癖好,这种东西,不是谁都有的,有些人,只不过是习惯,或者是性欲使然。
每天晚上,我有一个工作是雷打不动的,给家里的女主人倒洗脚水,60度左右,另外,再烧一壶加水用。有时候,女主人会撒娇,我就再去烧一壶。
这个工作,比起写作日更来,那更是说得上是坚持的体现。
看着女主人肥硕的脚趾头,泡在水里,折射出来的光到我眼睛里,我说,夏天的时候,走上路上,我喜欢看人的脚趾头,尤其是女孩子的。
我喜欢那种白白胖胖的,如果脱了皮那种的,我不喜欢看,看一眼就移开。
哎呀,200字这么快就到了,这算不算癖好?
女主人说,变态,还好我夏天从不穿凉鞋。
我也不是故意要看的,眼睛在上,路在下,路上有什么我就看什么,脚趾头也是其中的一种物品,和路上的狗屎、水泥路面、石头都一样。
到了我的眼睛里,我都会做些评价,比如这块石头挺白的。
眼睛提供的图像信息对我们人类大脑的进化起过很大作用,如果看不懂野兽留下的脚印,我们可能就没机会看白白的脚趾头了。
就这样。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