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母亲说,可不敢做坏事,老天有眼,在盯着你哩。我问,天上哪有眼睛?母亲说,白天阳婆爷爷会看见,黑夜月儿爷爷和星宿会看见,世上的人无论做甚事,老天爷爷都能看得见,做坏事的人老天也会惩罚、不得好死。
我想想,觉得是那么回事,心里就很害怕。看见邻居家地里的瓜,馋得要命,看看周围没有人,想偷,可一看天上明晃晃的太阳,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放牛的鞭杆断了,想折一根邻家的树枝,又想,老天有眼。
就这样,老天的眼盯着我走过童年和少年。长大以后我才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就是老天有眼的意思。可我又发现,做坏事的人也并非全“不得好死”,而且有的人还活得非常滋润。我就想,我也做上一次坏事吧,而且那坏事对自己是非常的有利。但老天有眼的告戒已经渗透到我的血液和骨髓里去了。凡事总短不了想一想是不是坏事,久而久之,我变得谨小慎微了。现在我悟出了,老天的确有眼,老天的眼其实在人的心里,它变成了人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