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杀”心理分析】

【“情杀”心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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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芜湖市滨江大剧院附近,一辆红色路虎车突然起火。消防员赶到以后将火扑灭,可最后只抢救出来两具烧焦的尸体。

据现场目击车拍摄视频及知情者介绍,死者为一男一女,初步判断为情侣发生感情纠葛。

在某小区出口处,女方开着的路虎车被奇瑞瑞虎汽车猛地撞了一下,路虎车上的女青年下车查看时,男的直接拉开路虎车门将她推进去,随后自己也上了车。

接着,“砰”的一声,车内喷出来一团火,火烧得很厉害,几个窗户都在向外喷火,保洁工人用环卫车上的随车灭火器去喷,但是灭火器太小,火太大,压制不住。

随后,路虎车向西移动了200多米越过路牙上了广场,撞上广场的石墩才停下。有目击者说起初还能听到路虎车传出来喇叭声,后来就慢慢地被烧得只剩框架了。

芜湖警方通报称,女方未婚,男方离异后单身。两人生前是男女朋友关系,后女方跟男方提出了分手,但男方一直纠缠不休。被女方拒绝后,男方产生了同归于尽的想法。

随后,媒体的报道暴露出来更多的细节:男方是搞小贷公司的,被判过刑。女方是做美容整形行业的,不是小三,没有怀孕,自己经济条件很好,路虎车也是自己买的。

女方的父母仅见过男方一次面,还是他带了一把刀闹上门来,打碎了她家里一块玻璃。

女方曾被男方打到耳膜穿孔,被男方纠缠不休后她报了四次警。


这个事情过去两天,我又看到这样一条新闻:《因爱生恨,来沪男子求复合不成捅杀前女友后再割喉》。

杀人者跟前女友求复合,前女友拒绝,他就用水果刀捅了被害人2刀。当时水果刀已经断了,断在被害人身体里。他不死心,又拿出了美工刀把被害人喉咙割破了。被害人喉咙的动脉血管破裂,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类似的这种新闻,真是层出不穷。

来自安徽的某男单恋、跟踪大学女同学长达11年,并固执的认为两人是两情相悦,可女方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并准备与男友结婚。男方跑去找女方表白,被女方拒绝后,他把女方捅死。在狱中,他把女方的死亡归结于见义勇为的同事,说对方不来夺刀,他就不会冲动杀死女方。


小时候生活在农村,在农村时不时会听到一些杀妻传闻。

有男人仅仅因为妻子收到了一封来自她前夫的信,就怀疑妻子跟她的前夫有染,然后趁妻子熟睡时将其杀死,妻子可能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事。


有男人跟前妻离婚后,要求前妻一家退回他给出去的彩礼钱,丈母娘觉得自己的女儿嫁过去也没得到幸福,对男人心里也有气,不愿意退那笔钱,还辱骂他,他一怒之下用菜刀把丈母娘的脖子都剁断了。

不管是在新闻中还是在现实里,情杀案的犯事者几乎都是男人,而且他们似乎更容易产生“杀你全家”的想法。

相比之下,女性似乎更容易成为自杀案或是实在不堪家暴而毒杀丈夫的主角,也较少会产生“毒死你全家”的冲动(但她们会更倾向于自杀时把自己亲生的孩子也弄死)。

这么说可能会被人认为“政治不正确”“仇恨男性”,可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从比例上来说,情杀案犯案人的男性占比远远多过女性。

女性“情杀”男性,一般是因为男性先对不起她(比如那些被割JJ的,几乎都是不忠的);而男性“情杀”女性,有时候仅仅因为求爱被拒绝就要报复。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现象?体力上男性占优势,而犯情杀案的男性大多独占欲、求胜心、报复欲特别强,当他们发觉事情不按自己臆想中的方向去发展,就要以从肉体上消灭你的方式,试图让你屈服,进而获得一种已经战胜了你、掌控了你的变态快感。

可纵然是这样,女性受害者也更容易受到苛责。

比如路虎女被情杀这个案例中,很多人一看到新闻第一反应就是“这车一定是这男的给买的,拿了钱又不跟人家好,肯定要遭报复”,于是,家属不得不站出来澄清,女方从事美容业,是自主创业的,车也是自己买的。

这种言论让人特别愤怒。

退一万步讲,即使路虎女的车是男方买的,男方就可以用这种手段将其置于死地了吗?就可以因此而获得大众舆论的同情和支持了吗?


