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开始我就是想去拉美的。
然后我去了非洲,然后是东南亚,澳洲,然后南亚,中东,回到非洲,接着是西伯利亚,欧洲,北美。
终于到拉美了,我就慢慢走,一步一步地走,左顾右盼地走,倒着走,匍匐着走,赖着不走,不仅是不着急,我甚至觉得自己有点怕,怕什么呢?
2、
在巴塔哥尼亚风餐露宿了一个多月,到了巴里洛切,风光旖旎的湖区,正值周末,阳光灿烂,湖光幽幽,像个发光的洞穴,勾引着人往外走。山中徒步、湖边野餐,或随便找个街角,隔着衣服拥抱亲吻。
偌大的宿舍,只剩一个人,坐在窗台上拿着书,他朝我点了下头,继续读。
3、
“在读什么呢?”放下背包后,我问他,
“这个”,他给我看封面,《跳房子》,
“不可能”,我打开Kindle给他看。
他看看Kindle,又看看我,“啥玩意?”,那表情像是在看一个傻叉,
我接过Kindle,“是喔”,我摸摸脑袋,“这是中文版的《跳房子》!”
看傻叉的表情换成了惺惺相惜的同情,他来自布宜诺斯艾利斯,两年前来的湖区,在读博士,语言学,准确来说,是研究马普切的方言。
“为什么会选这个专业呢?是对马普切文化很感兴趣?”我问,
“兴趣么谈不上”,他想了下,“其实就是想来这边生活,随便选了个专业吧,读什么无所谓了,混日子而已”,
“为什么是这里?”
“不知道呢,风光不错?安静?”他说,“对了,我在写小说,这里挺合适的”。
“噢,布宜诺斯艾利斯不好?”
“挺好的,就是朋友太多了。”
“什么?”我有点纳闷,朋友多不是好事么。
“朋友太多了”,他重复了一遍。
4、
我是后来才突然理解了那回答的。
那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我在街头读书,看到唐德尼罗的访谈,“作家会寻找各种办法来确保自己的孤独,然后再寻找无数方式来浪费它”他说。
翻译成通俗的话就是,脑子抽风,自作自受。
5、
之前认识一个妹子,没见过,后来把她拉黑了。
她挺漂亮,藤校毕业,还喜欢看书,就是逻辑有点怪,譬如她会觉得“你们男人都是这样的,所以你也是这样的”,又或是“你的朋友都是猪,你竟然没察觉,你肯定也是猪,老子不是,恕不奉陪了。”
怎么说呢,有时聊得挺好,有时觉得挺烦,到了一下咣咣地涌进几十条消息时,我就把她拉黑了。
但这事还没完。
她注册了个小号,说是为了告诉我,“我找了个新欢,他比你强,写了二十几本书,五本畅销的”。
“呃,什么鬼……”我纳闷,随手拉黑。
她又注册了个小号,“反正他就是比你强。”
“呃,有点莫名其妙的,她跟我说这个干嘛呢?我都把她给拉黑了,难道我还会在乎她的新欢是干嘛的么?”
后来明白了,她有一套理论,认为和男性撕逼的制胜秘诀就是比鸡鸡。据说直男大都有“鸡鸡比别人小的恐惧”,所以只要说他鸡鸡小,即可扎心。然后“鸡鸡”还可隐喻,看他最在意啥,找个这方面完胜他的男人把他比下去。
“如果不是恨他入骨,慎用慎用”,她还补充了句。
“她是觉得我的“鸡鸡”是写作,而且对我恨之入骨,才会有“畅销书”这一出的吧?是的话,神经病,她既不了解写作,也不了解我”,我想。
过了些天,她又弄了个小号,说她是持证的心理咨询师,看东西很准的,让我别欺骗自己。
妈呀,好像真知道我在想啥的啊,好恐怖。
6、
“不恐怖”,老汤说。他说最近从低谷爬了出来,能晒到点阳光了。
“认识新妹子了?”
是的,他跟一心理咨询师聊出了水花,竟然是老乡,两腿泪汪汪。
我希望他们能成,真的。不是我关心老汤的幸福,我毫不在意。
我是知道他们成了后,肯定会分,分了后,咨询师妹子肯定会恨他,那么或许就能搞清楚,对“矮穷矬贱”都刀枪不入的老汤,他的“鸡鸡隐喻”到底是什么?
转念一想,他的“鸡鸡”,估计就是鸡鸡吧。
7、
“福克纳,博尔赫斯……“,我问那哥们喜欢哪些作家,他回答。
“那你肯定还喜欢托尔斯泰和卡夫卡吧?”
“你咋知道的?”他问,
“你这口味跟我一哥们很像,都喜欢读起来累人的玩意,他也写小说“,
“他是中国人?”
