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的三十八天

图片来自网络

(一)第三十八天

叽叽喳喳的鸟叫声穿过玻璃,钻进厚厚的窗帘,最后降落在被窝唯一露出的空隙里,就此安下了家。

一只手臂从被窝口里伸了出来,试图把这停滞在半空中的声音给摁出去。终究还是铩羽而归,灰溜溜的缩了回去,只是把被窝弄得更紧些罢了。

重金属感的电话铃声响起,震得整个房间像过山车一般起起伏伏,刚才那只龟缩进被窝的手重又钻了出来,直扑床头的手机,在精准地按掉噪音源后还没来得及回巢,铃声又响了。

在连续三次较劲之后,铃声依旧。李兴终于从被窝里坐起来,「有病吧,你。」

「你才有病呢,不就是个女人么,至于的么。」

「滚。」李兴说完把手机关机,抛进旁边的脏衣篓里,不过看起来连手机都和他作对,不甘被安排,踩着已经溢出来的衣物弹到地板上,直到撞上墙角那瓶喝完一半的啤酒瓶才停了下来。

微度洁癖的他,向来是男性朋友里最讲究的人,整齐、干净的屋子让外人常以为误进入一个女性的房间,不过现在不会有人再产生误会。

倒地的啤酒、散落的薯片、撕开的榨菜掉在地毯上……还有泡面碗,半块面饼伸出残破的触手,向上天呼唤着它的另一半。

李兴拿起床头的半瓶水,刚喝下一口就吐了,连带着把苦水也倒了出来。

由于敞开着放太久,水变味了。

半个多月没出过门,开始几天还煮泡面,打个鸡蛋;到得后来连起身都不想了,随手撕开包装袋,硬把面饼往嘴里塞,嚼两口就干咽。

是啊,至于么。

李兴抬头看着天花板,那个吊灯像一只巨大的眼睛,直愣愣地看向自己。

至于!

孟夜顺着额头捋了捋刚才由于跑步而有些散乱的头发,公园里的天气真是不错,树儿的绿叶曜着光,一颤一颤像吊着一串串的钻石链,还有清风划过后一条条荡开的水线,露出池底的大肥鲤鱼,红扑扑的分外闲适;远处飘来清晨早点的叫卖声,裹着鸡蛋的厚重,牛奶的浓郁,还有包子那热乎乎的肉香。

真是不错的一天。

孟夜努力笑了笑,嗯,每天都应该不错,才行。

远处的朋友向她招手,「小夜,快点,还有五公里呢。说好的,跑够十公里。」

嗯,还有五公里呢,说好的,要往前看。

这样想着,孟夜的步伐开始轻快了,过去长期在家时的沉闷开始压不住这轻快,眼见就要在这轻快中分崩离析。

一步,两步,三步,每踩上一步,那些灰色的心情便逸出一小团,一个个黑色的小圆从孟夜的身体里逸出,坠入身后无尽的时空中。

不一会,孟夜就追上了同伴。

「怎么样,还好吧。」

「还好,这点运动量算得了什么。」

「哦,前段时间可不是这样的。」同伴刚说完,立刻用手掩住口,眼神里带着点小心看向孟夜。

前段时间,孟夜愣了一下,一个恍惚间全身冰凉,即使眼下艳阳高照。不过下一刻,就被眼前的亮色给点醒了。

「没事了?」同伴放缓步伐,小心地问道

「嗯,没事了。」孟夜笑了笑,让笑容大得足够让对方看到,也足够证明自己说的是说真心话。

是的,没事了,即使不是。但是,总是要慢慢没事的。

对吧。

(二)第一天

看着画了一上午还没有画上第二笔的画板,孟夜不记得这是第几次失神,明明是自己提出来的,为什么失落的人却是自己呢。

眼前的画板上只有一条淡淡的铅笔痕迹,仿佛有个人正从缝里扒拉出来看着自己,那个人有点痞,但是总带着笑,有点瘦,不过很健康,他总是喜欢眯着眼,用他的话说,「在动漫里,凡是眯眯眼的角色都是怪物,不好惹哦。」

