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歌词里唱到:在不喜欢的城市,依然一个人生活。听罢心觉颇有深意,便故弄玄虚,故作深沉,而根本勿能领会写词人所所经往事时的情感。长久生活在自己于母胎时就底临的小城,它便成了我小小天地中的一切,这里有小城居住的挚爱的亲人 ,有小城一起生长的幼年朋友和一切与小城有关的记忆。
不得不说,幼时很少去往都市,那时候感觉县城于我就好似京城于省城,农村里田野上野惯的孩娃,偶尔的一次当街就算是最美好生活的待遇了,进一次县城就值得一星期甚至一个月去甜甜的回忆甚至吹嘘乐道。碧田万顷是童年的乐园:抓蛤蟆,一扑一跳从不辛累;钓龙虾,一食一杆能让一下午乐趣无穷。偶尔在池塘边发现一网兜,怎样也无法克制自己好奇的心,不为偷,只是想看看里面到捕获了多少虾兵蟹将。多时心里倍感羡慕,但又得努力克制自己的欲望,少的时候就为网兜的主人感到惋惜了。农村人的孩子,向来少憧憬县城里的熙朗,也只是在家人或是村人偶然的一提城里热闹被我们听着了,夜晚在梦里才会心驰神往。但现在本就美好,又何必羡慕那虚拟的一场梦呢?
待都渐长了,才一个个各奔东西,因为家贫有及早便为生活东奔西忙找工作的去了城里,有学习优异考取城里学校读书的。在以前,城就是一桩梦幻的梦,我们永远也搞不清楚城是什么,永远也不知道城对于家在何方向,家对于城又在哪。现在,真的开始接触一座城,每个星期、每个月都得奔波一两回城与家之间的柏油路,不禁心里喟叹:哦,原来你们在那。
兜转几年,每次进城都好像成了必然,回家倒成了偶然。村里村外,遇见了,都会招呼一句:回来了。是啊,回来了,可是我本该就在这的,我一直都在这的,根就在这,不曾离去,为什么要说回来了呢?我已经不是在这的吗?挣扎在城,熙熙朗朗,车水马龙,人与人之间只有在某些共同利益上才会迎面过来嘘嘘一两声,仅是简单的“你好啊,好久不见”之类不痛不痒的话,谁又会把你当成是回来了呢?
曾经小时的玩伴,也有跟我一般读书的,有为生活忙活的,可是城太大,我们太小,大到好像我们是簸箕上颗粒不一的散沙,颠簸下去小的,留下大的,大的与小的不可共处,也不可一次碰面,即使一两次磕碰,彼此寒暄,继续淹没于颠簸下,无缘继续。
我好像人潮中的一粒沙,偌大的潮涌将我从这头拍击到这头,而后拍击那头,我随波逐流,无力抗拒,在潮涌中抹掉了自己的棱角,在水流中上下起伏,无法回到自己原本的起点,恢复到先前的自己,只是偶然浪遏飞沙,与尘土中埋了自我,可身边已经不是原来的模样。在这遥远的星河,伟岸的宇宙,我是一粒沙;在这拥挤的人流,繁华的都市,我一个人,一座孤独的城。