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石
许久不执笔,生疏了许多,清浅把削好的铅笔重新放到旁边。
不用打字来写文,也不是因为面对键盘没有灵感,主要是习惯了铅笔在白纸上摩擦的声音。
清浅想了一下,距离上次写文,应该有快两年的时间,现在却全然没有了两年前的文思泉涌,要不是生活所迫,刚好又有人介绍了这个文案的工作,她几乎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一个文案人。
之前道是听过一句话,爱好不能停止,一旦停止,就算是天生的灵气再多,最后也是伤仲永罢了!
那时不置可否,现如今竟然在自己身上验证了。 她打开微信,给小可发了一条语音:可儿,我真的写不了了……
没多久,小可回了一句:我去,你这语气和我当初画不出画是一样的,果然,人大抵如此,都是从自我放弃开始的。
是啊,人都是从自我放弃开始的。
清浅想到当初自己如何在作文课上称成为老师的宠儿,如何看着走廊上自己的作品被当作范文张贴沾沾自喜,工作后如何搞定许多老家伙做不出来的方案……
那时候自己初出茅庐意气风发,敢接手所有棘手的案子,敢和所有没有创意的宣传叫板,敢把自己的稿子摔在Boss的办公桌上然后扔下一句:这才是创意,你看着办!
后来,他的出现改变这一切!
清浅说,那时候就觉得他是一个她人生的救世主,让她感受到自己生活的贫乏,一个女人终究不能太拼命。
姑且称他也先生。 先生是一个理工男,高材生,从事金融工作,多金优秀霸气温柔,集合所有文艺女青年对未来老公的幻想。
所以,清浅很容易就将自己打包送上门。 跟随一个优秀的男人,她心甘情愿从职场的前端移到生活的后方,做饭收拾家务熨烫衣服,以前不会做的在三个月之内全部上手,她说原来天才都是靠激发的,竟不知自己有如此潜能。
当然她没有一下子放弃自己写作的爱好,但当生活的重心发生了转移,她每天写的字就越来越少,以至于所有的铅笔都成了家里的摆设。
时间总是能改变一切,包括将一个完美绅士变成平庸男。
先生除了工作都会选择看报纸打发时间,可清浅希望他能在工作之余带她游历大好河山。
先生吃饭并不是永远慢条斯理,紧张的时候会呼呼大口喝掉一碗稀饭。
先生上完洗手间会忘记充水,马桶变了颜色也从来不管。
先生睡觉的时候会磨牙,说话的时候会口臭,和她姐妹一起的时候会接不上话题……
她在想,为什么认识的越久,这个男人越没有魅力了。
当先生的魅力完全消失后,清浅说自己想搬出去。
挽留很苍白,走的很干脆,分手很爽快,因为他们都是聪明人。
清浅分手后重新找工作,却发现自己竟然如年久失修的机器开始迟钝,才两年而已,竟不知道其实两年已有720天,每天都会有太多变化,她已经不是两年前的她,社会也不是两年前的社会……
小可托朋友给她介绍现在的工作,没有底薪,按篇幅收费,不用坐班,有网的地方就可以工作,也算是不错的了,可是第一个单子就将她难住了,现在真的是一筹莫展……
小可又打电话过来,说:我朋友那边的文案已经出来了,你也别为难了,要不换个其他工作?
清浅什么也没说,突然想到先生,也不知先生到底是她的救世主还是毁灭者?
这个故事没有结局,朋友的讲述的时候只是说她可能结果了,至于丈夫是不是先生也不清楚,其实结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开始她放弃了自己。
换一个角度思考,当清浅选择先生的时候,并不是放弃了自己,而是选择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当她再喜欢这种生活方式的时候已经回不了头了……
连自己都不能在原地等待自己,何况这个社会呢?
其实,并不是说女人不能太过于倾向生活,生活是人生的一个部分,工作也是人生的一个部分,不管选择倾向于哪一方面,都是自己从心的选择,怨不得人,更怨不得自己。
男人亦是如此!
你若选择了金戈铁马,就不要再痴恋小巧流水人家,憧憬一手浪漫一手天下的戏码,最终只能梦破飞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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