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受不了樊华。虽然她很漂亮,人也聪明,却太世俗。她最喜欢钱,于是总逼我去写一些我不喜欢的——小说。不是说某些我不喜欢的小说,而是说我不喜欢小说,我讨厌小说。
我们为什么需要小说?小说的意义又是什么?我长久思考,最终认为那只是消遣用的玩物。我不愿作为一名玩具制造商,去制造花哨无用的垃圾。
樊华不这么认为。她觉着小说是人们逃离现实的方舟,是人精神的休憩之所。对于她来说,小说就是人间的仙境,她可以在小说里生生死死,痴痴醉醉。可惜的是,她只喜欢看小说,对于写这回事却并不热衷。她是典型的读者,只愿拿到最新鲜的文字去探索,而不愿去自己创作。或许她曾经创作过,只是不够适合,所以如今也不再写了。不过,我认为那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她那么聪明。
我应该是又忘记了。樊华说,小说,尤其是现代小说,一段千万不要过长。因为现代人都没耐心,他们甚至连追自己心爱的女孩子都不能持久,更何况是读书?你要简短去写,只写他们喜欢的字,只说他们想要的话。是,世间一切都在走这个流程——粉丝说什么就是什么,因为他们人多,他们意味着资源,意味着能快速赚到大把大把的钱。于是一切想要赚钱的人,都在迎合着那些没钱却有脾气的人。
痛苦,我又写得长了。
我很自我。我只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而其他的,一概是不管不顾。所以现在还能活着,全是靠了樊华。我想,追她应该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
当然,也可能是最错误的。
她太过强势。所以,连我文章的分段都要过问。不止如此,从上到下,里里外外她全部都要掌控。今天我要穿什么衣服,床单要什么颜色,饭要吃几碗……尤其是吃饭,我真的无法忍受。
她不让我吃宵夜!我习惯晚上去写作,所以经常会在半夜吃点东西,填补填补。可自从我们同居之后,我晚上只能饿着肚子去写。于是,你可以试着想象一下,一个瘦弱的男人,伏在桌前,双眼迷离地盯着屏幕,脑子在不停地思考着故事该如何进行。突然,他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
我问她,为什么晚上不让我吃点东西?她说,她会变胖。
我不懂,继续追问。她说,如果我吃了东西,那她也会想吃,而她想吃就会去吃,吃了呢她就会变胖。我想了一下,竟然真是如此。
你应该也可以想到,一个自我的人和一个强势的人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说实话,我们俩可能真的不合适,但我们就是深爱着彼此。有时我甚至怀疑,我被下了咒。因为我怎么可能接受她那么多苛责的条件和习惯。这在我看来是不可想象的。
或许这就是爱吧。于是一旦我开始感到厌烦,那就说明不再爱了。我不知道这状况还能走多久,因为只是我一味在迁就着她。我怕有一天我会厌倦,我会累得不再得过且过,我会跟她说,嫁给我。
这不奇怪。她这种女生不是公主病,只是太脆弱,太敏感。如果我们结了婚,给了她十足的安全感,她就会开始慢慢接受我的一些习惯和想法。而且,我会让她不用再去担心自己变胖的后果,让我自己在写作的时候,可以吃上点东西。因为,不吃,真的很痛苦……
不用怀疑我的判断,因为她是我女朋友,而你连她都没见过。所以,不要带入你的想法和思考,来去评断一个你从未见过的人。这不是小说,因为除了小说,我什么都能写。
如果你读到这儿,我很好奇,是什么驱使你坚持下来的。这短短的一千多字,基本上没有故事展开,只是一些琐碎的想法和经历。你为何对这个感兴趣?是如同后窗般窥私的欲望?还是想在文字里找到自己?我不得而知,不过,有一点我要告诉你。
这是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