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
盛夏时节。
邱凭轩凭借这徽京六扇门铁令牌在沙洲知县呆了足足半月,胡公正道‘将令狐王爷尸首冷冻起来,三五个月不会坏。’
但邱凭轩始终没见到大哥的尸首,也不好贸然顶撞胡公正,所以只能坐等良机。
热隆隆的大地把人当做蚂蚁炙烤,仿佛像是一座大铁锅。
这是八年前和八年后李双双对着成年的邱凭轩说的,在苏州河畔的一样的评语。
秀丽江南。
苏州的某个湖畔。
当那柄快刀泛着寒光,簌簌而下的时候。
李万金是痛苦的,内心极度恐惧,他当然想要缩手,每个人遇到这样情况都想要缩手。
但是他却缩不了。
因为他的手在赌坊的案板上,三个肩膀上纹着双龙戏珠的男人按着他的身子,他的胳膊,他的腿。
他就要失去一只手了。
对赌的东道主是妙妙赌坊的三当家千手黑面杨隆,妙妙赌坊并非是普普通通的赌坊,而是位于高家帮和青龙邓氏的交界处,多得这两家的照拂,所以才能屹立在这乱世当中。
但是李万金却万万思量不了那么多的事情,无论是谁的手要丢一个,他的内心绝对平静,关公刮骨疗毒且当别论,况且李万金并不是关公那种大人物。
胡村里唯一一家姓李的人家,上面三辈才迁徙到胡村,所以在村子里格外受到针对,无论是走卒高官都对李万金一家格外的照顾,当然并不是隔三岔五送些温暖的照顾,而是大人物对蝼蚁的照顾。
这些年照顾最多的还算是‘镇三山’赵反复,名头虽大但也只是一个村霸。
走出胡村,对妙妙赌坊的三个大当家就像是哈巴狗,再走出妙妙赌坊,青龙邓氏和高家帮也能让一个小虾米消失得合情合理。
李万金的父亲李万银就是吃喝嫖赌的主儿,把本就拮据的家底儿输的光光的,李万银的老伴气得一命呜呼,自己吃了几年白饭也溘然长逝。
李万金才十五岁,就成孤零零的一人度日了,说来也凄惨,但是上天似乎总是这样儿,当你觉得生活像是温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的时候,总有一颗调味剂打破你的平静,或者是甘甜的白糖,或者是难以下咽的苦盐巴。
他在二十三岁那一年,从胡村唯一的出路走出来。
但今天是他一生当中三万天当中最有意义的一天,因为他看见不远处有个青衫水灵的女子,昏倒在路旁,看起来实在是突兀。
那闪闪发光的正午的太阳。
发生如此值得人纪念的事情,注定是李万金这辈子忘记不了的。
这是这把刀下来的十五年前发生的事情。
但是现在就已然物是人非。
他憧憬的美好,他渴望的一切,都轰然倒塌。
他是个赌徒,赌徒是没有能变成富翁。
在这个江湖,宁愿成杀手,也切记不要做个赌徒,赌徒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得多的很。
但是这柄快刀下来的一瞬间,眼睛凝固成一团,脑袋空白。
“啊——”李万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嗓子,没人能够那么镇定自若。
忽然听的二楼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
这声响是女人的叫声,而且还是年轻的女人,因为上了年纪的女人绝对不会传出这种声音。
三当家杨隆面生惧色,对左右刺青大汉道:“花姐是怎么回事?”
左右听命,连忙走到二楼去探望。
杨隆所说的花姐,正是妙妙赌坊的二当家活菩萨花青青,年纪二十出头,善使暗器,瓜子脸白皙紧实的皮肤,淡淡柳叶眉的下面是一对时常流露出忧伤的眼睛,她的身材凹凸有致,尤其是常年裸露在外面的一双腿。
白嫩好似玉器,吸引无数的名流豪绅在此,一掷千金就是为了博得美人一笑。
但是此时此刻那双如同玉器一般的长腿,居然被红丝绳扣在一起。
红丝绳上扣着一根长长的白色布条。
上面写着:“李万金女双双可当赌债,送往黄山老宅。”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却笔锋浓重,仿佛这件事情不做的话,就会有很不幸的事情发生。
此时,杨隆也推开门。
看着花青青那双白腿,不禁脸色局促起来,不错,很少有男人能拒绝这么一双腿,但是看着腿上的红丝绳,他顿时觉得呼吸不安:“他......他来了!真的是他!”
