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归因谬误是指,人们在评估他人的行为时,即使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但仍总是倾向把原因归于内部或个人因素的影响(一定是他有这样的人格,才做出这样的行为),而非外在情境因素(也许是情势所迫,或这个场所有特殊的潜规则)。
也就是说,我们的大脑倾向认为,别人的言行举止反映出他们的个性。例如,如果某个人很守时,我们可能就会判对对方是个本份守规矩的人。
再举一个例子,当我们看到别人成功时,总是会认为,对方一定是运气好;但是当自己成功时,就会觉得自己是因为努力才成功的。
失败同样也是,当别人失败时,我们可能会认为对方一定是不够努力才失败的;而当自己失败时,就会找各种借口来解释自己失败的原因,而非归因于自己。
这种在评价别人时,倾向归因于别人是因为内在因素而导致的,而在评价自己时,则会归因于外在因素。这就是“基本归因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