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众号:腾讯科技发布了一篇名为《刷量工具崩溃后,这些微信自媒体大V被扒下底裤!》,该文揭示了现在互联网行业流量造假的乱象,也让一直隐藏在幕后微信自媒体刷量产业链逐渐显现在公众视野中。
在新媒体营销盛行的今天,流量高的新媒体平台备受广告商青睐,高流量意味着更高的商业价值。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新媒体平台利用流量造假获取广告商的高额投放费用,甚至是投资机构的融资。然而,虚假的流量对于广告主及投资人来说并没有实际的经济价值。这些依靠虚假流量崛起的自媒体平台,若不能在短时间内提高真实流量并依据流量建立有效的盈利模式,便难逃失败的结局,最终伤害广告主或投资人的利益。如果新媒体虚假流量的真相曝光,影响的不仅是其本身的信誉及商业价值,更会影响到广告主的商誉和投资的人实际收益。问题严重的话,可能会引发一些民商事诉讼案件:如广告主可以其流量虚假无法达到广告推送效果为由要求退还广告费用等。
而微信自媒体刷量产业链的存在,反映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于互联网行业立法的滞后性,从而造成了对于此类行为的监管缺失。这些产业链的存在客观上在扰乱互联网行业的经济秩序,所以急需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规范互联网经济运营行为。
对于以上行为,笔者仅从个人角度探讨如下解决方向:
一、对于网络水军、刷量产业链等不正当网络营销行为的表现形式、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等,通过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进行明确的界定,做到有法可依。
二、相关主管行政机关、网络监察机构或者实际运营平台企业等作为中立第三方机构研发专业软件,对新媒体平台的流量数据进行检测,及时的对流量造假行为进行披露和惩处。
三、司法机关应当敢于接受因互联网发展而产生的违法行为的新的表现方式,对法律法规做到正确适用,发挥出现行法律体系应有的调整作用。
四、媒体要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功能,对数据造假进行曝光。资深互联网观察者李东楼曾指出,数据造假行为过低的曝光率间接纵容了这种行为。90%的数据造假行为都会被人们忽视掉,而仅仅只有10%的企业或者创业者因为太过分而被曝光出来。
此外,建立覆盖整个行业的“诚信机制”,同时建立健全针对互联网创业的相应监管体系,及时制定与出台严惩互联网创业项目造假的法律法规,才能让互联网创业圈风清气正。
新媒矿法律顾问 马干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