花青青平复心情说道:“一定是他,别人绝不会留下这样的记号!”
杨隆的黑脸更加黑了:“河北第一长枪李丰,东北长白山五虎,京城四坏的后人,南双刀白胜将这些响当当的人物都是死在‘红丝绳’的手里。”
花青青的脸,反而平静起来。
“怕什么,我们还有底牌呢!”
杨隆道:“你想让他去押送那个小妞去黄山?”
花青青点点头道:“除了他,真的没有谁能去了!”
薄暮冥冥。
夏季的夜晚是闷热的。
但是不凑巧的是绿树成荫的小镇,淅淅沥沥落着小雨,这多像是无数人的人生,从出生便立志要一步步爬到最高,成年了才知道江湖的险恶,并非武艺高强四肢发达就能闯出个名堂的,无数人替别人做了嫁衣,最后啪嗒落在地上,才幡然醒悟,而世界上已经没人认识他。
李万金按自己的脑袋摸摸,想狠狠抽自己一巴掌,但是他怕疼。
他的一只手换自己的一个拖油瓶,这是超值的吗?
当然是,他认为。
他唯一的女儿李双双的生父不是李万金,当年在胡村出口树旁遇到那个青衫女子的时候,她已然是身怀六甲。
她叫张好雨,而孩子的生父无从得知,因为张好雨已经不在胡村,她在哪儿?是否还活着?
无从知晓。
这个年代的徭役多不胜数,莫说成年的精壮男人,家里没人五岁娃娃都得卖力气。
而胡村这个地界是地头蛇和官府的天下,听说要大挖运河的支流,所以家家户户都得出来人徭役。
七月十三日。
正午。
太阳融融,绿树成片,满是尘土的地面上站满了来回移动的脚,天地间没有一丝风丝。
三个苍蝇似乎相约之下,飞到棚子里那个年轻男人的肚皮上。
远远看来,这不像是个二十岁的男人,而是四十岁的油腻中年人,因为他的圆圆的肚皮。
邱凭轩原来半月里,把自己变作另外一个人,一个酒肉胖子,胡须拉碴,故意割破自己的眼角和左颊,让自己变作一个亲娘都不认识的陌生人。
厚厚的草棚子下,一张躺椅,这男人赤裸上身,滚圆的肚子,纹了一条龙尾刺青,他黝黑的面皮下,五官却清朗无比,剑眉朗目,眼皮塌了一只,蒜鼻朱唇,密密麻麻的汗珠铺满他的额头。
三个苍蝇在肚皮上肆无忌惮地跳着舞。
忽然被一只小手,只一下,一家三口便见了阎王。
“啊——”这男人一下便从躺椅上跳了下来,险些摔了个趔趄。
这男人刚想破口大骂,眼前的女孩反而先恶人先告状,两根麻花辫下面一张白白净净的瓜子脸,她灵巧的小鼻子和她薄薄水润的嘴唇相得益彰,她机灵的眼睛眨眨道:“邱三兄弟,你叫什么?你叫什么?我帮了你大忙了你还得谢谢小姐我呢!”
他不再说话,因为他不想说话,也不必说话,他自知自己是什么人,和县令胡公正的女儿交好也没用,因为他们自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邱凭轩自然和她很熟很熟,因为很少有人愿意叫他大名。
近来,他还有的外号‘窝囊废’。
吃穿用度都是沙洲县衙的,当然是个窝囊废。
所以这才符合他。
所以很多人更愿意,叫他窝囊废。
邱凭轩如今看似好像真的很平凡的模样,大头,黑脸,大肚子,不善言语,和那些狡黠得像是狐狸的人要吃亏的很,好在身体是壮实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