2017年,杭州曾经发生过一个男人暗恋一个女孩八年,求爱被拒后他把女孩抱起来从19楼扔了下去,导致女孩当场死亡。

媒体曝光男方曾给女方买过礼物,价值三四万元,包括蔻驰的包、卡西欧相机、iPhone7、电动牙刷、蒂芙尼项链等。

这个“新闻点”一曝出,男方顿时得到了一部分舆论支持。事实上,这些礼物是男方强行要送的。他在网上买了东西,快递到女方的地址,她不收也得收。

女孩人都已经死了,还要承受这种舆论的伤害,之后家属把女方早已通过支付宝把男方送的礼物都折算成钱还了给他的事实说出来,舆论才消停了。

每次有女性被情杀,总会出来一些“一定是这女的不检点”“一定是她收了对方的钱但又不跟人家好”之类的舆论,人们好像更愿意在被害者身上找原因,而不敢谴责凶杀者。

他们的逻辑很简单:犯罪人是正常人,他之所以犯罪是因为受到了某种刺激。只要我不跟被害者一样做,我就不会被伤害了。

可事实真是这样吗?如果你遇上那种特别暴戾、动不动就想剥夺别人生命的人,你就是完美得跟仙女一样,也会惨遭毒手。

关于“受害者有错论”的危害,之前我在文章里讲过无数次,但依然有无数人习惯这样去考虑问题,也是让人real心塞。

对于无法确认是否与孩子有血缘关系的男性而言,最大的进化损失,莫过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养育别人的孩子,因而萌生称为嫉妒的强烈情感。事实上,大部分社会对于妻子与人通奸一事都罚得很重 (反观有些社会对于丈夫外遇一事却不予究责)。


夫妻之间的凶杀案件,泰半都是因为丈夫出于嫉妒,妻子当然也会萌生妒意, 却很少有以嫉妒为由下手杀夫的女人 。妻子杀夫的理由不外乎是出于正当防卫,或是为了保护孩子免遭父虐。

这种事不仅发生在现代社会,印度、乌干达、刚果等传统社会也有不少丈夫出于嫉妒而杀害妻子,或是男人为了争夺女人而杀人的凶案。

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 (Margaret Mead) 描述萨摩亚是一处“没有嫉妒也没有暴力的乐园”,但现实情况是,丈夫因为通奸一事暴力对待另一半的频率非常高。根据加拿大的犯罪纪录,夫妻间的杀人事件有以下几个特征。

(1) 惨遭杀害的通常是年轻妻子,尤其以丈夫杀害不满二十岁妻子的案件特别多 (这里没有区分被害人是有婚姻关系的妻子、没有入籍的妻子,还是同居对象)。

试着以进化论看来,就会觉得这是个很奇妙的现象。年纪愈轻的女性,生育力愈高,所以对于男人来说,年轻女人的价值较高;女人一旦上了年纪,随着生育力愈低,价值也愈低。但这现象多半发生在另一半是嫩妻的年轻男性身上,因为年轻男性本来就比较暴力,而且女性的生育力愈高,他们的嫉妒也愈强烈 (因为珍贵的东西被夺走,所以恼羞成怒),这么想就不难理解了。

(2) 丈夫杀害妻子的事件中,不少都是年龄差距很大的夫妇,年龄差距不大的夫妇发生这种憾事的比例较低。

比妻子年长十岁以上的丈夫,容易因为年轻、有魅力的妻子外遇而失去理性,但这项资料令人感兴趣的是,年轻丈夫杀死比自己年长五岁以上的妻子,比例也很高。

那么,为何会发生这种情形呢?这里暗示着一件事,那就是“男人的本性就是喜欢嫩妻”,所以选择比自己年长五岁以上的女人结婚,其中应该含有复杂因素。

像这样做出违反“人类本性”选择的男人算是特殊人物 (所以犯罪危险性也高),但这种充满歧视的假设还没有任何可以佐证的根据。

(3)相较于有法定婚姻关系的夫妻,同居男女的情杀比例特别高 。其实这情形不难理解,因为同居男女大多是年轻人,他们属于高危人群。

再者,同居男女大多是都市中的贫困阶层,以女性立场来看,生活在一起的男性光是养活自己就很困难,所以就算被发现劈腿,失去来自男方的经济资助,影响也没那么大。 贫困男女的同居关系中,女性劈腿的比例很高,这也是引发男性嫉妒心而酿成憾事的原因。

