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要说收获最大的一件事,那读了一些书,正在养成读书习惯这件事是我最骄傲和引以为豪的,当属收获最大。
为什么要开始读书呢?仿佛做什么事情都需要一个理由,这就是我们现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你说你想挣钱,别人不会问你为什么;而当你说你想开始读书的时候,别人就会问你,你为什么要读书?读书这件事能挣钱么?
其实,读书这件事,需要什么理由呢?就像每天的吃饭、睡觉一样,是自古以来,人类理所当然的精神食粮。不吃东西会饿,大家都知道,但是大家不知道,一个人长期不读书会怎么样。
最简单的道理,如果家里有一个小孩子,家长都会想法设法教孩子读诗、看图、识字,而这些自以为是的大人们,总是觉得孩子需要读书,而大人又何尝不是需要读书呢?
读书自然是不需要理由的。我读书的契机源于今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那天在电视台上看到白岩松关于读书的演讲,后来又看到一些公众号的推送,看到中国人的人均阅读量在五本左右。而我,一个硕士,在学校“读”了近20年书,工作后,阅读量不仅不能够为别人做贡献,还要拉别人的后腿,当时一种羞耻感涌上心头,读书是一件难事么?我为我的不读书而感到万分羞愧。
五月份,在清华培训的时候,一名公共管理学院的女教师,气质很好,她讲述的专业内容我已经忘记。但是她的一句话,我却记忆犹新,说中国现在大城市很多知识型文盲,意思是学历都很高,但是却未能够坚持学习和读书。我当时有点惊讶,说的不就是我们这一类人么?
这三件事是我开始读书的契机。可能在别的事情上,我的执行力不强,但在读书这件事情上,今年的执行力还不错,刚好听到了蒋勋老师在喜马拉雅上面的音频节目解说红楼梦,当时听的第一回,就喜欢上了红楼梦,于是听书听了五十来回,也拿着纸质书马马虎虎的读完了,现在可能还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但是红楼梦真的是一本好书,应该经久不衰。我想,我应该还是会读它,我也希望喜欢经典的朋友们,不要错过它。
接下来,看了陈老的白鹿原,是一本荡气回肠的家族变迁史,讲述白鹿原上白鹿两家三代的恩怨情仇。再后来,乱七八糟的读了一些,如今数来,也有二十好几本。
刚刚开始读书的时候,看一本好书,就想着跟推荐给朋友,现在看了一些书,却不再敢推荐了,因为看了一些书,才知道浩瀚书海,好书真的太多,而我们有生之年能够读的书太少,也有质量不怎么样的快餐类书,可能读起来很快,但是营养却不是那么丰富。
这些书中,我觉得非常值得读的有以下五本:
1.《小王子》是一本仅仅需要一个小时就能够读完的经典书籍,仿佛是写给孩子的,语言朴实,简洁,却富于哲理和讽刺。其实是写给每一个曾经都是孩子的大人。里面描写的每一个大人,家长、地理学家、掌灯的人、国王,在小王子看来都是奇怪和不可理喻的,孩子的视角,单纯、丰富、富于想象力,而大人却像个孩子,希望得到崇拜、以貌取人、用数字和金钱衡量一切。
这本简单易读的书,让我在这个嘈杂的世界里,找到一个宁静的角落,试图回忆着用孩童的视角重新审视周围的一切,就会发现一切是多么的可笑,又是多么可爱。
2.《我们仨》,杨绛先生写的关于丈夫钱老和女儿钱媛的琐碎的记忆。今年杨绛先生去世,关于她的那句“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永远留在了我的心中。
行文语言朴实,简单,看完有点悲从中来的感觉,因为亲人的相继离世。很惊讶她那么大的年纪,饱经沧桑坎坷,内心却如同孩子般宁静,纯洁。书中写到关于钱老的笑话,关于在公公婆婆家,钱老不受重视等琐事,她的内心竟是那样的恬淡平静。我不禁想象,这是一个内心非常丰富和满足的人,总是能够在简单的小事中发现乐趣,让本来平淡的生活多了很多乐趣。杨先生对待生活的态度,不争不抢,很恬淡,有着看透一切的淡然,这才是我们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的。
3.《围城》,早就熟知围城里的那句经典,婚姻就像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钱老对于婚后生活的描写,夫妻俩吵架的描述,很形象贴切。有人说,看钱老的书,只要记住里面十分之一的比喻,写作文就不成问题。我读的时候,最大的感慨就是随时随处的比喻,钱老的语言很丰富,总是试图用简单形象的比喻去描述。钱老那样一个婚姻幸福的大学者,能够创造出围城这样的作品,文学创造的魅力真是无穷。
生活中,何止婚姻是围城呢?处处都是围城,选择大城市还是家乡的时候,也是座围城,大城市羡慕小城市的舒适自由,小城市羡慕大城市的光鲜亮丽。目前在婚姻这座围城中的我,还有许多要学习和修炼的。
4.《月亮和六便士》“别人都低头看见了六便士,而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毛姆以画家高更为原型创造的思特里克兰德,四十多岁,有着稳定的收入,有美满的家庭,却在一天离家出走,为了艺术创作,到处流浪,自此死在了塔希提岛上。“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要游泳一样”正是基于内心这样的想法,他背井离乡,过着物质堪忧的生活,却成就了一个伟大的画家,我们可以苛责他对家庭的不负责任,对外人的苛刻,但是他这样勇于追求自己内心的精神劲,无论在那个年代,还是在现代的今天,都是非常值得崇敬的,我崇拜一切为了自己的精神追求而放弃别人,成全自己的,是一种自私,何尝不是一种伟大呢?
毛姆的文字,让我非常喜欢,非常优美,写作方式也非常特别,写实与创作结合在一起,一会是实,一会是创作。后来读了毛姆的《刀锋》,叫月亮来说,我觉得读得没那么顺畅,反正给我的震撼没有《月亮与六便士》大。
5.《一个人的朝圣》就是写了一个叫哈罗德的退休老头,收到老朋友奎妮的信,徒步600多英里,横跨英格兰去看望奎妮的故事,他天真的以为,自己徒步去看望她,会不会她的病就会好呢?正式这样一个信念支撑着他,一路走下去,在描写徒步的过程中,描述了哈罗德与妻子的关系,孩子的事情,奎妮如何因为她而丢掉了工作,等等,让人感动,但是,更多的是震撼,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力一路走下来。
这是一个关于信念的故事,他震撼了我,我觉得在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有点信念,哪怕就是走路,跑步等等简单却能够常常坚持下来的事情,哪怕仅仅是感动了我们自己,但是,有信念就好,就是我们做一切事情的支撑。
看的书多了,也慢慢发现看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下次,总结下,看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