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五个字,有一笔悲壮,有一笔凄凉。若是仗剑在手,尚可以执剑论英雄,一袭白衫,满面苍桑,着眼世界繁华,梦想四海为家。可终是执书在手,徒有英雄志短的悲伤。
想起这五个字,缘于空间有人留言云“同桌来读!”细看留言地址,居然就在本市!只能用“心花怒放”来形容当时幸福的心颤。“他乡遇故知”,那一刻,“友情”这个词对自己弥足珍贵起来。细问,却只是一个玩笑。我心戚然。细细沉思,却发现,这十年来,一直陪伴自己的唯余书友而已。
读书,于我而言,是一种心理依赖。
与书结缘,始于儿时的一个童话。有一个小豆瓣被老鼠咬去半个脑袋,有个长者告诉他,可以从书里找到修补脑袋的答案。于是,小豆瓣阅书五车,也没找出答案,去找老者。老者让他自己照镜子,他一看,那一半脑袋居然已经长出。那时,读书可填充头脑的印象在一个孩子的心地发芽。
少年时理想只是做一个图书管理员,可以除却一日三餐,天天与书为伴。随着学业的加重消耗了阅读的快乐。每个历练过“黑色七月”的人,都能从回忆里拧出高三时的汗水,老师在出操时,从我书洞里摸走了才借的《儒林外史》,而考前半个月,我却依然挤出仅有的睡眠时间握着手电重读一遍《平凡的世界》。
随着岁月的流逝,读书的热情似乎慢慢减弱。但自从义无反顾地随老公来到他的家乡后,唯有书籍,成为这十年来不变的朋友。
爱情依然存在,但终会褪色。“你真伟大,为爱情辞去老师这份工作,就怕到时你想哭都找不到地方!”昔日好友的劝告经常在耳边萦绕。和老公偶尔吵个小架时、与人误会后的气愤时……远离父母与亲友的自己,在这个不是故乡的小城里,只能绕着路灯转圈。唯一理解我、伴随我、倾听我的,便是书。随意走到哪里,捧起一本书来,三分钟后就沉浸其中。熟知我性格的老公,熟知我于父母只报喜不报忧的老公,经常胸有成竹的从公园的椅子上找回”离家出走”而浸入书里的我。
书,于我,已经不仅仅是用来读的,实是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书友”。得意时读书,忧伤时读书,快乐时读书,哭泣时依旧读书。因为书永远是最忠实的朋友,永远呈一抹书香,静静守候那份寂寞。但读则读矣,却如张爱玲笔下的紫薇的美丽——她的美没有给她闯祸,也没给她造福,空自美了许多年——空读许多书,依旧书到用时方恨少。
书在我手里只是拐杖。在一次聚会上,偶遇知名作家周蓬桦,讲起他在鲁院高研班的故事。印象颇深的一例,时任班长的他站在讲台上,让全班同学与他挑战世界作家与作品,看是否有他不知晓的。听到这里我眼前浮现出金庸的华山论剑。当然读书不是为了比武,但在彼时彼刻,能从容站在那里一一拆招,没有登峰造极的武功,何来傲视群雄的魄力!原来真的可以仗书走天涯,煮书论英雄啊!
现在网络文学漫天飞舞,但从冰冷的机器上看书,总不如一册墨卷在手的舒服。正如梁实秋所说:“古圣先贤,成群的名世作家,一年四季地排起队来立在书架上面等候你来点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行吟泽畔的屈大夫,一邀就到;饭颗山头的李白、杜甫也会连袂而来;想看外国戏,环球剧院的拿手好戏承接堂会;亚里士多德可以把他逍遥廓下的讲词对你重述一遍。”是啊,于异乡的我,拿一本书,如邀一个朋友,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尘梦。虽没有仗书走天涯的气魄,却可以与书友相伴的默契,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