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住在诺森伯兰郡的小女巫,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美好的东西。
她曾经将冬天里的第一场雪花洒在暖烘烘的巧克力蛋糕上当做糖霜(当然施了点魔法),用秋天里落下的梧桐树叶烘烤出脆香的杏仁片,把夏天里红玫瑰的花粉倒进浓郁的咖啡里,把春天冒出的第一枝柳条编成头冠……你知道,每个季节都有很多新鲜的事物出现,所以她一年到头似乎总在忙碌。
有一次,她正捧着曾经路过这里的旅人送给她的一本书仔细阅读,突然想到今天是采集马鞭草的好日子,这些有着特殊味道的植物可以帮她驱赶总是在夏夜里打扰她睡觉的血飞虫。于是她提起紫藤花编成的框,骑着扫帚出发了。
马鞭草总是喜欢和各式各样的植物长在一起,这让小女巫很困扰,因为她总会在割断马鞭草的时候也顺带割断好多迷迭香,这种香料让她总能想起烤龙尾,可惜这道菜她总是学不会怎么做,只能时不时跑去埃弗雷夫人的餐馆解馋;
有时也会带下来好多薄荷叶,她特别喜欢薄荷叶,可她不想虚假的跟精灵套近乎以换得他们酿的酒,虽然那种透明的酒跟薄荷放在一起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最让她苦恼的,是她在拨开蓝鸢尾时总会想到那个有着蓝色瞳孔的男孩子,他就像七月里飞舞的光斑虫,那是世界上飞得最快的小家伙,不管你多么努力也别想追上他。
小女巫叹了口气,把自己多愁善感的眼泪憋回去,提着满满一筐马鞭草和薄荷叶骑上了扫帚,她当然没忘记还要去一趟皇宫用她做了很久的车厘子馅饼去跟厨师长换些钱来,这样她就能给自己买一双好看些的鞋子,说不定等到她把自己的行头从都到尾都换一遍,那个光斑虫就会回头看她一眼呢。
不过说真的,她根本都见不到他,又干嘛指望他能看到新鞋子呢?
小女巫总有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比如只要变好看了光斑虫就能回头看看惦记了他十多年的自己。她边想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子,发现它虽然看起来俗气得要死,但还是很舒服的,既然很舒服,就先别换了吧。
她点点头,肯定了一下自己,然后把钱放在柜台上走了出去,篮子里多出了一块奶味浓重的大面包、一包小矮人种的咖啡豆和一本她也许根本翻不了几页的大哲学书。
果然,哲学什么的她根本看不下去,她总觉得这些书虽然很厉害的样子,可除了能把那些道理挂在嘴边故弄玄虚之外,根本没法帮她搞定秋天漏雨的屋顶和有时候不愿意买她东西的厨师长,可她还是想买来看,仿佛看了这些就能让她变得聪明点儿。
她眯了眯眼,发现夜樱草早已经开了,她又不自觉的熬了夜,连夜莺的歌都已经唱了一半。
她放下那本重重的书,用牛皮纸把剩下的面包裹好,瞥了一眼沾着咖啡渍的水杯,突然发现她其实还是很懒的,所以明天再洗杯子好了。
她爬回床上,像只猫一样蜷缩起来,她困了,一天又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