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6年6月,遇见他的时候,我还不是长发及腰。猝不及防,就这样深陷那双明亮的眸。
2016年7月,再见他时,他风尘仆仆,我忙忙碌碌。我叫栗落落,再见他时已是明媚盛夏的七月。对于我们的再次相遇并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必然。于我,他也是我的一种必然。而于他,我却略显多余。
㈡
大三的时候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一次招聘面试,很幸运的我通过了,去到与世隔绝的大山里当三个月的老师,这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如今已不知出于何种想法报了名,并且坚持到了最后。现在回想起来好像也并不是为了他,那个明媚如夏的男子―沈枫。第一次注意到他在一次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培训的日子里。那天自己到的格外的早,手捧如今不记得书名的书翻看着,也在等着大家的到来。陆陆续续的,人们都来了。我只是礼貌性的打过了招呼。不大一会,原本不算安静的教室里出现了更大的骚动。我承认我和所有人一样,被他成功吸引到了。不是说此人有多么帅,而是昨天还乌黑的头发今天已是满头白发。旁边的人调侃着,这是咋的了,一夜白了头啊!没想到我竟望着他出神,直到旁边的人晃动我的胳膊。也许就是被他的离经叛道所惊,也许他就是内心深处那个想要的自己。此刻我只知道我沦陷了,不知道是钟情于他还是喜欢内心深处的自己。就是这样,一见钟情。
㈢
再见倾心便是一个月之后了。虽然在这期间也有过交集,但还不足以令人倾心。那天是我到营地的第二天,我知道自己将会有一种新的身份。莫名的紧张与兴奋交杂在一起,那种感觉无法言说。他比我晚到一天,他来的时候也正是我走马上任的第一天,手忙脚乱,忙忙碌碌,无暇顾及其它。午饭时分他竟就那样出现在我的视野里,风尘仆仆,但依旧是那样的让人无法把视线挪开。他来了,他来之前并没有多思,来之后渐渐无法自拔。我想我就这样莫名其妙的陷入一场暗恋之中。没错,我喜欢上他了。只是,人生总是充满戏剧性。如果早点发现自己喜欢上他该是多幸运。如果可以一直这样呆在他身边也是很好,只是好像这也是奢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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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几天的暴雨,心情郁闷的可以。几乎所有人都可以看得出我不好的心情,还有那颗躁动的心。于是在出门去买东西的时候,他们叫上了我,一个并不能做什么的“废物”。在返程的时候沈枫提议下车,我俩决定走几里山路回去。晚上的风难免有点凉,但烦闷的心情好像随着风的消散了些许。那天晚上我们说过什么,显然是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对我温柔地笑,说着各种各样的事,耳边回荡着他好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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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他去了北京,我们之间断了联系。想要打电话给他,却发现少了一个理由,更少了一个身份。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终是无缘。记忆深处,一个明媚如夏的男子,笑着说,你好,栗落落,我是沈枫,你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