(4) 同居关系的夫妻中 (没有登记结婚),以四十几岁到五十几岁的女性被杀害的比例最高。

因为同居关系多是年轻男女,所以杀人案也以发生在二十几岁到三十几岁的年轻人身上居多,但是以每一百万对的杀人案例看来,40~55岁妻子 (以及40出头和50几岁的丈夫) 的被害率最高。

年长的同居男女,因为妻子多会带着与前夫生的孩子,所以被继父虐待、杀害的孩子比亲生孩子被杀的比例来得高,毕竟继子女也是造成夫妻失和的一大原因,所以容易引发丈夫杀害妻子,或是妻子出于正当防卫杀害丈夫的憾事。

这项资料还有一点值得探讨,那就是只有男人会动念杀害全家,也就是杀害妻子与孩子 (多是继子女) 后再自残的案例,反观女性几乎没有这样的案例。就算妻子 (出于正当防卫) 杀害丈夫,也不会狠心杀害孩子 (或许因为多是自己的亲生子女)。或是如果因为某种理由不得不杀害孩子,女性也会选择自杀一途,不会连丈夫也杀害。


如何避免自己成为情杀案的被害者

最重要的一点是,从最开始就避免与性情暴戾、容易走极端的人产生情感纠葛,最好连交集都不要有。

什么样的人可能会具备实施“情杀”的潜质?

第一,情绪不稳定,容易走极端,易冲动行事的人。

一个人生气或暴怒的时候,也最容易看出Ta的修养。你可以生气或愤怒,这是人类的正常情绪,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恰当地表达这种情绪。

有的人选择“愤怒地表达”,砸东西,折磨别人,歇斯底里的尖叫、怒吼,自虐。而有的人则只是“表达愤怒”,或是出于现实需要而“表演愤怒”(他本身可能是不生气、不愤怒的,但某些场合必须要表现得很生气、愤怒,才能取得主动权,所以要表演下愤怒)。

前者被情绪控制,而后者相对能控制、驾驭情绪。

一个正常的成年人,应该对情绪有最基本的把控能力,应该能意识到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绪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对方是不是具有把控情绪的能力,是择偶时最该优先考量的问题。

观察对方在遇到冲突、矛盾时会有怎样的反应,会以怎样的态度、手段去解决冲突,至关重要。

第二,特别容易“仇穷”或“仇富”或有“仇女症”的人。

一个人容易“仇穷”,说明他对弱势人群没有爱心,缺乏悲悯心。如果一个男人对你百依百顺,但刻意为难清洁工、快递员、饭店服务员,因为一点芝麻绿豆大的事情就辱骂生活在底层的弱势群体,那你或许就要小心了,因为你也有可能会演变成被他仇恨的弱势方。

至于“仇富”,很好理解。在他们眼里,富人都是没有良心的,女人都是拜金的,自己混得不好都是因为社会不公平,甚至见到路上开豪车的人就恨不能吐上几口唾沫……

你可能会因为对方讲述自己的“悲惨”遭遇而对其产生同情,但不知道你可曾想过:一个仇富的人,很有可能只是没有足够的肚量去接纳那些比自己强的人。他连这样的“客观存在”都没法接受,有一天可能也没法接受你。

过于“仇富”和“仇穷”的人,很容易因为经济地位而产生自卑感和优越感,是因为他们把自我的感受看得太过重要,很难产生换位思考的能力,而这种人一旦遭受到情感挫折,很有可能会做出极端行为。

得了“仇女症”的男人,也可能会实施情杀。他们一般对女性有仇恨心理或者有非常强烈的偏见。

在他们的价值观里,女性是有原罪的。他们会认定,女性天生比男性低级,女性无一例外具有愚蠢、见识短浅、拜金、只求物质满足、情感幼稚、喜怒无常、不能节制、淫荡、精于欺骗、狡诈、易堕落等等特征。

得了“仇女症”的男性,可能在社交场合表现得很正常,但骨子里他们是看不起女性的,自然很难把女性当成和自己一样有血有肉、有泪有笑的平等个体看待。如若哪天你惹毛了他,他可能也就把你当成一个物品给“处置”了。

第三,过于老实或过于热衷于制造刺激体验的人。

很多姑娘可能觉得,一个人如果沉默寡言、不善言辞、情感从不外露,会让人感觉到更安全,可现实生活中,那些公认的老实人反而会成为杀人犯。

我们隔壁村有个腿瘸的男人,从来都沉默寡言的,对老婆从来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可某天他把妻子和小姨子都捅了,造成一死一伤。很多杀人犯平时看起来很忠厚老实,很像是一块好捏的软柿子,但杀人时会表现得特别凶残,比如马加爵。

