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的灯都熄了,周岚匆匆走出房间。他扯下领带,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扔在座位上。实习生涯终于熬到了头,如今有了自己的新闻节目,真正成为了一名主持人。毕业刚好一年,这已经算是同学中发展得非常不错的了。
他的座位上,领带的旁边,摆着一只哈里欧的手冲咖啡壶。他最近得空就在钻研冲泡咖啡,但是完全不得要领。
“太酸了,一看就是没用心,你要是给我煮这样的咖啡,我迟早和你分手。”他端着水壶向滤网上的粉末慢慢地倒着水,想到了林琳那天说过的俏皮话,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周岚硬着脖子把刚喝入嘴里的那一口咖啡咽了下去,然后把剩余的都倒了。真不是一般的难喝,她怎么喜欢喝这东西?
在河西的塔客堡餐厅,林琳姗姗来迟。她和周岚最近两三个礼拜才能见上一次,各自都在忙着工作。周岚并没有对她的迟到有抱怨,他说完自己今天的节目后,绘声绘色地描述起对未来的构想:“我想将来闲钱多了,给你开一家咖啡馆,就悠闲地在自己店里呆着,陪陪朋友,简单点生活着,不用东奔西跑,你说多好。就像这家店,生意也不太好,但是我就喜欢来这。”
满脸心事的林琳似乎没听进去。沉默了好一会,她终于说话了:“我有事情想和你说。”
“等等,听我说完这句。”周岚伸手示意她暂停,“你不想知道我给这咖啡馆取什么名字吗?”
“不想。”林琳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分手吧。”
这毫无铺垫的摊牌让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周岚呆住了。不过就那么一会儿,他就很职业地切换了面部表情。他呼出一口气,尽量给自己圆着场:“其实我想给这咖啡馆取名就叫做分手咖啡来着。你看我预言多么准,我还想可以直接把这家店盘下来改改,这位置多好,坐窗边上就能看到江面,你还记得我们……”
“你不想知道我说分手的原因?”林琳打断了他。
“不用问,我知道,我陪你太少了。是,太少了。”周岚拿起勺子又放下,双手不知道该摆在哪儿才能掩饰自己的尴尬。“从离开学校开始,我们就好像异地恋一样,我早说过应该住在一起,你不应该住爸妈那。”
“我没住家里。我有了新的男朋友,他是个美国人,我打算和他一起回美国去。”
晴天霹雳。
“你们……已经很久了?”
“恩,我们在一起快半年了。但是我和你这半年也没见过几次,我一直想和你说,但是每次看到你那么兴致高昂,实在不忍心扫你的兴。”
“我不相信,你不应该是这样的人。我们在一起四年多,快五年了,半年时间你就爱上一个洋鬼子?这太不真实了!”
“我没有爱上他,是他疯狂地追求我。我只想要个绿卡,而且,我不想我的孩子将来是中国国籍。”
“你这是出卖你自己。”
“谁不是在出卖自己?我只是以我自己能做到的最直接的方式,去换我要的东西。”林琳站起身,拿起包就要走,回头说到,“但是你呢,你每天播那些盛世太平的新闻,主持那些把明星和观众都当傻逼的节目,你不是在出卖自己?你也算是新闻工作者?那虚伪的样子让我都觉得自己根本不认识你了!”
“这不都是为了我们能有更好的生活吗!我还在逼着自己学冲咖啡呢,就因为你喜欢喝。其实我一点都没有兴趣!”周岚冲过来拦住了她的去路。
她扭头望着窗外的灯红酒绿,没敢正视周岚。“他是个咖啡师,我很爱喝他煮的咖啡。”她说,“至少,至少我还能从他身上找到一处我真心喜欢的地方。”
不久之后,林琳去了美国,从此没有了消息。一个人可以消失得很快,尤其是当住址和电话都换了之后,尤其是活在不同时区了之后。而周岚的事业出乎预料地顺风顺水,很快他就成为了台里的王牌主持。他一直没有结婚,甚至没有正儿八经地交女朋友,一直单身一人。
听同学说,林琳生孩子了,混血的,特别可爱。几年后,同学们又说,林琳又生孩子了。几年后,同学们又说,林琳离婚了,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这个城市。
转眼十年过去了,周岚成为了当今炙手可热的明星主持人,做不完的黄金档节目,忙不完的真人秀和广告,时而是实事评论员,时而是人生导师,演不完的自己。
这些年他始终没有换过电话号码,所以林琳很容易找到了他。他帮林琳安顿了更好的住处,并且给她的孩子们安排好了国际学校。回来之后他们见过两次三次,每次都是匆匆会面然后周岚赶去工作或者应酬。林琳一直想和他单独聊聊,却一直不得机会。她能够感觉到,周岚似乎是在故意躲着她。
“他脾气不太好,在家经常对我使用暴力,即使当着孩子的面也是这样。我实在受不了了。”隔着桌子,林琳对周岚埋怨到。
周岚晃了晃手中的咖啡杯,说:“你不是喜欢他给你冲咖啡吗。”
“咖啡这点小事,我自己冲也一样,他是拿过很多奖,但是我更喜欢喝我自己冲的。”
“我对咖啡始终兴趣不大,那时候我强迫自己学着辨认各种豆,试各种冲调工具,但是始终学不好。我想我天生就没有咖啡的基因,那就不要为了谁来勉强自己了。还是喝酒比较尽兴,我调酒有天赋,真的。”
“中国人谁天生有咖啡的基因?其实你的冲的咖啡已经算是不错了,只要足够耐心足够认真,就能冲好。苦的酸的,这就是咖啡,不放奶和糖难道你还指望它会是甜的?”林琳的笑容里隐隐含着一些什么,“咖啡就是这人生,总有那么多不能言说的苦痛啦、辛酸啦,冷暖自知。生活不像酒,永远那么痛快那么放肆。再说,酒喝多了伤身,你得注意点。也不年轻了,还不找个人结婚过安稳日子算了?”
