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鱼爱吃猫
今天的笔记内容对应《谈美》第五章。
之前的三章内容里面,朱光潜先生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说明“美感是什么”。我们现在知道,美感起于形象的直觉。在这一章的开头,作者总结出美的两个要素:
一、欣赏的意象和实际人生之间有适当的距离。我们一不问它和其他事物的关系如何,二不问它对于人的效用如何。思考和欲念暂时都失去作用。纯粹的欣赏和体会是此刻的主调。
二、在观赏这种意象时,我们处于聚精会神以至于物我两忘的境界,所以无意之中以我的情趣移注于物,又以物的姿态移注于我。这是一种极自由的(因不受实用目的牵绊)活动,它既是欣赏,也是创造。美就是这种活动的产品,而不是天生现成的。
这是我们的立脚点。作者认为,在这个立脚点上站稳,我们可以驳倒许多关于美感的误解。在接下来的两三章里,作者将会详细说明,美感不是许多人想象的那么一回事。
第一步,我们先来驳倒享乐主义的美学。
享乐主义的美学,就是把快感混淆为美感。这其实是最常见的一种对“美”的误解,因为它已经深深地固化到我们的生活习惯和用语中,时时刻刻都在影响我们的观念。譬如,我们喝下一杯好味的酒,会称赞它“美”;看见一朵鲜艳的花,会称赞它“美”;碰见一位年轻的姑娘,还是会称赞她“美”。我们在说这些的时候,基本上是把“美”和“愉快”划了等号。
一般人虽然不知道什么叫做“美”,但是都知道什么样的感觉叫做“愉快”。拿一副画给小孩或是未受艺术教育的人看,征求他的意见,会听到“很好看”。如果追问他“哪里好看?”答案不外乎说:“我看了就觉得高兴,觉得愉快,所以它好看。”
不仅普通人如此,就连许多声名显赫的文艺批评家也把美感和快感混为一谈。朱先生说,十九世纪英国有位学者叫罗斯金,他就很坦白地告诉世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一座希腊女神雕像,能有一位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的一半美。”
从让人愉快的标准来看,活生生的英国姑娘显然是要胜过冷冰冰的希腊雕像。但一个姑娘的“美”和一座女神雕像的“美”是否相同呢?显然不是。前者引起的是快感,后者引起的是美感。罗斯金的错误在于把姑娘的“性吸引力”当成美的标准,去测量艺术品。前文说过,艺术与实际人生是有距离的,艺术世界里的东西,对于实际人生,不会,也不该,有引诱性。所以罗斯金会认为女神雕像比不过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
所以对我们来说,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区别美感与快感了。朱先生对这个问题是这样回答的:
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而快感则起于实际要求的满足。口渴时要喝水,喝了水就得到快感。至于活生生的姑娘,如果你见了她不起性欲的冲动,只把她当成线条匀称的形象看,那就和欣赏雕像一样,是美感了。美感的态度不带意志,所以没有占有欲,也不会因为一件事物实用功能的大小而影响对它的欣赏。
美感经验的特点在“无所为而为”地欣赏形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仍然在所表现的情感里过活,一定要站在客位把这种情感当一副意象去欣赏。美感经验是直觉的而不是反省的。我们对一件艺术品的欣赏程度越大,就越不觉得自己是在欣赏它,越不觉得所生的感觉是愉快的。
美感所伴随的那种舒适感,在当时都毫无觉察,到过后才回忆起来。比如读一首诗或看一场戏,当时我们只聚精会神地欣赏,无暇顾及其他。后来回想,才觉得这一番经验很舒坦,很值得。如果你有过这种经验,就会比较容易认同这种观点。能引起快感的东西不一定有美感,这是我们在学习审美的路上一定要注意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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