说到底,是因为他们不具备跟别人沟通的能力,所以没法与别人的心灵产生链接。他们把自己活成了一座孤岛,一旦外界给的压力让自己承受不住,就像火山一样忽然爆发,不留余地。

大概是琼瑶剧看多了,很多姑娘很容易被那种动不动就咆哮、下跪、流泪、为情自杀的男人所吸引。他们可能一会儿骂你打你,一会儿亲你哄你,一会儿让你快乐到云霄,一会儿让你悲伤到谷底……

跟他们在一起,你可能觉得谈恋爱像是过山车一样刺激,但真要跟这类人在一起了,那真的可能是“谁用谁知道”。他们可能非常容易因为一点点事情而觉得自己承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并不惜代价要报复回去。一失手,可能就让你命丧黄泉,而他们自己后悔也来不及了。

比如第一个案例中的男的,简直就是个精神病吧。

有些浪漫和刺激,可能蕴含着凶险。好的感情永远是细水长流的,不是要死要活。

人和人之间的区别也是蛮大的,不一定具备以上特征的男人都会“情杀”,但女性在择偶时,若能避开这类人也等于是给自己的生命、幸福买了点保险。

多则男人“情杀”女人的报道,发现反而是那种心性善良又比较软弱且条件比男方好的女性,最容易被“情杀”。

路虎女被奇瑞男烧死的案例是这样,著名的“杀妻藏尸案”也是这样,看到的很多报道也是这样。

看奇瑞男烧死路虎女这个案例,我做了这样一番自以为是的猜想:男方跟女方结缘是他往上一个阶层走的最佳通道,因为以他的条件可能再也找不到比女方更好的女人,可是,女方的拒绝让他的希望破灭了。

他惧怕过穷日子,也对女方的富裕充满恨意,所以才抱着“自己得不到的也绝不让别人得到”的心理跟她同归于尽。

如果他找的是一个条件很差的女朋友,分手之后他分分钟能找到更好的,或许就不会产生这样丧心病狂的想法。

“杀妻藏尸案”中的被害人,条件也比男方好很多。她的性格也够善良够温顺够宽容,不管男方怎么待她,她都能以德报怨,痴心不改等待浪子回头。

反倒是那种性格比较强硬,做事不拖泥带水,自我保护意识较强,一旦决定分手就不会再心软、不会再给对方纠缠机会的女性,反而不易被纠缠、报复。

曾有来访者讲过她自己的故事:

大学时候她也认识了一个男生,跟他有过很短暂的恋情。两个人相处了不到一个月,她觉得男方性情比较阴郁,老对她疑神疑鬼,所以毅然决然提出了分手。

男方自然是不干的,屡次三番上门找她求复合。意识到男方这种行为可能会危及到自己生命安全之后,她“一不做、二不休”,搬了房子、换了手机,可男方居然还是找到了她。

最后她做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花钱雇了一个保镖,每天护送自己上下班,周末出行也让保镖同行。前男友跟踪了她三个月之后,一直找不到单独跟她会面的机会,后来气也消了,慢慢也就消停了。

她跟我说:“为了能甩开那个人,我半年的工资都没了。”

说完,她哈哈大笑。

这姑娘的做法不一定正确,但她的安全意识值得称赞。


招惹上了这种心理变态的无耻之徒能怎么办?

你只能把对方当成是一个潜在杀人犯来防范。尽量不要激怒对方,也尽量不要给对方一种“分手这事儿还有得商量”的错觉,保住小命最重要。

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无法接受感情失败,甚至被分手后要将前任置于死地呢?一方面可能与当事人本身的心理扭曲有关系,一方面可能也和我们这个社会缺乏失败教育有关。

我们从小都在学习怎么成功,但少有人在教别人该怎么面对失败。成功学泛滥的时代,人人都在“争做人生赢家”,很多人从小到大并没有学习过如何体面并且有尊严地面对失败。

没有接受过失败教育的人,一旦失败就很容易产生极强的挫败感和报复欲。学业上、事业上失败,他们可能找不到具体的泄愤对象,所以失败了也就失败了。但感情失败,往往与另一个人密切相关,他们无法面对和处理这种挫败感,一旦有机缘催发,就化身魔鬼,将别人推向地狱。

真心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学会“撩妹”“撩汉”,也能学会面对“被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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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东升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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