“我就要,永远那么痛快,那么放肆。”周岚自信地说,接着又摆了摆手说,“算了,还是不说那些了。你现在什么打算?”
“回到熟悉的环境里,和熟悉的朋友、老同学呆着就好,比如你。别的我不敢设想,我只希望孩子们能好好地长大,单亲家庭毕竟不是个长久之计。”
周岚把眼神闪到一边,说:“我下午还有个节目要拍,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晚上,晚上你有时间吗?我们一起吃个饭?你帮我这么多忙,我还没请你吃过一次饭。今天是……”林琳鼓起勇气。
“不好说,我的节目也许拖到深夜,说不定的。导演不太好伺候,还有,还有那谁,反正是一些大明星也在场,应该走不开。”
林琳回到家中,收拾了一下屋子。她让保姆准备孩子们的饭菜、接孩子回家、吃饭、教孩子们写作业,然后她披了件风衣走出了家门。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起风了。
她独自走过大桥,倚着桥中间的石柱,看着江面上的大小船只,和远处的灯火阑珊。她二十一岁生日时,周岚拉着她在晚上十点整跑到这个地方,刚站稳,大桥的东西两头烟花腾空而起,装点了漫天的灿烂。后来每年这天,他们都会牵着手走到这儿,直到她漂洋过海离开中国。已经十三年了,十三年整。
也许周岚已经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她拿出电话,犹豫了很久,最后拨出了通讯录中不多的号码的第一个。
喧闹的KTV包房里,周岚左手拎着满是冰块的玻璃杯,右手握着一支轩尼诗,左拥右抱喝得正起劲。年轻的姑娘们穿着单薄,扭捏造作,他摸出一打钞票,拿一半塞在左手边的姑娘白花花的大腿间,另一半插进右边姑娘空空的抹胸中。
“岚哥我要和你拍张照,来嘛来嘛。”周岚正拿起麦克风,左边的姑娘收好钱拿了手机凑过来。
“不行不行,你这一发上网我就毁了。”
“我就留着自己看,真的,我不发微博。”姑娘继续撒娇。
“自己看也不行,要守规矩!手机收起来。”
这时候周岚的手机振动了起来,他拿出来看了一眼号码,直接摁掉了。
“岚哥,拍一张嘛,就拍一张!只拍脸,不拍身上!不然我的姐妹们都不相信我!”姑娘还继续往周岚身上蹭。
“给我滚!出去,滚啊!你们都给我滚!”周岚突然把酒瓶砸在地上,麦克风也掉了,房间里一片狼藉,姑娘们闪到一边,嗷嗷乱叫。
大家收好小包拿起外套夺路而逃。周岚捡起话筒,瘫倒在沙发里,正好赶上他刚点的歌的第一句。
“你的生日让我想起,
一个很久以前的朋友。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
她流浪在街头。
我以为她要祈求什么,
她却总是摇摇头。
她说今天是她的生日,
却没人祝她生日快乐……”
林琳收起了电话,沿着大桥往西走,走过桥头公园,走过出入境大楼,走过已经打烊的百货商场,走过依然熙熙攘攘的公交总站。这里和十多年前相比变化不大,她还清晰的记得每条路。
那家破旧的塔客堡餐厅居然还在。她走上台阶,找了个靠窗的座位。里面装修已经变了样,但是窗外的景致依旧,能看到西山和缆车,也能依稀看到江面。当初周岚说想把这店盘下来改成咖啡馆,如果自己那时没有离开,生活将会是什么样子呢?
她坐了半个小时没点东西,这时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士从吧台走过来,他袖子挽到手肘,举着一只柯林杯,盛满着深灰色的酒,盖着一层奶白色。
他轻声对林琳说:“喝酒吗?我给您调了一杯很特别的。这杯我请,这店是我的。”
林琳说了声谢谢,喝了一小口,苦中带甜,温热中带冰:“挺好,但是以前没喝过,是不是有百利甜?”
“威士忌和咖啡朗姆,加了一点百利甜。这是我一个朋友自创的,说到他啊,要不是他帮我撑着这店,十年前就垮了。”
“你的朋友?他是做什么的?”林琳原本不太想聊天,但是既然老板这么热情,随便附和几句也是基本礼节。
“抱歉我不方便说,不过电视上常能看到。他经常来我这自己调个酒然后发一晚上呆。原本今天他应该要来的,但是不知道去哪儿玩忘了吧。对了,他给这款酒取名叫分手咖啡,明明是爱酒的人,他却一定要叫它咖啡。你闭上眼睛体会一下?或许有点分手的感觉?”
林琳闭上泛红的双眼,仰头倒向沙发靠背,双臂紧紧环抱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