然后他就会很用力地把自己搂住,特意斜着嘴说,「所以,我可不好惹哦。」

孟夜用手挡了一下,当手从空气中落下,她才反应过来,他并不在身旁,也没人会搂住自己。

确实,不好惹。

她用手捂着脸,不让情感流出身体,像一尊美丽的人体雕像,静静地坐在时空里,只是那轻微抽动的肩头暴露了这时间里的秘密。

水滴一点一点的从脸庞掉落,落在胸前,掉在腿上,最后滚落于凡尘。地面被这水滴砸出来一个坑,又一个坑,就像心一样。

脚边那个笨娃娃是他送的,别人都说这个娃娃好傻、好丑、好笨,可她就是喜欢。只要是他送的,她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

比如那个纸折的戒指,那是他上个情人节送给她的礼物。其实,她知道他就是忘了,比起他的那些朋友,他很少记得她。

那天当他气喘吁吁地跑来之前,她本来是准备和他发火的,可是当他真的到了她还是舍不得,只是不说话,就像现在这样。

他有个优点,聪明,是特别的聪明,只是不怎么用在她这罢了。

那天他就是用纸现场折了个戒指,让她自己首先绷不住生气,毕竟谁让她喜欢他呢。

可是,那又怎样?

「呦,不错嘛,可以啊。」
「开玩笑呢,也不看看小爷我是谁。」
「嘿,夸你两句还喘上了,来,来,来,这位小爷,再来,我还就不信了。」

李兴单手提着Xbox,盘腿坐在地毯上,今天的状态分外好,好得过分了,这已经是连续五把轻松ko对手,同伴都说他今天绝对是磕药了。

什么嗑药,这是小爷我的真实水平。李兴这样想着,手上更不留情,屏幕上的赛车横冲直撞,遥遥领先对手半圈多的距离。这种绝世高手的感觉,让他都几乎忘了昨天的事。

「喂,嫂子呢。」同伴看胜利无望,索性把游戏机丢地上,熟练地从裤袋里掏出一包烟,没等点上就被李兴顺手拍落。

「要抽,出去抽,回头又得我收拾地毯。」

「好,好,好。」同伴无奈把烟收起来,「真是服了你,咋天天这么爱整洁,哪有大老爷的样子。」

「滚蛋,像你这样就爷们了。」李兴踢了对方大腿一脚,「少废话,还来不来。」

「不来了,不来了。我投降,投降,行了吧。你这今天真是要疯啊。」同伴看了看周遭,「问你呢,嫂子呢。」

「什么嫂子,少乱喊,没了。」李兴站起身,弯着腰把游戏机放进收纳盒,推进电视柜里码放整齐。

回过头,正看见同伴一脸蒙圈的表情,「咋了。」

「真的假的,为啥?」

「真的。不为什么,她说不想了,然后就没了。」

同伴吃惊地看着对方,「那你呢?」

「我?怎么了。」声音平静地一如其主人的表情。

同伴把本来指向李兴的食指收了回来,缓慢地竖起大拇指,「爷们,你才是真爷们。心真宽。」

爷们?或许吧,这点事至于么。李兴晃了晃脑袋,不以为意。

「饿了,走,楼下开了家新馆子,味道特地道。」李兴拍了拍还处于冻僵状态的同伴,当先推门走了出去。

(三)第二十四天

好难受,好难受,只想哭,就是想哭,正应了《红楼梦》里那句话,举目四望,白茫茫的一片,只剩下一个人,真的好难受,好痛苦。

李兴站在镜子前,镜子里的男人带着深深的黑眼圈,那是连着五天睡不好后老天给他画上的眼线,苍白的口唇隐约漏出点红,也是白惨惨的红;下巴的胡须有黄的,有红的,还有几根白的。

