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
四、分类推进教师全员培训
科学制定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规划,推动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
〔Ⅰ〕一是制定标准。教育部于2017年11月先行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化学等学科的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以后将出台各学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以标准为纲,切实推动各地分类、分科、分岗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开展诊断测评,训前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科学诊断,测出水平,分出层次,将分层培训落到实处。科学合理设课,以教师培训课程标准落实学生课程标准,贴近教师一线教学实际,实现按需施训。注重资源开发,根据标准开发出系列完整的优质教师培训课程资源,支持教师连续递进式学习。
〔Ⅱ〕二是聚焦国培。改革实施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院校、高校教师校长系列“国培计划”,调整聚焦重点方向,倾斜支持乡村教师校长培训、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高校青年教师培训。指导各地明确项目管理职责,用好用足专项资金,加快培训项目执行进度,统筹整合优质资源,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Ⅲ〕三是突出基础。改进培训内容,对接课程教学改革实际,模块化设置培训专题,切实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信息技术等培训,创新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手段,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Ⅳ〕四是创新模式。转变培训方式,采取集中面授、网络学习、送教下乡、跟岗研修等多种培训方式,满足不同环境、不同地域、不同阶段的教师学习所需,切实提升培训实效。积极探索移动学习、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师培训中的应用,推动教师做信息化、智能化学习的先行者。落实乡村教师、校园长培训指南,创新乡村教师校长培训模式,为乡村教师提供解渴、能用、好用、管用的培训,加大贫困地区教师培训扶持力度。
〔Ⅴ〕五是加强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健全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制度,采取学员评估、专家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加强教师培训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估。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教师培训学分标准体系,推动教师培训自主选学,规范培训学分认定,建立培训学分银行,搭建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的“立交桥”。推广“国培计划”优秀工作案例,推进各地教师培训管理上台阶、改革有实效。
〔Ⅵ〕六是完善体系。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逐步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鼓励师范院校与幼儿园协同建立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搭建高等学校校级教师发展平台,加强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建设;逐步构建国家、省、市、县、校教师培训基地网络,夯实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Ⅶ〕七是提供保障。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教育财政预算,学校按照不少于公用经费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广大教师在职学习所需。
(责任编辑:刘宏博;本文摘录来源于《教育科学研究》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