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看他出征梅岭,我也就你(飞流)这么大。那时我以为我的林殊哥哥是个往来无败的少年将军。他很快就会回来,陪在我身边,等我长大,娶我进门。没成想这一别,竟是十三年。”在得知林殊请缨去北燕战场,霓凰对飞流说出了自己的酸楚。
知他有去无回,霓凰仍然没有说出,那你就不去了吧,林殊哥哥。她懂,她的爱人,是个顶天立地的少年,有着马革裹尸的勇气。
十三年是未亡人。二十七岁的高龄,一年年,在绝望中坚守,她有她的子民,幼弟,连死都不敢轻易去想。他终于回来了,身负使命,情爱于他,过于奢侈。
出征时,霓凰对她的林殊哥哥说要回来。林殊说的是,听说缘许三生,愿下一世我们都生在普通人家。
那样,我们就可以做一对寻常夫妻,相守到老。
狼烟烽火何时休,家国依稀残梦里。世间多少的无奈在这不逢时里。
不过我想,霓凰定是愿意的,尽管他们相守比不过分离时间的百分之一,“这次回来,所有人都说他不似从前了,然在我眼中,他依然是金陵城内最明亮的少年”。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那篇难产小说为什么一定觉得男二的结局是死亡,非这样不可。如果生活注定和理想相悖,我宁愿他在最满意的状态离去,凝成永恒,也不愿他是生活中的“行尸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