李兴苦笑了一下,摸了摸下巴,人家说愁白了头,谁能想到还能悲白了胡须,以前她总是劝他挂胡子,他偏不听,还老喜欢用这硬硬的胡茬去蹭她的脸,显得他就是不一样。

现在好了,终于没有人说他了,他又自由了。只是,为什么却不觉得开心呢。

明明当初觉得没有另一个人影响,可以自由地做他想做的事。可是,拿起钢笔却怎么也写不出一个字。

「这年头,谁还用笔写东西啊,还得麻烦我以后买墨水。」当初李兴接过钢笔时,一脸地嫌弃。

「没事啊,我给你买啊。」她的声音从过去响起,激得此刻的他心头一痛,如果没有了读者,作家还有存在的必要么?如果这个作家还仅仅是自封的。

作家,匠人,歌手,这些臭屁的头衔除了傻傻的她会认真相信,恐怕他都不曾真正相信过吧,否则何至于连个纸雕都做不好。

那个孤零零躺在桌上的纸雕,已经躺了两个月。那本是他心血来潮,想要弥补上次情人节的失误,重新做一个纸雕灯来替换那个他自己都觉得简陋的纸戒指。

不过在磨破了一次皮,中间被朋友喊出去打牌两次,加上心情不好四次,打游戏五次之后,这个半成品就一直搁在这,现在看是来不及了。

可是,真的是来不及么?

还是,不重视。

夜晚的北城很冷清,毕竟这里的夜生活相比东城来说少了很多,即使是街边那一两个亮着灯火的小店,也不过是老板懒得回家才暂时没有歇业罢了。

孟夜就这样漫步目的地走着,路灯昏黄的光亮照着她的脚踝,有种虚幻的感觉,似乎只是灵魂在路上,至于身体恐怕尚未苏醒。

这条街孟夜走过很多次,一个人。

每次两个人约会完,她都懂事地不让他送,那个傻小子也从来都非常「体贴」地没有送过。不过即使如此,她一个人走在路上也不觉得孤单,她会在街边的那家蛋糕房里买上几个蛋糕,要知道过了九点以后这些糕点都会打折。

不过,好像情感过了点也是会打折的。

孟夜笑了笑,不是说好了要走出来么,怎么心里还是忍不住去想,去算,去回忆呢。

摇了摇头,她重新走在小巷里,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那家小店门口。这家店她一向很喜欢,因为这家店和他很像。

她犹豫了一下,站在门口,果然店里依然只有老板一个人。老板抬起头,似乎看见了门外的她,不过并没有想要搭理她的意思,低下头擦着杯子。

真不知道这样的经营方式是怎么盈利的。不过这种漠然反而激起了她的勇气。

孟夜推开门,在那个熟悉的位置上坐了下来。老板依然和过去一样坐在那,似乎根本没有看见这个唯一的客人,或者说他心里根本就没有客人。

「老板,美团13号单。」一个穿着黄色外套的快递小哥在快速进门拿走订单后,又迅速消失在门外。

店里依然只有她和老板两个人,各自看着各自的心思。

一整天了,才十三个单子,却还能无所谓的坐在那,真的很像,自己曾经那么喜欢这种不在意。

是啊,曾经。孟夜站起身,走出店门,没有打招呼。

(四)第七天

脚步虚晃着,一会向前一会向后,倒像是喝醉了酒的人,原来饿和醉是一样的啊,除了脑子分外清晰外。

孟夜扶着桌子,坐回床上,眼前的一切都带着波浪,墙是曲线的,地板是曲线的,连那门槛都是歪歪扭扭的。即使如此,她还是不想吃东西,明明她是最爱吃点心的。

书上说,记忆是虚假的,是人根据自己的情感编织出的故事。事实上的过去只是普普通通的一天罢了,根本没有那么多附加的情感。

她想这样说服自己,只不过,失败了。

确切说,失败的不只这一件事。比如那个纸戒指就曾经在过去的每一天里无数次被掏出来,准备前往幽暗的冷宫,却每每在中途又被劫了回来,重新放进了那个放满了各种小玩意的铁盒子,那个存着无聊情感的所在。

