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黎澄皓)媒介,让人喜,让人忧
媒介,是运输物质或传播信息的途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媒介的种类越来越多,而且,除却媒介所运载的事物,媒介本身,对人类社会产生了越来越不可忽视的影响,尤其是在信息传播方面。
媒介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古有飞鸽传书、烽火戏诸侯,但信息的传播,更多的是靠人们口耳相传,而店家想要宣传自己的店铺、招揽生意,一般是通过悬挂招牌、旗幌,或大声叫卖。印刷术的出现使文化的传播更为方便,也让人们想到将印刷术用在广告上,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如今,广告印刷在报刊杂志上、在电视上播放,已经成为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景象。电视机的发明也让人想到把舞台剧搬到荧幕上来,从而创造出许许多多经典的电视剧。新媒介的出现,让人们看到了相同的事物用新的方式呈现出来,激发了他们的思维。
人们的思维受到了激发,从而产生了创造的理念,因此,媒介能促进新事物的产生。网购行为可以说是21世纪诞生的一个伟大的事物,在此之前,谁会想到自己足不出户,就能购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它的诞生,正是依托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假如没有互联网这个传递信息的媒介,如何将全球商品的讯息传递到每一个买家的眼前?如何使卖家与买家联系起来,无需见面就能完成交易?除此之外,有许多事物都是伴随着新媒介的产生而产生的,它们的存在,依靠着媒介,亦推动着媒介向前发展,例如记者行业,他们使报纸杂志、电视等向人们呈现出更多样的信息。
尽管媒介确实有着前所未有的积极的能动作用,但它的弊端,也随之越发明显。报纸、电视上常有各式各样的广告,但因国家对它们管理较严,并未造成严重的影响。互联网则不同。近些年,网络发展迅速,相关的法律却尚未成熟,导致网络信息杂糅,未能得到及时的监管。就如最近引起热议的魏则西事件,一个二十二岁的青年,在网络上看到了生的希望,却不知这让他信任的推广是医院用钱买来的,所谓的新的治疗技术竟是美国在临床阶段就淘汰的技术,最终,家里因支付治疗费而山穷水尽,却不能阻止魏则西被死神带走。像这样虚假的信息不知有多少,更坏的是,电子产品普及,网民数十分庞大,一则信息一经发布,马上就会变得人尽皆知,更方便了虚假信息的传播。
马歇尔·麦克卢汉曾说过:“媒介即讯息。”媒介向我们运输物质,传播信息,它本身也在影响着我们,或许,它的确优化了我们的组合方式。但如果不将它的影响加以控制,防止媒体的能动性被利用在不正当的地方,最后受害的也许是我们自己。媒介,确实让人喜,也让人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