很抱歉。我会改变,会以我的生命起誓,不会再让你的任何地方受伤。
我不知道是否成为了你唯一的小先生或者其他。我觉得,“先生”这个称呼除了敬意还包含了更多胜于言语的涵义。从最开始到现在,我只这样称呼过你。在我心里你就是那个唯一。我不知道喜欢你到不能自拔的那份感情是否清楚的传达给你。每次和你在一起真的是相顾无言也觉得心安,只是唠些生活中的日常都觉得很幸福。不管是电话那头也好,屏幕那端也好,我喜欢你一遍一遍的叫着我的名字,我每次都会不由自主的弯了嘴角。跑800米的时候,心里一遍遍喊的都是你的名字。我本是不信一见钟情的,但对于你,我觉得是一见生情,日久钟情。
明天,以后甚至更远的未来,我想就这么和你一直走下去,任凭斗转星移,海枯石烂,矢志不渝。配你磨皮,对戏,小声的说着情话,连着麦数尽日常。只要和你一起,不管怎样都好。一屋两人三餐四季,永不分离。就算前方有再大的困难,我也不会畏惧,因为有你在我身旁。今后的这条荣耀之路,愿意和我一起见证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