也许,就是失败得多了,才会想做一件一定可以做到的事:让自己难受。

相比拯救自己,让自己难受确实是一件容易得多的事。不吃,不喝,不动,瘫在床上,没多久就会有生理机制出来造反,要求重新站起来。

可是,好像又失败了。

孟夜摸了摸肚子,先前还由于饿得咕咕叫的肚子已经被情感镇压得偃旗息鼓,那些造反的声音原来如此容易就麻木到虚脱。

只要精神不振,连难受都能够封存起来,只有等到稍微振作,那份难受才会被唤醒。

或许,这就是不振的最大优势:至少,可以饿得没有能量,脑子就没法重启记忆了。

多久手机没有响过了,李兴瞥了眼桌上的手机,感觉有点不习惯,那个总是会在各个时间点冒出来的「你在干什么呢?」「在么?」「想我了么?」似乎这次真的不来了。

这让李兴感到有点不适应。

就好像你蒙着眼睛和某人玩捉迷藏,你在路上走着,然后她总是会在路上某个角落里发声,吸引你过去。李兴通常装成没听见,等对方忍不住走近之后,才突然扑过去,一把抱住那个发生声音的人,狠狠地搂住不放手。

可是,这回李兴一个人瞪着眼等了许久也听不见一丝声响,久到不需要假装不在意。

李兴用手拍了拍前额,正好没啥事,不如去看电影。想到这李兴立刻就在淘宝里买票,当习惯性地想要支付时才意识到刚才选了两张。

手指在屏幕上那个「2」戳来戳去,最后选择了屏幕右上角的叉号,算了,反正也没啥好看的电影,再说今天天气好像也不怎么好,不适合出门。

放下手机,李兴在电视柜里扒拉半天,却怎么也没找到那个游戏机,一转身才发现游戏机正躺在沙发上,看来是忘收了。

这几天好像一直都有点记忆错乱,总是记不住做了什么。李兴索性蹲在地上,开始想这几天的经历。

昨天,打电话把老三、阿文喊出来在网吧里打了一天游戏;
前天,约了七哥、上校、张贵打牌,好像是在肯德基还是星巴克;
大前天,找的是黄鳝、小李子,还有……哦,还有小李子的女朋友,去外面爬的山,嗯,应该是去爬山了;
大大前天呢,奇怪了,怎么也想不起来大大前天干什么了?

李兴扯着下巴,死劲揪着由于忘了打理渐渐蔓延的胡须,怎么也想不起四天前的事了,网吧、公园、肯德基、野山、篮球场、学校?

哦,对了,是跑去找还在读博的王哥扯闲篇了,不过都扯了什么就已经想不起来了。

算了,反正不记得了,正好今天再去找王哥。这天,其实也还不错。

他立刻从衣柜里套上一件卫衣就准备出门,临出门前看见依然躺在沙发上的游戏机,算了,这么充实的日子,回来再收拾吧。

嗯,要充实,否则会有东西跳出来的。

(五)第十八天

李兴划拉着手机通讯簿里的名单,想着还有谁可以打个电话聊聊天啥的,可是好像每个人都已经在过去的十多天里被自己骚扰了不下两次了。像七哥和上校都已经被自己拉出来打三回麻将了。

算了,一个人以前不也是这么过的么,现在有时间又没人管,可以好好收拾收拾屋子。环顾床上丢着的风衣、牛仔裤、帽子、袜子,沙发上的游戏机、平板、机械键盘,这几天自己好像充实得忘了收拾屋子。

