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感官世界。
阿兰德波顿的文字,是笔触柔软的冷色。
从《旅行的艺术》开始,就很喜欢这个安静的英国人,读他写的随笔,可以安然跟随他的思路和口吻,就像舒服地陷进沙发椅,就像举起温暖的灯盏沉入柔和的黑夜。因为喜欢和信服,不会像读其他书的时候,像敲着大理石墙寻找暗门,需要足够的清醒来审视和推敲破绽。旧书承载了某些气味,曾经待过的房间、书店,本来就浅淡而有温和手感的封面边缘磨出些微白色,看上去很舒服,平易近人。打折的时候买下它,感觉像领养了一只瘸腿的流浪小狗。
拥抱逝水年华,关于虚度浮生的一种解读和说服。
换句话说,是普鲁斯特教我们如何过日子。
翻开的第一眼,看到的是作者引用的普鲁斯特长句子,排成蜗牛,占了一页纸。
在一开头就花上三十页的篇幅写睡不着觉的苦闷,普鲁斯特是个疯子。就这么简单。
“全英普鲁斯特概括大赛”,十五秒时间追忆逝水年华。煌煌巨著和电光石火。现代人的效率至上,这倒未必值得抨击,只是人总有立场,碰巧又总是这山望着那山高。每日庸庸碌碌地奔波,心浮气躁的感觉很不好,普鲁斯特的声音恰如其分地悠然响起:慢一点,别太快。就像潮流总是萌芽于逆流。别跟我提非主流。
普鲁斯特是个有趣的人。首先,他对自我的评价相当低,很,十分,非常。对于“追忆逝水年华”这个标题,他只要提起就没有好话。其次,书里特别提起他对两位女性明显言过其实甚至可以说是溜须拍马的盛赞,以及他给朋友的书写的两封阳奉阴违的书信。另外,他对友谊的评价相当客观,与其真实的待人之道形成了对撞级的强烈对比。
“友谊将我们引向浅表的自我,代价是远离自我中更真实且无法沟通的那一部分”
“它让我们相信自己并非处于无所不在的孤独之中”。
然而现实中的这个人,对待朋友却怀着膨胀的善意和友好,全心全意只为让别人开心。他被朋友视为朋友的楷模和友谊的化身。从各方面来看,他都是个相当说一套做一套的家伙,这一点相当法国。
字里行间渗透着英伦冷幽默。德波顿的书非常适合摘抄。不知道是出于促狭的幸灾乐祸,还是德波顿的确妙语连珠,对于普鲁斯特“面对痛苦”的记述着实让我笑了很久。
“有次从家在凡尔赛的叔叔那里回到住处,普鲁斯特突感不适,竟不能拾级而上回自己的公寓。后来在给叔叔的一封信中,称不适可能是由海拔高度而起:凡尔赛的海拔高度高于巴黎八十三米。”
“普鲁斯特的皮肤倒真是细嫩得可以,以致莱昂都德说他好似生来就没有皮肤。”
“他曾告诉医生,上床前他只能喝四分之一杯维希矿泉水,如果喝下一满杯就会腹痛难忍,整夜别想睡。童话里真正的公主会因垫被下有一粒豌豆而夜夜难安,我们这位因秉有异能而遭诅咒的作家则能觉察到他肚里一CC水的波荡。”
感觉迟钝也许并非坏事。普鲁斯特的医生弟弟就是他的反例:
“不要说花粉飘飞的季节开着窗,就是五吨煤压在身上,他也没什么反应。你让他从珠穆朗玛峰转到死海,他恐怕根本就不会留意到海拔高度相差如此之大。把五罐豆子弄得他一床都是,他照样还是能呼呼大睡。”
普鲁斯特像只受惊的软体动物,脆弱敏感,只能窝在床上不见天日,神经末梢还是瑟瑟发抖,对任何细微如浮尘的事物有着异常敏锐的感知。他所写的,只是自己的幻觉,像浮游生物一样随波逐流,随心所欲地胡思乱想。昨天晚上我梦见自己摔断了腿躺在床上,心想终于可以好好读一遍《追忆逝水年华》。现代生活很明显地容不下这种恣肆。于是他愈发显得遗世独立,让人趋之若鹜。
这本书可以是经典,也可以是垃圾。经典本来都不是经典,追捧和喜爱的人多了,也就成了经典。跑去问外教为什么现在的人那么忙还那么喜欢普鲁斯特,娜女侠回答说:因为这本书里有各种人性。像一幅散漫的水彩画史诗,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不经意地发现似曾相识。我们也并没有资格去评论好与坏,甚至也不能说是懂得与否,只是借之看到自己,只是感同身受或无关痛痒。
各种价值观拥挤在一起,像无数水母在海中漂浮碰撞。再也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从中学开始训练发散思维及逆向思维开始,幼年形成的价值观被一条一条打破,见义勇为之类的宣扬从典型成为争议,还好到目前为止似乎还没什么人拿赖宁下手……这些价值观的挫败,起初让人振奋:看,我们的思维不是僵化的,可以从全新的角度看问题;渐渐让人萎靡:如果一切都这样浸透二元性,好坏善恶早就分崩离析,剩下的只是立场的选择,再没有坚守,再没有独立的心。就像学舞蹈,拉韧带,拉长了韧带好跳舞,拉断了就再也站不起来。好,或者不好,谁说了都不算,充其量只有喜欢,或者不喜欢。普鲁斯特的繁冗,莫泊桑的精炼,何必非得争个高下。说到底,都是幻觉。在这个感官的世界里,我们只接受产生共鸣的波段。而天才们的过人之处,也许只在于,他们懂得且擅长传达这种信号。一个人喜欢普鲁斯特,并且盛赞他,在旁人看来只是沉迷于文艺腔的无病呻吟,但他们看不见他心里曾经历的碰撞。
太多的假装。就像美。在名作面前只好点头称赞,连锦上添花都算不上。美本来不需要什么公认,只是瞬间的感官体验。就像Damien Rice拒绝接受各类奖项,因为他觉得音乐不是用来比赛的。德波顿自己也说,我来过这里,我看见了它,它对我很重要。这就够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是不时想起波德莱尔,或许是因为他俩都有过那么一段浑浑噩噩的日子吧。诗人的色调诡谲浓艳,而普鲁斯特不是这样。如果说波德莱尔追求的是登峰造极的美,普鲁斯特在他无边无际的幻觉中翻找的,或许是某种生命的真实吧。不断诉说不断苛求,语言不断冲刷灵魂,最后剩下的那点真实,真实到接近虚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