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书从来都不会一目十行,总是一字一顿,细细体会,很慢很慢。这样的读书过程经常是冗长令人无望的,仿佛自己用步行的方式要去丈量整个地球的距离。但是一旦读完一本,就特别有成就感,看到自己密密麻麻的读书随想,看到用各种颜色划好的重点线段,内心才对读书二字受用无比。
但是当新世相给我邮寄来第一本书,《布鲁克林有棵树》,我已经决定要变换我的读书方式和读书速度了。书非借不可读,借的书必须快快读。囫囵吞枣式阅读是另外一种感受,爽朗,干净利落。这样的读书风格如果是装修风格的一种,必定是北欧式,摒弃一切繁文缛节,直奔阅读。
我从来对待阅读都很认真很认真,都愿意死死守着自己的方式,坚决不变地去严苛执行自己的原则。守死理,书要慢慢读,要做读书笔记,要写读书体会,方能算读完。
如果这样读下去,我肯定错过了痛快恩仇的阅读快感。
教育专家说,引导孩子爱上阅读,要让孩子快快读,不求甚解地读,即使很多字不认识,也要放弃一字一句弄清楚式阅读。因为,快速阅读的畅快可以建立孩子的阅读兴趣。孩子读罢书,可以与他交流书中的趣事,但是建议不要用语文教学大纲学语文的方式来考察孩子的阅读效果。
教育孩子的理论也同样适用于成人,成人的阅读兴趣也一直在培养中,让大家不求甚解地去读各种书,或许诗读百遍,就其义自现了。
我最近要开始训练自己快速读。
(备注:感冒迷糊中,完成作业的文章,献丑地很,只能供同伴监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