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禺诚
有些人喜欢别人,倘若别人是单身,那多好,不管对方喜不喜欢,总之是找到了一个情感的发泄地,将自己疯了般的爱恋一股脑地掷在人身上,这洪荒之力倒能叫被爱者粉身碎骨。若不是单身,即使是一只精明的猫,对那些束之高阁的食物也无能为力。无奈之余,只能各家撒网,总能叫自己不饿到。这也是人类的悲哀之处啊!
暗恋者是这里头最可怜的了,既不能将感情公之于众,也不能叫被爱者知道,否则就不是暗恋了。既然没有可倾诉的对象,淤积于胸中的苦闷只消自我化解啦!若功力不足,或落个走火入魔的境地,或功力丧失,今后看见“爱”字,恐怕会自觉绕道而行。暗恋姑且也分两种,一是对方无恋人。二是对方有恋人。这两者可谓有着天壤之别。因为一旦暗恋任务暴露,前者倒更为大众所支持,而后者可谓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两种暗恋者的心态也不尽相同。前者的做法好似,大航海时代猎奇者发现了宝藏可带不走,只好弄个藏宝图。回去后,自己拿着宝藏图没事偷着乐,若是有机会回去,自是有信心赚个盆满钵满。若是没机会,到了迟暮之年也可将这段回忆絮叨给老伴或孙子们听,以此来享受他们钦羡的目光。这种暗恋大体上是积极的,暗恋者本身随着时间的流逝,大体上也会有三个方向供他们选择。一是信心爆棚,急着去表白,或被拒绝,或被接受;二是被这无休无止的精神回路给折磨怕了,只好作罢;第三种怕是最少见的,一直继续暗恋着,这种决心与毅力并不是常人若具备的,这里头门道又多了。一直暗恋对方却又不肯捅破这层薄薄的窗户纸,要不就是太没自信,要不就是根本不喜欢对方。或者说暗恋者喜欢的是他心目中的她,这样的她不知加了多少修饰,或许已经越来越模糊,只剩个轮廓供他参拜。也许对方并不重要,暗恋本身才是最可贵的。如今花痴女越来越多,各种小鲜肉都可封之为男神,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这都是暗恋的变种。这种暗恋较之上述则更为光明正大且理直气壮。只是这种暗恋前途极为渺茫,所以暗恋者本身也并没有抱任何希望。但她可以做着暗恋者所做的任何事情,她享受着过程。
暗恋者若是喜欢有恋人的人,那可就悲剧了。虽然较之前者只是对方有无恋人的区别。如果你只是偷偷地喜欢且不叫人家发现,这倒也没什么,就像谁会在乎美丽的雪景下掩藏的究竟是不是秽物呢?只消欣赏周遭的洁白就够了。一旦你鼓起勇气去告白,就等着接受各种道德绑架吧!若是被拒绝了,大家估计会被地里嘲笑你一番,倒也不是什么大事,或许还会称赞被暗恋者的忠诚。可是如果告白成功,你和对方的人品就会被大众质疑。一是你抢了别人的恋人,这是坏人之为,二是对方竟这么容易被勾搭走,看来也不是什么靠谱之人。在大众看来这是极不道德的做法,就像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情一般。所以,没能力承受这些压力的暗恋者,还是乖乖暗恋吧!旁人会说,这也太夸张了吧!那因为你太卑微了,别人根本提不起兴趣来道德绑架你罢了,瞧瞧娱乐圈的恋爱八卦,不就是这么回事儿。
若是真得喜欢对方,暗恋终究会变成明恋。或者由于对方有恋人等苦衷,无奈而为之。绕了一个圈发现恋爱这间件事其实很简单,要不大方说出来,要不默默喜欢着,反正迟早也都会忘掉。原来这就是爱啊,剥开云雾发现,也就这么回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