“是的,可惜他不说外语,不然介绍你们认识”,
骆驼不仅不说外语,聊起文学时,还不说人话。但是他结婚了,“逃离”了写小说的洞穴,他事业辉煌,婚姻美满。
他说他娶的是个好老婆,善良,独立,饭菜可口,不怎么鸟他。
老汤让他去墨西哥,说要带他去嫖,他只要带钱就可以了。
“买单可以,不嫖,我跟老婆之间没有秘密,出轨就断腿,离婚”,他回答。
我后来读科塔萨的《另一片天空》,里面写到,“伊尔玛是女人中最善良最宽容的一个,我从未想过和她谈起我真正在意的东西,这样有一天我或许可以成为一位好丈夫,一位好父亲,也给我母亲带来她渴望已久的孙儿。“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骆驼。
我没跟骆驼说这事,我猜他肯定会答,“瞎扯淡”,而且他一定会提到,“我生日她还送了我一套《博尔赫斯全集》的,你们就嫉妒去吧。”
骆驼应该会成为一个好丈夫的。
不过,嫂子我是铁了心不见的了,我怕“饭里有毒”。
8、
最近写了几篇稿子,多年来难得的“高效”。
可能是因为住了旅馆,干死了“舟车劳顿风餐露宿还哪写得动啊”的偷懒借口,可能是因为布宜诺斯艾利斯那无所事事的文学氛围,也可能是因为穷了,得搞点回国的机票钱 ,不过最可能的,是因为遇到了一些善良,聪明并且顽固的编辑。
有的会替我找好写文章的角度,“你可以从这个角度写,这个不喜欢的话,可以从那个角度,再不成,我给你列个提纲,你照着写就行了”,
有的呢,“这周末可以吗?”“没事,晚几天没关系”,“嗯,这也太认真了,没关系,理解的,期待,加油!”简单来说,她就是以她过分的宽容来让我愧疚,“这还不写我还算是个人吗?”,
有的则干脆直接“骂”醒我,“混蛋,你之前写得出来,现在也一定写得出来,别找借口,不许偷懒!”
感谢她们“莫名其妙”的包容和顽固,没有她们,很多文章都不会存在,估计连我都不会存在,早就饿死了。
其中一篇,是关于拉美的,一个让我晃荡了这么多年的理由。
9、
为什么是拉美?
叔本华说的吧,人生就像钟摆,在欲望得不到满足的痛苦和满足后的无聊之间摇摆。
那么设立一个可以实现,但不去实现的“欲望”,或许就能让钟摆停住,让时间慢下来?
拉美,就是这么一个“欲望”。据说从中国挖一个洞,穿越地心而出,就是拉美。换言之,拉美是地球上离中国最遥远的地方,它不仅遥远,还陌生,神秘,像一颗够不着的星星,一个不愿停下的绝佳借口。
可是,走得再慢,也是会到的。
当拉美终于走到头了,借口消失了,然后呢?
10、
A:
我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对另一个认识不久的朋友说,“他这家伙,说了好多年要写书的了。后来,”
“后来怎样?”
“后来他就不说了。”
我是说过,也的确不怎么说了。但藏着并不等于遗忘,这玩意,就像一条咸鱼,一直在心里腌着,没把它干掉,吃什么都觉得有股盐味。
就像是截稿的日子,考场倒数的钟声,暗恋的人刚好坐在公交车的邻座,你做别的事情也可以,但你做不好,做得不痛快,你心里有样东西搁着。
格非写过马尔克斯,“他注定要通过《百年孤独》对自己的创作进行一次总结,或者说他长年积压的恐惧、激情、梦想和野心都必须在这次写作中得到清算。”
我也得把常年积压的不知道啥玩意清算一下了,“百年孤独”写不了,整个“十年潦倒”应该还是可以的。
B:
要么,再来一遍?
————
附小诗一首,前一半是抄的,后一半有一半是抄的:
林中的小路分为两条,我——
选择了行人稀少的那一条
它改变了我的一生
林中的小路又一次分为两条,我——
吐出了一口老血,
怎么那么多小路!
后记:
那些信誓旦旦地吹牛“出书了一定要买”的家伙,你们怎么也没想到这一天真会到来吧?
我也没想到。
那天在博尔赫斯的老巢,阿根廷国家图书馆待了会,试图写个开头,写了八个,毙了十九个,我想起来这样的事情,我已经干过很多次了,这开头是写不出来了,而且可能永远都写不出来。
不过没事,我准备从后往前写,或从中间往两边写,生活,比写作重要,或是说,生活本身就是件作品。
所以,要么还是先好好赚点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