李兴刚拿起帽子,又犹豫了,收拾屋子半个小时就干完了,剩下的时日怎么打发。

还是先找部电影看吧。打开电脑,点开e盘,找到名为「影视」的文件夹。

《权力的游戏》,算了,太长,一集一个小时,看完哪来的时间收拾屋子;
《杀破狼》,没劲,每回都是打打杀杀的;
《金色梦乡》,上次好像看一多半了,不过也忘了看到哪了,先搁着吧,等全忘了再说;
《招魂》,恐怖片,大白天的,看这个没效果;
《独自等待》……

光标停在这个2005年的老片上,犹犹豫豫,像只猫爪时而拨弄下,又马上缩了回去,然后过一阵再伸出来拨弄拨弄,这爪扰得他的心有点不自在,尤其是扰得心口好像漏出一个空洞洞的地方。

要不,先收拾屋子吧。李兴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准备关机时鼠标带动了右手边的钢笔,亮银色的钢笔骨碌碌地滚到桌上立着的书本堆里。

像过去一样,重新找了个地方隐藏了起来。只是,有些东西总是藏不住的。

鼠标重新移了回来,点开了那部很早听某人的话下载下来,却从未看过的电影。

「下午同学聚会,一定要来哦。」不等孟夜拒绝,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其实以前自己从来都不参加这种活动的,倒不是没有同学情分,只是想多和另一个人在一起,自然也就少了和其他人的聚会。

现在,那个选项没有了。

坐在理发店里,服务小哥殷勤地问候到,「小姐,您需要怎样的发型,我们都可以为您打造。」

「那个,简单的,短点。」

闭上眼,听着梳子在头发上划过,孟夜觉得是时光在给自己理发,头发握在时光的手上,一下,一下,又一下,那些挤在脑子里的念头和记忆被一点,一点,再一点地归纳进一个个盒子上,那些盒子有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灰色的、黑色的。

每梳理一下,孟夜的身子就轻轻地抖了一下,像只小猫被冷空气给激了一下。

「小姐,是不是温度高了。」服务生有点发慌。

「没事,你继续吧。」孟夜依然闭着眼,示意服务生继续,重新看向那些盒子。

那天他们在街边散步,银杏树的黄叶落了满满一层,厚厚得像盖上了金色的雪,有只白色的小秋田犬正懒洋洋地躺在这雪上晒着太阳,闭着眼,丝毫不躲人。她拉着他的手走了过去,慢慢地抚摸着小狗松软的毛发,而他也就这样站在那静静地看着她。

他说他喜欢温婉安静的她,喜欢安静地蹲在地上抚摸着小狗的她。所以她蓄起了头发,收起了性子,心甘情愿。

「小姐,好了。你看满意吗?」

孟夜睁开眼,镜子里的自己干净利落,这些天的憔悴在打理之下反而透出种慵懒的味道。

「小姐,你打扮这么漂亮一定是去见男朋友的吧。」服务员一边找钱一边一个劲地夸她漂亮。

她笑了笑,没有回答,憔悴都可以变成慵懒,还有什么话是真实的呢。

电影片尾曲响起。李兴坐在桌前,直到电影重新变成播放器,才悠悠地缓过神来,结束了,真的结束了。

站起身走到阳台,一抬眼正看见街对面熟悉的背影,黑衣,红鞋,挎着微黄的帆布袋,他忍不住想要喊,却不知道该喊些什么,只是张着嘴看着那个背影走过红绿灯,走过商场,走过学校,走出他的世界。

「不好意思啊,下午的聚会我还是不去了。」从理发店里出来,孟夜站在十字路口看着红绿灯变了四次,终于还是折返回家。

把米色的外套和红色的手提小方包挂在衣帽架上,愣愣地看着窗外,眼角泪痕犹在。

人生,就像跑马拉松。有些人你可能会在路上邂逅多次;有些人你可能从头到尾都不曾见过;而还有些人,你会与之同行一段路,即使错过了,以为还能相遇。只有站在终点线的那一刻,才知道:错过了,就是永别。

两线相交,各自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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